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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達吉堪布: 細說菩薩戒根本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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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9 10: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索達吉堪布: 細說菩薩戒根本戒

細說--菩薩戒根本戒

節選自索達吉堪布《戒律輯要》

若問:菩提心的本體是什麼呢?

以對無量眾生悅意的慈心與不忍他們痛苦的悲心滋潤相續,唯一為了利益他眾以智慧緣圓滿菩提而想獲得佛果之心引發,也就是以智慧方便雙運的願行心所攝六度本體的特殊發心,斷除利他之障礙以及自己圓滿菩提之違緣三門罪業的相續心。

《現觀莊嚴論》中雲:“發心為利他,欲求圓菩提。”

解脫部與獅子賢論師認為菩薩戒的本體是心王,也就是意識。而無著兄弟則認為是心所,無著菩薩在《菩薩地論》中雲:“菩薩殊勝願即是發心。”這證明他承認菩薩戒的本體是欲樂(心所之一)。

世親論師在《經觀莊嚴論釋》中說:“緣二利之思乃發心。”很顯然,世親論師認為菩薩戒的本體是思。全知大法王無垢光尊者認為,發心時心所自然產生,因而發心既是心王也是心所。

關於菩提心的分類,共稱有龍樹菩薩與聖者無著兩大派。他們每一派均有一到六種分類,觀待分基以願行菩提心而分各有兩類。

一類,以證悟空性的智慧對未證悟者生起純淨的悲心的方便智慧雙運藏菩提心。

二類:觀待福慧二資糧的學處而分為粗大名相所生世俗發心與由細微法爾所得之勝義發心,如《涅槃經》中雲:“世俗勝義分,二種菩提心。”

三類:依照能清淨的戒學、能安住的定學與能解脫的慧學即三學或者禁戒惡行戒、攝持善法戒與饒益有情戒而分三類。


四類:資糧道加行道以對離邊空性生起勝解而行的方式緣他利為勝解行發心;不清淨七地證悟自他等性,因而是殊勝意樂發心;三清淨地無勤獲得無分別智慧自然成辦他利故為異熟發心;具有無緣大悲、遠離二障及其一切習氣即是佛地之發心。


五類:新入道初業者的發心即資糧道初發心;加行道圓修之發心;見道現見法性義之發心;修道解脫一切俱生障礙之發心;無學道如實現前無為法智慧最終任運自成饒益有情,它不是一切住地菩薩真如的行境,因而為不可思議之發心。《般若二萬頌》中雲:“初業之發心,圓修之發心,見法之發心,解脫之發心,不可思發心。”

六類:觀待六度的反體而有六種發心。

如是所得到的戒律,中間為了不失毀,而必須要護持,原因是如果失毀,那麼將有欺惑所有眾生等極其嚴重的過患;若未失毀,則獲得菩提等功德頗巨。

守護的方法:需要依止增上緣的大乘善知識,精通所緣緣大乘三藏及其注疏,並且不僅僅停留在字面上,而是實地加以修持。

宣說所護的戒條:概括而言,即是三種菩薩戒,禁戒發心學處的違品三門之一切惡行(嚴禁惡行戒),自相續攝集以六度所攝的一切善法(攝集善法戒),以四攝利益有情(饒益有情戒),所有菩薩戒完全可包括在這三戒中。這三戒實際上是一本體,僅是以反體不同而分的,譬如一個寶珠可以遣除黑暗、攝集眾生之財、利於傳染病。

一切菩薩的事業決定是為自他二利,依靠嚴禁惡行戒與攝集善法戒成熟自相續後以饒益有情戒成熟他相續,因而它們的定數與次第也是如此確定的。如是遠離三種戒律的違緣,成辦順緣而加以守護。

接下來次第廣說以上概述的三種戒條,其中第一嚴禁惡行戒,依照《虛空藏經》、《大密善巧方便經》,寂天菩薩在《學集論》中對龍樹菩薩的觀點加以分析:

一、以猛烈心強行掠奪或盜竊、令盜三寶的財物,無論價值足量與否;

二、口口聲聲說三乘中任意一乘的教法三藏、證法三學中所包括的一切善法不是佛陀的言教,也不是獲得解脫的方便,自己捨棄或令他捨棄;

三、以嗔恨心懲罰持學處的具戒比丘或未持學處的破戒比丘,或令他們還俗,搶奪或令人搶奪他們的袈裟等;

四、殺父、母、羅漢、破和合僧、噁心出佛身血造五無間罪任何一種;

五、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不存在,執持邪見。如果以此驅使,直接造不善業,那實在是罪大惡極。這五種罪是勢力強大的國王容易就犯的,因而安立為國王五墮罪。

大臣五定罪:

以嗔恨之心毀壞一家一戶等的舍宅、四個民族居住的村落,有十八種工巧的城鎮,大量商業彙集的城市,像匝巴嘎那樣的都市,“亦”字是指前面國王五定罪中除邪見以外的四罪基礎上再加此條,諸位大臣為效忠國王而在四面八方直接執行法律,容易就犯這五條,因此稱為大臣五定罪。

平凡人八定罪:

一、對於未曾以諸如有為法皆無常的道理修過自心的初學者或小乘的不定種姓,過早地講說離邊空性,致使對方捨棄菩提心,而慕求聲聞道,如此傳法者犯墮罪;

二、在已趨入大乘道者前故意說“你行持六度也無法獲得圓滿菩提果”令其退心,之後又繼續說:“修持聲緣果位吧,必能出離輪回。”使對方發小乘心;

三、在無有任何特殊必要的情況下,對正在修學或者雖未出家但想學別解脫戒的聲聞種姓者說:“你學這個有什麼用嗎?”令其捨棄,之後又告訴他說:“發圓滿菩提心,讀誦大乘經典吧,依靠菩提心的威力能摧毀一切罪過。”使對方學大乘;

四、口若懸河地對小乘的學徒說:“依靠聲聞乘不能斷除貪等煩惱,學大乘吧!”使對方捨棄聲聞乘,自己持有修學小乘道無有解脫果位這一觀點並在無有特殊必要的情況下,令別人也持此觀點;

五、為了名聞利養,在嫉妒心的驅使下,自己本無功德卻說有而加以褒揚讚歎,對於眾人恭敬的其他菩薩,真實或者妄說加以詆毀;

六、為獲得名聞利養,自己明明未證悟卻大顏不慚地說我已經證悟了深法奧義,說上人法妄語來自我炫耀;

七、以離間語在諸如王族等有權有勢的人與修此法的比丘等諸沙門之間搞分裂,使有權者對沙門予以財物治罰,以此為緣,沙門盜取三寶財物向離間者進行賄賂,離間者自己接受或者送給掌權者,如果這三人是發心菩薩,那麼都犯墮罪,否則,離間者自己犯墮罪;

八、搶奪禪修者的受用,給予或令人給予諷誦者,如果接受者也屬於那一方並且是發心菩薩,則犯根本墮罪,依靠惡劣的法律等手段使其放棄寂止為主的瑜伽修法。這些是普通人容易就犯的八種罪。

對國王大臣與平凡人三種人安立各自的墮罪,其實是從這三種人容易就犯的角度而安立的。一般來說,並不意味著這三種人不能犯所有的戒條。

這所有的墮罪名稱上雖然有十八種,但國王與大臣的前四條根本罪沒有不同,如此算來,實際上只有十四罪。

入了菩薩道以上(一地以上),不可能出現根本罪,因而只有受了菩薩戒的凡夫與夜叉等才會犯。

在這些根本罪的基礎上,按照《大密善巧方便經》中所說的“善男子,菩薩若以聲緣作意而住,則犯菩薩根本重罪。”

舍願菩提心為根本罪。依據《寶積經》中所說捨棄行菩提心不奉行善法為根本罪。這樣一來,菩薩戒共有二十條根本罪。

如果以菩薩的根機次第而分,上述的十八種是利根者的戒條。

對中根者以下,《集學論》中宣說了四種罪。此論雲:“捨棄菩提心,以無盡貪吝,於乞不佈施,不勤令歡喜,於眾不安忍,以嗔打有情,煩惱隨他轉,偽裝如法說。”

對於鈍根者,唯一安立不舍願心一條,這一道理按照《教王經》中所說作成偈頌,“所作所為數眾多,一切雖然不能行,希求信仰與羡慕,真實圓滿之菩提。

行住坐臥威儀中,恒時當以憶念修,亦應誠心隨喜已,供佛菩薩與緣覺,善根回向諸眾生,共同圓滿菩提果,不毀自己圓資糧。”

假設這樣的願心菩薩戒失毀,則行心菩薩戒也已捨棄了,如此罪過極為嚴重。

《般若攝頌》中雲:“雖於俱胝劫中行十善,然發欲求緣覺羅漢心,彼時戒染過患毀戒律,彼發心較他勝猶嚴重。”

惡作等同分的所有罪業,護持根本戒的支分八十條惡作等由於極其細微,故於此論中未加闡述,但《學集論》中有明確宣說,敬請參閱。

接下來闡述無著菩薩宗派的願心學處。根本學處不改願心的方法:任何眾生擾亂自心時,心裏不禁暗想:我現在就算有能力也不饒益這個眾生,也不制止其損害,斷除此種捨棄眾生的心態,即便他眾恩將仇報,也以大悲心攝受不舍願心。

不失願心的方法:恒時憶念《華嚴經》中以二百三十比喻而說明的菩提心功德,從而珍重受持。提高心力的方法:以善心為前提,盡心盡力積累二資等。增上的方法:通過修四無量、晝夜六時中發心、修苦樂施受法三種方式恒常行持菩提心。不忘失的方法:取捨四白法與四黑法此八法即是願心學處。

下麵講黑白八法。虛妄欺惑成為應供處的上師堪布阿闍黎等;別人成辦本不該後悔的善事等,雖然對方最初無有後悔之心,但令其心生追悔;以嗔心言說聖者的過患,妄加誹謗;在眾生面前諂誑行事。此等即是四黑法,應當斷除。

與之相反,《迦葉請問經》中雲:“迦葉,若具四法,則不忘菩提心。雲何四法?不明知故妄;于菩薩作本師想;于眾生無諂誑而以淨心安住;將一切眾生安置於大乘。”

這其中所說的即是四白法,應當隨時隨地奉行。

行菩提心學處:

贊自毀他貪名利,吝嗇不施財與法,
以嗔恨心損他眾,他人懺悔不接受,
愚信偽法而宣說,四根本罪行學處。

成為行菩提心違品的根本罪經部中零散存在,無著菩薩將這些內容歸納于《菩薩地論》中。

由於貪圖名聞利養,為了獲得而讚揚自己,詆毀其他受恭敬者;

發心菩薩自己本來有能力,但因吝嗇而對痛苦饑餓、無依無靠的乞丐不施少許財物,或者對於想聽聞佛法並堪為法器的補特伽羅不賜正法;

在猛烈嗔心的驅使下,僅是口出不遜、惡語中傷還不滿足,竟然對他人大打出手等進行加害並且別人懺悔也不接受,而是一直耿耿於懷;

以愚癡引發謗說大乘三藏不是佛語並捨棄,自他由於愚昧而信解假法,並說為正法。這四種根本罪也是從發心方面而分為四種的,就加行而言則有八種,斷除這一切罪行,即是行菩提心學處。

《菩薩戒二十頌》中雲:

與攝善法戒相違三十四,與利益有情相違十二戒,其中第一分六類:

(相違佈施七惡作:)三門不供三寶尊,內心跟隨欲望轉,于諸長者不恭敬,於提問者不答復,不應他人之宴請,拒絕接受金子等,於求法者不施予。

(相違持戒九惡作:)捨棄一切破戒者,為他信仰不修學,利益眾生行為少,具有慈心無不善,欣然接受邪命事,不靜極為掉舉等,內心不思離輪回,不斷毀名之六因,雖有煩惱不對治。

(相違安忍四惡作:)他人謾駡還罵等,捨棄一切嗔恨者,對方懺悔不接受,內心跟隨嗔恚轉。

(相違精進三惡作:)為求名利攝眷屬,于懈怠等不遣除,以貪言說無稽談。

(相違禪定三惡作:)不求等持之實義,不斷禪定之障礙,視禪定味為功德。

(相違智慧八惡作:)誹謗捨棄聲聞乘,本具有而勤於彼,不勤佛教勤外論,勤行外道樂於彼,詆毀捨棄大乘法,讚歎自己詆毀他,于正法義不趨入,詆毀意義依文字。

第二與利益有情相違十二戒分三類:

(退失利他四惡作:)必要不與他同行,于諸患者不承侍,能遣他苦不遣除,於放逸者不說理。

(不饒益他六惡作:)於有恩者不回報,不解他者之憂愁,於求財者不佈施,不利自之諸眷屬,不相隨順他眾心,不說功德與過失。

(不懲惡者二惡作:)時機相宜不剷除,不顯神變呵責等。

以上這些惡作在其他論中是各以三種方式來講解的。假設因不恭敬、懈怠、懶惰而出現罪業,則成了染汙性罪。倘若因忘失而犯罪,則成非染汙性罪。

精神紊亂者犯罪則無有過失。與嚴禁惡行戒相違的墮罪不必單獨宣說,原因是作為出家身份,別解脫的四他勝在此也是根本罪,其餘的所有墮罪在菩薩戒中都成了支分惡作,雖然不是出家人,但自地的根本罪同品的一切細微罪在菩薩戒中均成惡作。

阿闍黎淨賢與阿瓦白雅嘎熱雖然已闡明了此二宗軌所說的十八種根本罪與四根本罪二者互不相違的觀點,但大阿闍黎寂天菩薩按照《虛空藏經》中所說的十四種,再加上《大密方便經》中所說的“以貪吝心”等四種,總共十八種,《菩薩地論》中所說的四根本罪也包括在這十八種根本罪中,因而它們並不矛盾。

如理如法修學六波羅蜜多。

菩提心學處是具有四種特法之六度所攝的一切行善的相應心。

四種特法:

一、遠離六度各自的違品;

二、以三輪體空的智慧攝持;

三、具有滿足他眾意願的作用;

四、成熟三菩提果。

如《經觀莊嚴論》中雲:“毀佈施違品,具有無念智,圓滿諸所欲,成熟眾生三。”剩餘的各度均可依此類推。

定義:

梵語波羅蜜多,其中“波羅”義為彼岸;“蜜多”義為趨至,也就是說,到達勝過世間與聲緣一切善法的彼岸,即是波羅蜜多。

分類:

六度每一度都可以分為六種,共有三十六種,即給予他眾為佈施;不染違品為持戒;忍耐苦行等為安忍;具有喜心行善為精進;一心專注他利為靜慮;三輪體空為智慧。《現觀莊嚴論》中雲:“由彼等別別,皆攝施等六,故披甲修行,六六如經說。”

菩薩戒的一切所修均可包括在三學中,觀待三學而決定為六度,因為前三度分別以因、本體、所屬三方面攝於戒學中,第五靜慮度包括在定學中,第六智慧度攝於慧學中,精進是三學的助伴。

如《經觀莊嚴論》中雲:“觀待三學數,佛真說六度,前三屬戒學,後二歸二種,一者三助緣。”

從因果、劣勝、粗細而確定六度之順序。《經觀莊嚴論》雲:“依前而生後,存在劣殊故,粗大細緻故,說彼等次第。”

《經觀莊嚴論》雲:“無求之佈施,不貪世持戒,一切皆忍受,功德源精進,靜慮非無色,智慧具方便,於此等六度,智者真實修。”

這一切均應具足六種殊勝而實修。

所謂六殊勝:

一、所依殊勝:具足菩提心;二、諸法殊勝:行一切事;三、所為殊勝:為利一切有情而奉行;四、方便殊勝:以三輪體空智慧攝持;五、回向殊勝:回向無上菩提。六、清淨殊勝:真實對治二障而行。

功德:

六度分別的功德:所緣廣大、發心清淨、作用廣義、果報無盡。彼論又雲:“廣大與清淨,廣義與無盡,當知佈施等,一切四功德。”

修行之果:《寶鬘論》中雲:“施受用戒樂,忍光澤進威,禪寂慧解脫。”六度也包括在二資糧中,

《經觀莊嚴論》中雲:“施戒乃福資,三度屬二者,第五亦智慧。”


因此,通過積累二資獲得二身是究竟之果。

《寶鬘論》又雲:“一切佛色身,從福資糧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資糧生。”

下面對六度分別加以闡述,

其中第一佈施度,本體:具足四種特法的施捨善心及其種子。定義:梵語達那,義為遣除對方的貧窮,故稱佈施。分類:

有法施、財施與無畏施三種,其中法佈施:觀察法器而以大悲心應機施教,發放正法喜宴;財施有舍施、大舍施、極大舍施。無畏施:暫時救脫病魔等,究竟救離輪回。在家菩薩主要作財施,出家菩薩主要作法施。

持戒度,本體:具足四種特法的斷心並想防護罪業的善心及其種子。定義:梵語謝拉,義為不被損惱所害,獲得清涼,故稱持戒。分類:如理奉行嚴禁惡行戒、攝集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安忍度,本體:具足四特法的清淨善心及其種子。定義:梵語堅達,義為忍受痛苦等,故稱安忍。分類:有忍耐怨害之安忍、不畏深法之安忍與承受苦行之安忍三種,其中忍耐怨害之安忍:

思維嗔恨的過患而對他眾的加害心不計較無所謂,心不煩亂,非但不予報復、不懷恨在心,反而還應對其生起悲心;不畏深法之安忍:對空性等甚深法義不生畏懼,對利他不生厭煩;承受苦行之安忍:為了究竟的無上安樂而不對暫時修法苦行等痛苦生厭煩而是欣然接受。

精進度,本體:具足四種特法歡喜的善心及其種子。定義:梵語布雅,義為堅強不屈奉行殊勝道理,故稱精進。分類:有擐甲精進、加行精進、利他精進三種。擐甲精進:意樂不被惡魔所害作為因,心想:

在未將一切眾生安置于圓滿菩提之前,絕不捨棄精進;加行精進:歷經五道十地而攝集一切善資,心不怯懦,不以稍許修行為滿足,不被外緣所退,以恭敬恒時而精進;利他精進:歡喜成辦二利之因、行持利益他之事,而倍加勤奮。

靜慮度,本體:具足四種特法的一緣專注之善心及其種子。定義:梵語得那,義為心相續不散他處,故稱靜慮。分類:修持與外道相同的四禪四無色之世間靜慮、修持以出世間道獲得的三乘各自的出世間等持靜慮兩種。

也可以按照《楞伽經》中所說分三類,即未入道者相續中色界無色界的凡夫行靜慮、入資糧加行道者的義分別靜慮以及見道以上聖者的緣真如靜慮。

智慧度,本體:具足四種特法辨別萬法的善心及其種子。定義:梵語劄嘉,義為證悟或通達,故稱智慧。分類:聞慧、思慧、修慧三種。聞慧:精通佛經注疏的內明以及攝受所化的支分共同四明,

《經觀莊嚴論》中雲:“若未通五明,聖者不成佛,為伏他攝受,自成遍知勤。”

尤其是要想徹底通達經典的所有意義,必須以了義、不了義、秘密、意趣等方式來衡量,但此處為了對諸法的真如實相生起聞所智慧,從而遣除增益,必須要對依靠觀察本體的離一異多因、觀察因的金剛屑因、觀察果的破有無生因、觀察因果二者的破四邊生因、遣除有無戲論的緣起因此五大因將一切世俗戲論的貪執抉擇為無戲的第二轉法輪的密意與超離心境的法性勝義光明智慧遠離空不空等觀察的境界不可思議本體的第三輪法輪以及所有密續中所說的意義,內心生起定解。

思慧:對所聽聞的意義進行觀察研究,融入自心,深思熟慮,分析揣磨,不是只停留在籠統的思維上,而要逐字逐句,對句義的次第、正確、錯誤深入細緻專研,確定無疑。

如《智藏集經》中雲:“諸位比丘與智者,當如煉金細觀察,切莫因是我之言,欣然接受而恭敬。”不僅僅是以信心奉行,而是依靠生信來源的教證、事實力的理證前後互不矛盾來觀察而接受。

《中觀四百論》中雲:“何義依教理,善妙明宣說,前後無相違,諸正士盡受。”如果對所要思維的內容已經圓滿地思考了,那麼接下來就要在相續中生起甚深的修所智慧。

總的來說,通過取捨一切了義法而實地修持,尤其是實修勝觀妙慧無分別智慧。依靠思所智慧抉擇二轉、三轉法輪與甚深密宗續部中所說的一切密義均不相違,斷除所有分別念的戲論而安住,

《羅睺羅贊般若經》中雲:“無有言思智慧度,無生無滅虛空性,各別自證智行境,頂禮三世諸佛母。”通過如是安住而如雲散日出般使內心顯現出入定覺性不成識別性自明赤裸安住的離思智慧即心性光明。

依靠反反復複修習之力而對未證悟自住智慧的一切有情自然而然生起大悲心,這是一條規律,這樣的空性大悲雙運是所有大乘顯密道的正行中不可或缺的無誤要訣。也就是說,以最初發心、正行無緣、後行回向三殊勝攝持而行,即是三智慧。

饒益有情戒:

以六度成熟自相續後不雜自私自利之心而以四攝隨機利益所化眾生。

佈施:首先以財施攝受未被集聚的所化眷屬。

如《蓮聚經》中雲:“以佈施招手。”

愛語:對於所攝受的眷屬,以愛語加以指引,傳授妙法,令他們對修行生起希求心與歡喜心。彼經雲:“以愛語迎接”。

利行:對於具有希求心的弟子,應當像用稀稠食物次第餵養小孩一樣,僅僅依靠一法不能成熟不同根機的眾生,因此對下下、下中、下上三種根機者以聲聞、緣覺、菩薩三乘,對三種中根者以事、行、瑜伽三乘,對三種上根者以生起次第、圓滿次第、大圓滿即以次第九乘加以引領,稱為利行。

如彼經雲:“以利行安撫”。

同事:如是為了引導所接引的所化眾生實修此等法義,自己必須同樣奉行彼等之義,自己如果未加行持,則如麻風病者說大鵬修法一樣,別人無法誠信。彼經雲:“以同事勸諫。”

四攝的定數為四的理由:為暫時利益而佈施,為成為究竟利益之因受持正法,深入意義、誠信彼義而需要後三攝,也可以說堪為法器,對此信解、實地修持、究竟奉行,為此數目確定四種。

《經觀莊嚴論》中雲:“依初堪法器,依二信解法,依三修持法,依四奉行法。”間接也說明了四攝的次序。

清淨、增上一切學處的方法:如《學集論》中雲:“我身與受用,三世諸善根,施予諸有情,護彼清淨增。”這其中以佈施三事、護持、清淨、增上四種方式而概括宣說了一切菩薩戒。

也就是說,初學者持戒,信解行中不清淨七地聖者主要修清淨,清淨三地聖者主要修增上。

此處宣說通過四正斷精進使菩薩戒得以清淨、增上的方法:為使圓滿菩提的一切同品善法未生者令生起,已生者者令增上,而通過發起猛厲希求心、三門精進而行、毫不托延、孜孜不倦、默默不語的方式使內心真實安住而修學。同樣,為使圓滿菩提的違品一切不善未生者令不生、已生者令斷除,而以前述的方式修學。

以正知正念不放逸而護持:

應當恒時依靠不忘失護戒之心的正念與觀察自相續是否出現罪業、精進善法與否等的正知以及謹慎取捨的不放逸而護持菩薩戒。

一切威儀中以善法度日而護持:

將一切無記之事均轉為善法後為了具有實義而修學的道理:行住坐臥四威儀的一切時分,不失正知正念而應當對《入行論•正知正念品》中所說的道理生起定解,再進一步遵循勤修。

此外,《經觀莊嚴論》中雲:“佛子行時當如何,隨異根機之行境,如是以符種姓詞,利有情故為現行。”

因此,我們應當按照《華嚴經淨行品》中所說,於行住坐臥威儀中時時刻刻以正知正念攝持而行事。所作所為中,也是以恰如其分言說相合各類眾生的話語或者僅僅心思維為利益有情而發願,如此一來,不用說善事,就是無記的一切事也將成為福德資糧,因此,深深認識到這一切所為均具有實義,不應只是停留在口頭上而要努力做到身體力行。

在此闡明智者的觀點,辨別萬法的智慧超群、對佛經論典的詞義通達無礙、心相續中富有教法、證法功德的全知龍欽繞降尊者說:願心學處的攝要,完全可包括在以四無量修煉自心、反復觀修、具有利樂有情之心中,因為這已說明了不舍菩提心、不改願力學處的緣故。

諸佛子所修的一切善法均可攝於六度中,因而如理如法奉行六度即是行心學處。

《心性休息》中雲:“願學處修四無量,為斷違品當護心,行心學處行六度,為斷違品當精進。”概括而言,則攝于取捨四白法與四黑法之中。

《宗派寶藏論》中宣說二宗軌之根本墮罪分類後,在講如何護持之時寫道:當不失正知正念而捨棄四黑法,奉行四白法。”

相反,如果以行四黑法而虛度光陰,那就證明已捨棄了願菩提心。如果舍了願心,自然也就失去了行菩提心戒,如同無有牆壁就不存在畫面一樣。

此外,如果以慈愛心引發,那麼無論任何行為都對自他今生有利並成為來世究竟安樂之因,所以應當以權巧方便而接受。倘若是以嗔心驅使,相互諍論不休、使自他二者的相續無法堪能等,對自他今生不利,後世也會成為惡趣之因等有害究竟利益的任何行為,都必須謹小慎微,徹底斷除。

而且對於現世表面的安樂,有害於後來的所有因素,也要詳加觀察,盡心盡力予以斷絕。這也是攝要。總而言之,一切菩薩取捨的道理要遵照大乘諸經典中所說而如理修學的方法無不包括在前面講的二大宗軌學處中。

生起菩薩戒體之所依:

能生起這樣的菩薩戒體所依身份:如果具備知言解義並想受戒的條件,那麼即便是天龍羅刹女等這些不能堪為別解脫戒所依的非人類以及造無間罪等惡業者等下劣身份的眾生也能生起戒體,這是龍樹菩薩的觀點。

其依據是《寶積經》中所雲:“爾時,說此法已,天龍非天、大鵬、大腹行不可計數之眾生皆發無上真實圓滿菩提心。”

這裏密意指的是生起願菩提心。

如果按照聖者無著的觀點,那麼未得行菩提心戒者要得戒必須是三洲中具足性別、功用、能力的男女,因為具足七種別解脫任何一種才是行菩提心戒的所依。兩大宗軌表面上所依大小、入門廣狹等方面有所不同,實際上要訣均是一致的,無論是否先受了七種別解脫戒,如果連戒殺等斷一分罪業的心也沒有,則無法生起菩薩戒,因而必須要具足斷除惡行這一點,否則與菩薩戒相違之故。

所以,若就總的觀點來說,為受戒的眾生地所攝即是身體所依,當然主要還是意樂所依。

所謂的意樂所依即是說信仰本師佛陀出有壞及其傳的大乘三藏所有教法,並對所要得的無上菩提果誠信,以想修學欲樂信行持經中所說的菩薩如海般的大乘行為,則可生起菩薩戒體,這是《寶燈經》中所說的。

此經雲:“若信佛佛法,亦信無上果,亦信佛子行,生起菩提心。”處之所依:所轉生之處的所依,如果未出現舍戒之因,則後世無論生於何處都具備菩薩戒,因為乃至菩提果之前受戒的緣故。由此看來,以後生生世世中值遇善知識而僅以恢復憶念的方式便可得戒,不需要重新受。

對於這所有的戒條,上、中、下根者根據各自的能力,按照律儀中所說的“如是於學處,次第而修學。”

以正知正念攝持而修學,然而,如果因犯墮罪而失毀,則過患無窮,諸如成為譴責之處,令諸佛不悅,眾生不喜,失毀自利,失去名義等不只現世中會感受此等果報,而且也成為後世轉生大地獄之因。

《學集論》中雲:“毀善根之罪,眾生地獄因。”尤其是還菩薩戒的罪過極為嚴重。

《入行論》中雲:“況請眾生赴,無上安樂宴,後反欺眾生,雲何生善趣?”

宣說四類墮罪之理:

最後宣說若毀菩薩戒恢復的方法:

任何補特伽羅對任何事,都必須盡己所能觀察合理與非理,如果對此未加觀察,對本應捨棄之處,無論是做還是中止做,或者對行止漠不關心處於平淡等舍的狀態,都有墮罪。

這種墮罪也有四類,如果經過一番觀察研究明明知道是非理之事,諸如以損惱心殺生行非理,以吝嗇不作佈施,不做合理之事都是墮罪。

如《寶積經》中雲:“何者以喜心,百年作佈施,何者一日中,持戒遠勝彼。”與佈施相比,持戒更為殊勝,因而為了大利持戒耽擱捨棄小利佈施,以微小的痛苦不悅可以成為大的對治,諸如對於在造惡趣之因者,其他人通過暫時粗暴的損害而制止,這是墮罪的形相。

佈施頭顱不是初學者能力所及的境界,所以他們不做或無誤行止均無有罪過。初學者對於無能為力的佈施肢體等如果勤奮去做或者以噁心引發苦行,無有罪過,只是無罪的形相。

對照實例來說明三戒:嚴禁惡行戒:以嗔心殺生為墮罪;以饒益心殺生只是墮罪形相;以悲心殺人無罪;雖然對利他有利但卻不殺為無罪形相。攝集善法戒:

以吝嗇心不作財施為墮罪;以饒益心不施酒等為墮罪形相;以清淨心佈施為無罪;為害他給予兵刃等為無罪形相。饒益有情戒:不護理患者為墮罪;為成大利不作護理為墮罪形相,慈心而作為無罪;本有大利而捨棄為無墮形相。應當以此為例了知這方面的一切道理。

利他身語七不善,有開許時實為善,

應當以了知開遮的方式而修學,以大悲心引發,在無有自私自利之心唯一想利他的情況下,行饒益之事,則身語的無記之事通過心的牽引可以轉變成善不善,因此初學者成為不善的七業,對於持菩薩行者廣大利他也有開許的時候。

諸如誅殺有損于佛法眾生之屠夫的殺生,諸如為了圓滿彼之資糧而從富翁手中盜取供養三寶、賑濟貧困的不予取;諸如為了挽救貪欲所逼必死無疑的女人並令彼逐漸行善而與之不淨行的邪淫;

諸如為了挽回他眾的生命等而說欺人之談的妄語;諸如分開被惡友控制的修行者與惡友的離間語;諸如為使喜歡言談者趨入正法而說各種無稽之談的綺語;諸如為制止造不善業而口出不遜呵責之詞的粗語。以上這些身語業表面上雖然是不善業,但由於是好心善意所引發,實際上是善法。

《中觀四百論》中雲:“菩薩由意樂,若善若不善,一切成妙善,以意自在故。”

《除心障經》中亦雲:“比丘于自父,說速行催促,彼父因此亡,未成無間罪,善心置鞋墊,於能仁頭上,他人丟棄之,二者得國政。”又《菩薩戒二十頌》中雲:“具有慈心悲心故,內心善妙無罪過。”

舍戒失戒之緣:有舍願根本願菩提心、犯違品根本罪、還菩薩戒三種,初終二種是即刻菩薩戒就根本不存在的因與緣,僅僅懺悔還不行,而必須再次受戒,除此之外的一切根本罪在白天三時、夜晚三時即一日六時中,若從犯罪時起已超越了對治期限,則稱為越時墮罪。

出現墮罪還淨的方法:中根者通過在本尊前懺悔而得以清淨。如果想在總的密主本尊聖者虛空藏菩薩前懺悔,則未過夜前沐浴、清潔,供香、持誦其名號,頂禮,猛厲祈禱:祈求聖尊為我顯相,令我罪業得以清淨。如此真實或於夢中根據緣份,虛空藏菩薩顯現人等各種形相來表明清淨墮罪。

假設未出現驗相,則在黎明時,如前而行,誠心祈禱,“黎明啊黎明,當您在贍部洲出現時願立即以大悲關照我,將我的話語迅速轉給大慈大悲的虛空藏菩薩,請他在我的夢裏顯示快速懺淨墮罪、獲得大乘聖者之方便與智慧的方法。”如是祈禱後入眠,結果虛空藏菩薩在夢中隨機顯相令墮罪懺淨。

下根者則通過四種對治力而懺悔,所依對治力即大乘善知識與殊勝佛像、內在所依即皈依與發心;現行對治力即誦讀值得讚歎的大乘經典、陀羅尼咒等;厭患對治力與返回對治力與前面別解脫時所講的相同。

利根者以如夢如幻的方式在遍佈虛空界的佛菩薩前以詞句懺悔後於真實義中入定。

《廣方經》中雲:“何者欲悔戒,端坐觀真義,真實觀真性,見真性解脫,彼為勝悔懺。”

此外,對於惡作以及因忘失、未以正知攝持而未能還淨的剩餘所有墮罪,通過晝夜各三遍誦《三聚經》、精進奉行善法來懺悔。

一般說來,菩薩戒與別解脫戒不同,如果每天反復受,則戒體將越來越增上,而且所犯根本罪如果未逾越期限,僅以懺悔也有可恢復的,但如若超過了期限,則已毀戒,必須要重新受。受戒次數不固定,對於所犯的總的自性罪與佛制罪,尤其是違犯一切菩薩學處,每日受菩薩戒是甚深殊勝的對治法,因而至關重要,這以上是龍樹菩薩的觀點。

聖者無著之觀點:

無著菩薩的觀點:行四黑法以及存心捨棄眾生,則已捨棄了願心菩薩戒。舍了願心,行心也將失毀。對於諸如為了利養而贊自毀他等四他勝罪中的任何一種,如若具有不間斷屢屢再犯、毫無慚愧、以此為樂心生歡喜、對此事視為功德此四支分,則稱為大束縛之墮罪,將毀掉戒律,因此稱為他勝;

任何一支均具足,但對此生起強烈的慚愧心,並不觀待他緣自己快速中止惡行,則為小束縛;支分具足,但略生慚愧,經他人歸勸而中止惡行,稱為中束縛。後兩種並不是真實舍戒。

懺悔以上罪業的方法:如果出現以舍願心、大束縛他勝根本墮罪而舍菩薩戒的情況,則在具足大乘戒的四人以上之前勵力懺悔戒犯,積資淨障,再度受戒,重複受戒次數不能超過三次。

以中等束縛引起的所有相似他勝在三人以上之前懺悔。

以下等小束縛所造的根本罪以及除此之外的四十六惡作根據是否具染汙性發心也有成為無墮的。無論如何,犯這些罪如果在一人以上前言說罪體而懺悔戒犯,則可清淨。

《菩薩戒二十頌》中雲:“大縛罪當重受戒,中縛三人前懺悔,余罪於一人前懺,有無染汙依自心。”

如果無有懺悔此等罪業對境的大乘具戒者,就應當意念觀想在佛佛子前懺悔戒犯。

《道炬論釋》中雲:“初時能恢復,上士中二時,末時恢復下。”一般來說,六時與特殊時每一時均可分為三份,在這些時間裏依靠上、中、下根者的對治法而得以恢復。由於廣大行派的護戒界限以及恢復方法等是針對初學者而嚴格要求的,因此無與倫比。

如理護戒之功德:

一、善根持續產生之功德:

如果瞬間生起了願菩提心,那麼產生暫時增上生之果的能力也永遠不會滅盡,並成為究竟獲得菩提之因。若在這樣的願心基礎上,被行菩提心攝持,除了造不善業時以外,即便是在睡眠遊樂散亂等放逸的狀態中也會接連不斷產生福德力,那果報不會窮盡就不言而喻了。

《入行論》中雲:“即自彼時起,縱眠或放逸,福德相續生,量多等虛空。”

二、名句轉依之功德:

此外,何者生起菩提心,名稱立即就變成了佛子,成為人天應禮處。《入行論》中雲:“生死獄系苦有情,若生刹那菩提心,即刻得名諸佛子,世間人天應禮敬。”既便犯了某些罪業,但如果不舍願菩提心,則種姓已勝過了聲聞緣覺阿羅漢,並且不會失去菩薩的名稱。

《彌勒菩薩傳記》中雲:“善男子,譬如金剛寶雖破損亦勝過諸金飾且不失金剛寶之名,亦能遣除貧困。同理,精勤遍知菩提心之金剛寶者亦勝過聲緣一切功德並不失菩薩之名,亦能遣除輪回一切貧窮。”

三、獲得無上菩提果位之功德:

獲得究竟果位的方法。總的來說,在資糧道中通過修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而獲得五通與法續等持等。爾後加行道暖、頂、忍、勝法位在四順抉擇分前二分時修五根、後二分時修五力而減弱一切能取所取分別念,功德也大大超過資糧道。

一地通過現量見到法性真諦而根除遍計所攝的二障,獲得一千二百等功德,修道九地依靠再三串習現見的法性智慧之力,而在一至六地次第斷除俱生二障,三清淨地滅盡煩惱障後漸次斷除細微所知障。

在此等地之時,一萬二千等世俗功德愈加增上,到了十地末際以金剛定摧毀細微習氣,從而現前圓滿正等正覺果位。

利根、中根、下根菩薩證道之理:如牧童或稱不可比喻發心的利根者願度一切眾生成佛後自己再解脫,此等者不遲三大阿僧祇劫成佛,即第一大劫究竟資糧加行道,第二大劫圓滿不清淨七地,第三大劫究竟三清淨地,最終得果。

稱為如舟子或具殊勝智慧發心的中根者即願自己與眾生一同解脫的菩薩們經七大阿僧祇劫成佛,也就是說資糧道加行道各經兩大劫,見道一大劫,修道兩大劫,究竟證道。

如國王或具大意樂發心的鈍根者即希望自己解脫後再度化他眾的菩薩們歷經三十三大阿僧祇劫中成佛,資糧道加行道經三大劫,十地每一地經三大劫,最終獲得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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