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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達吉堪布:按照嚴重的程度,殺生罪業分為極重、中等、下等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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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15 11:4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索達吉堪布:按照嚴重的程度,殺生罪業分為極重、中等、下等三種。

節錄自 藏傳淨土法 第四十五課


什麼是殺生呢?以兵器、毒藥、惡咒等手段故意斷絕有情的命根,之後也沒有絲毫後悔之心。

《毗奈耶經》和一些論典中說,所謂的殺生,必須具足基、意樂、加行和究竟四種圓滿,只有這四個條件都圓滿,才會造下圓滿的殺業。“基”是其他具有生命的眾生。“意樂”分為兩點:一是無誤認定所殺的眾生,如果本來想殺人,而錯殺了犛牛,這樣不犯圓滿的殺罪;二是故意發起不間斷的殺心(如果在對方命根斷絕之前生起後悔心,則不會犯下圓滿的殺罪)。“加行”是自己做或教他人做,使用器杖、毒藥或者惡咒等任何方法殺害有情。“究竟”是斷絕對方的命根。

在造下殺生罪業後,如果有後悔之心,罪業也有清淨的機會。佛經中說:一個人在乘船渡越大海時,如果船筏毀壞了,本來這個人是會喪命的,但如果他能抱住船筏的木板,也可以順利抵達彼岸;同樣的道理,如果有人犯了戒律,按理來講必定會墮入惡趣,但是如果他能懺悔,也有清淨罪業而獲得解脫的機會。所以,以前曾經造過殺業的人要好好懺悔。

按照嚴重的程度,殺生罪業分為極重、中等、下等三種。

殺害父母、上師、阿羅漢等為極重殺罪,這在殺生當中是最嚴重的,這屬於五無間罪[2],它的果報非常可怕。在末法時代,這些極為嚴重的殺業時有耳聞,尤其是殺害父母的現象非常多,新聞中也經常報導這些事件。2005年8月,天津市有一個十九歲的年輕人,因為母親沒有給他零花錢,他一氣之下用刀子刺入母親的心臟,就這樣殘忍地殺了自己的親生母親。

殺害入道者、破戒者以及其他的人為中等殺罪。入道者是指除了阿羅漢以外的聖者,殺這些聖者雖然沒有殺上師和阿羅漢的罪業嚴重,但它的過失也是相當大的。破戒者畢竟是佛陀的隨學者,他的身份與一般眾生不同,殺他們的過失也很大。此外,殺人的罪業也相當重。藏地一般認為,殺人一定會墮入惡趣,所以有些藏族人殺人之後非常害怕,會特別重視懺悔。

屠殺旁生為下等殺罪。

以上是從對境的角度安立殺業的輕重,如果從有境的角度而言,根據所依身份(即相續中受持的戒律)的不同,殺生的罪業也有輕重之別。堪布阿瓊說,對於殺死一隻蝨子,一般的在家人只犯一個殺生的罪業;菩薩犯下的不僅是殺生罪,也會犯下殺母親的罪業[3];而密宗行者在殺生和殺母的基礎上,還有殺本尊的罪業。可見,與前前相比,後後的罪業越來越重。

因果是非常深奧的,唯有如來的智慧才能徹底照見,凡夫人以肉眼或者分別念再怎麼觀察,也無法完全揭開其中的奧秘。今後大家在宣講因果方面的道理時,一定要特別注意,如果自己真有甚深的智慧,能夠現量照見深細的因果,那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境界來直接宣講,如果沒有這樣的境界,就不能像有些人那樣信口開河——“我想這是如何如何的……”要依照佛經和堪為量士夫的高僧大德的教言來宣講因果,這才是穩妥的做法。

總的來說,一切罪業都是在三毒煩惱的推動下造作的,如《普賢行願品》中雲:“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殺生也是這樣。

為了獲取肉、皮、麝香等而殺生是以貪心殺生。現在的人們非常可怕,他們特別貪執眾生的皮、肉、毛、骨等,為了滿足自己的貪心而大肆殺害其他的眾生。現在世界上以貪心而殺害的眾生非常多,我看過一部叫《地球公民》的紀錄片,裏面說美國一年要殺害六十多億隻動物,相當於地球上人類的數量。我想這個資料還只是不完全統計,如果考慮那些無法統計的動物,比如飯店中殺的小魚、小蝦、昆蟲等,數量可能遠遠超過六十億。

諸如殺死敵人是以嗔心殺生。人類歷史上的許多戰爭都是在嗔恨心的推動下發動的,由此造成了成千上萬人喪失生命。就20世紀發生的兩次規模空前的世界大戰而言,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有三十八個國家參戰,經過四年的交戰,共有一千多萬人死亡。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有六十多個國家參戰,經過六年交戰,共有五千多萬人死亡。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21世紀初,根據聯合國的統計,世界上又發生了一百七十多次戰爭,一共造成二千多萬人死亡。在戰爭中死亡的眾生,基本上都是在嗔恨心中死去的,在這樣的心態中死亡是很可怕的。前一段時間,藏地發生了一起打架事件,有一個人被對方打死了,死後他還是一臉的憤怒,眼睛瞪得大大的,手裏緊緊地握著刀子,人們想取下刀子,但他的手指根本掰不開。

諸如為了作血肉供養,或者為了塑佛像、建佛塔、供養上師而殺生,以及聲稱“殺猛獸無罪”等,這些都是以癡心殺生。這些具體如下:

在血肉供養方面,許多外道有以血肉供養天尊的傳統,有些民間也有以血肉供養鬼神的惡習。

在佛教內部,有些人為了塑佛像、造佛塔,也有以殺生來籌集錢財的。聽說藏地有一個活佛,他為了造一座大佛塔到處化緣,有個地方的信眾供養了他一百多頭犛牛,結果他把這些牛都賣到屠宰場了,用這筆錢造了佛塔。大家想一想:用這樣的錢來造佛塔,到底功德大還是過失大?

還有些人以殺生得來的錢財供養上師,或者請上師享用專門殺害的眾生(包括自己親自殺和在飯店中點殺),這樣作供養的罪過也非常大。以前藏地這樣的情況比較嚴重,但依靠上師三寶的加持,再加上我們學院大力宣導吃素,現在情況有所好轉。但還是有少數人請上師們享用眾生的血肉。有些人覺得:供養上師有很大的功德,所以殺害一些旁生沒什麼過失,而且我的上師很了不起,這些被殺的旁生是很有福報的。其實這是非常愚癡的想法,這會導致許多眾生喪失寶貴的生命,並且上師和弟子都會染上嚴重的過患。

此外,世間有一種說法:凡是對人類有害的動物,如害蟲、毒蛇、猛獸等,這些都應該殺掉。甚至有些法師也公然宣稱:對環境衛生有害以及對農作物有害的昆蟲都可以殺。在放生時,有些人說毒蛇不能放,因為它們會傷害人類。其實這些說法都是不對的,再惡劣的旁生也不能故意殺害,如果因為它們對其他眾生有害就該殺,那現在有些人特別惡劣,成天殺生、偷盜,這些人也應該殺掉,但是誰敢這樣承認。

不過有些更為愚癡的人認為,殺害惡人也是沒有罪過的。上個世紀五十年代,許多軍人來到藏地破壞寺院,當時有些出家人說:“殺了這些軍人不會有任何過失,因為他們是毀壞佛教的。”受這些說法的影響,許多藏族人拿著刀槍棍棒開始殺害這些軍人。其實這也是不懂因果的愚癡說法。不管是幹壞事還是幹好事的人,畢竟他們具有寶貴的生命,如果我們奪取了他們的生命,自己以後必定會感受報應的。

總之,許多人由於不懂因果,在無明愚癡的推動下,考慮問題、說話做事都是顛倒的,導致自他造了許多殺業。所以每個人一定要學好因果法,這是非常重要的。

按照《俱舍論》的觀點,從作、積的角度,可以將業分為四種:作已積集業、作已不積業、積而未作業、未積未作業。殺生也有這四種情況。下面我們次第分析。

一、作已積集罪。這是指親自動手故意殺生。這種情況比較簡單,大家都應該清楚。

二、積而未作罪。即策劃、協商、唆使別人殺生以及隨喜他人殺生。與前面的作已積集罪相比,這種情況非常不值得——明明自己沒有去殺,結果相續中卻積累了殺業,犯下了與親自殺生同等的罪過。

我們應當避免策劃、協商、唆使他人殺生。因為如果自己和他人共同協商以後,其中一個人去殺生,其他人雖然沒有親自去殺,但所有的人都將犯殺罪。如《俱舍論》雲:“軍兵等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意思是,若軍兵等為同一件事策劃並實行,則所有的人都會獲得如同作者一樣的業。具體而言,一支軍隊的所有人為了同一個目標作戰,如果其中一個人殺了人,就像這個作者一樣,其他的人都會獲得同樣的殺業,因為他們共同發心為一個目標的緣故。

比如一千個人協商後殺一頭犛牛,雖然真正動手的只是一兩個人,但是因為這一千個人的目標是一個,所以每個人都會造下殺一頭犛牛的罪業。又比如有一億人共同參戰,在戰爭中共殺死了五千萬敵人,本來一個人不可能殺死五千萬人,但因為這一億人共同發心作戰,所以每個人都會得到殺五千萬人的罪業,這個罪業是非常可怕的。如果許多人共同造一個善業,則所有的人都會獲得這件善業的功德。如果一千個人集合起來,共同商議之後派一個人去放生,雖然只放了一頭牛,但每個人最終都得到了放一頭牛的功德。現在我們每天上課都要念《普賢行願品》,如果有一千個人上課,那每人念一遍《普賢行願品》,最後每個人都會得到念一千遍《普賢行願品》的功德,這個功德是非常大的。以前法王如意寶再三講過:“現在我實在捨不得中斷每天的傳法,因為這麼多僧人每天共同念一遍《普賢行願品》的功德太大了。”

總而言之,只要眾人發心共同造業,最終每個人都會得到全部的業,這就是無欺的因果規律,所有的佛經、論典和傳承上師都是這樣講的。我經常這樣想,造罪業時人越少越好,造善業時人越多越好。因此,只要自己的身體、時間等條件允許,我們要儘量參加大眾共修善法,如果實在不能參加,也要儘量隨喜、讚歎,或者勸別人參加。現在學院的道友每天在法師的帶領下共修善法,外面菩提學會的居士們也要儘量參加共修,這樣即使上一堂課,每個人都會得到共同念誦、講聞、回向的功德。

在大眾行持善法時,如果我們能參與,即使自己沒有做什麼事,這也有很大的功德。有個人曾對我說:“這次放生我沒交錢,我去了也是放這麼多生命,我不去還是放這麼多生命,所以我乾脆不去參加這次的放生了。”我說:“參不參加完全是不同的。假設今天要放三千塊錢的魚,也許不管你去不去,放生的數量並沒有變化,但如果你去參加放生,就可以得到放三千塊錢生命的功德,如果你不去參加,就得不到這個功德。”

我們也應避免隨喜殺生,否則也會在不知不覺中積下殺生的罪過。比如,張三有一個怨敵,後來這個怨敵被別人殺死了,本來張三沒有任何罪過,但如果張三對此非常開心,他就會積下殺人的罪過,這就太不值得了。2001年9月11日,美國發生了恐怖襲擊事件,中國內地有一群年輕人特別高興,當天他們特意聚餐以示慶賀。其實這些人的行為特別可憐,我記得在9•11事件中,有三千多人遇難,這本來是恐怖分子殺的,但因為這些年輕人對此隨喜、讚歎,結果他們每個人都獲得了殺害三千多人的罪過,想想這個罪業有多可怕。

這些道理非常深奧,希望道友們認真思考。現在很多人對世間法非常精通,可是由於缺乏佛教的教育,對出世間的佛法一竅不通,尤其是對業因果的道理搞不明白,導致在生活和修行中經常出現各種問題。

三、作已不積罪。即本來無有殺生之心,但無意中誤殺眾生。全知麥彭仁波切在《中觀莊嚴論釋》中說:有些外道認為只要腳下踩死生靈就有罪業。而佛教認為,如果沒有殺生之心,無意中踩死生靈沒有罪業。當然,這並不是沒有任何過失,還是有一些微小的過失,正因為這個緣故,佛陀在戒律中要求比丘在夏天必須安居,不能隨便出遊。

《正法念處經》中說,有五種因緣,雖然殺死了眾生,但是沒有殺生的罪業:一、在走路時,無意當中踩死一些蠕蟲、螞蟻等;二、無意當中扔石頭、鐵器等,結果砸死了其他眾生;三、醫生在治病的過程中,為了利益病人給病人開藥,病人因為這個藥而斷命;四、父母出於好心,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不小心打到孩子的要害之處,結果孩子因此而斷命;五、自己沒有殺蟲的心,但在生火的時候,有些蟲飛到火中而死去。在這五種情況下,因為自己沒有殺生的心,所以雖然斷了眾生的命,但是不會得殺罪。

雖說在無有殺心的情況下不得殺罪,但從有些佛教的公案來看,即使無心殺生也有罪報。佛經中有這樣一則公案:以前有一個守衛,他每天晚上都要在野外巡邏。有一天晚上,他一邊巡邏,一邊揮舞寶劍隨意砍路邊的茅草。當天恰好有一個商人路過這裏,因為他身上帶了許多錢財,不願意被別人發現,便藏在路邊的草叢裏。守衛在砍茅草時,無意中用寶劍刺入商人的喉嚨,商人當場氣絕身亡。發現自己殺人後,守衛起初非常害怕,後來他發現商人身上有許多金銀財寶,心中又非常歡喜,便悄悄地將商人的屍體掩埋了,把錢財據為己有。從此以後,這個守衛過上了富裕的生活,後來他娶了妻子,又生了一個女兒。

這個人有每天睡午覺的習慣,有一天他在睡午覺時做了一個夢,見到自己殺的商人來了,並要走進自己的家門,他拼命阻擋,不讓商人進門,於是商人就進了鄰居家。從夢中醒過來後,他心中非常不安,就到鄰居家去看,發現鄰居家剛生下一個男孩,他心裏清楚:自己以前殺的商人來投胎了。從此他經常把自己的錢財分給鄰居,還像對待親兒子一樣對待鄰居的孩子。有一天他在睡午覺時,因為天氣非常炎熱,鄰居家的男孩為他扇扇子,他身上出了許多汗,男孩便拿了一把刀給他刮汗,正刮到喉嚨時,這個人醒過來了,他的身體一動,刀尖就刺入了喉嚨。在臨死之前,他對家人說了事情的前因後果,並叮囑家人不要為他報仇,還把自己的財產都送給了那個男孩。

這個守衛本來沒有殺心,在無意當中殺了人,卻要以生命來償債,而且感受果報的方式也非常奇特——以前自己無意中用劍刺入別人的喉嚨,以後別人也無意中用刀刺入自己的喉嚨。所以因果報應實在是非常微妙。

其實,許多人感受果報的方式都和從前造業的方式相同。2009年6月5日,成都市一輛公車燃燒,車上有二十七個人被活活燒死。我認為這些人以這種方式死去,也許就和他們以前的殺業有關,因為現在很多人沒有一點悲心,為了滿足口腹之欲,或者把魚蝦放在鍋裏活煮,或者把動物架在火上活活烤熟……很有可能是這些惡業現前了,所以這些人以這樣的方式死去。在去年的汶川大地震中,許多人在巨大的恐懼中慘死,這也許就是令眾生感受巨大恐懼而死的果報。如果經常看這方面的資料,相信會對因果不虛的道理生起信心。

四、未積未作。如在夢中殺生。這種情況也沒有大的罪過[4]。

以上我們介紹了殺業的四種情況。最後再次向大家強調:即使自己沒有親自動手殺生,但如果最初是一手策劃者、中間是主要協商者、最後是唆使殺生者,無論口中言說,還是以眼神、手勢等暗示殺生,自己都會同樣犯殺罪。不少人就是這樣積下殺業的,比如有些軍隊的首領,他們沒有其他的事情,成天就是想如何殺害敵人;世間某些部門專門殺害眾生,這些部門領導的工作唯一就是策劃、協商、組織殺生。這些人的語言和行為都在積累殺業,雖然他們沒有親自動手殺生,但從得到的罪業來看,與親自動手殺生沒有什麼區別。因此大家要特別注意,不要以這種方式積累殺業!

如果真正觀察起來,和上面講的軍事首領、殺生部門的領導一樣,許多人從事的工作都與殺生有關。我遇到過許多人,像婦產科的醫生(墮胎其實就是殺人)、畜牧局的員工、辦飼養場的人等,這些人在工作中,或者直接殺生,或者間接殺生,造了許多罪業,實在是很可憐。殺生的果報非常可怕,蓮池大師曾說:生前殺生之人,一旦無常到來,就會立即墮入地獄,在地獄中感受鑊湯、爐炭、刀山、劍樹等種種痛苦,等到地獄的罪苦受完後,還要投生為畜生,以償還從前殺生的命債,還完了命債再轉生為人,那時也是多病而且短命。想想這些可怕的果報,我覺得這些人能改行就儘量改行,如果實在不能改行,一定要好好懺悔,否則不知道以後會感受多少大劫的痛苦!

今天我們講了許多殺業的道理,這些道理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通達。從表面上看,這些道理似乎很簡單,沒有中觀和般若那樣複雜,看一遍、聽一遍就基本上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是真正在行持的時候,絕對沒有想像的那麼簡單。因果取捨是非常複雜的問題,不要說一般的凡夫,甚至連聖者都不一定完全通達。法王如意寶在世時,凡是遇到因果取捨的問題,老人家顯現上都非常謹慎,一定要讓僧眾抉擇,從來不自己直接作決定。但現在有些佛教徒把因果想得過於簡單,在行持善法的過程中,稍微遇到一點挫折和不幸,就怨天尤人:為什麼我做了那麼多善事,現在還要感受這種果報?這就是不懂因果的表現。

每個人回顧過去的生活,都應該捫心自問:以前我有沒有造過殺業?現在應該如何懺悔?今後應該如何斷除殺生?實際上,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地殺過生,有些人沒有故意殺過生,但無意中肯定殺過——夏天在草地上走時會踩死小蟲,開車時也會碾死、撞死許多小蟲……。雖然《正法念處經》中說:只要沒有殺心,即使殺了眾生也不得殺罪,但從剛才那個守衛的公案來看,即使無意殺生也要感受果報,而且這種果報非常可怕——要以自己的生命來償還。所以大家今後一定要慎重對待殺生這個問題,即使不敢在諸佛菩薩面前發誓:從此之後絕不殺任何眾生(因為對凡夫來說,無意中殺生是在所難免的),但也要發願不故意殺生,而且要努力懺悔以前的殺生罪業。

附注:

4、並不是完全沒有罪,因為這會在阿賴耶中熏入殺生的習氣;但因為沒有真實殺害眾生,所以沒有大的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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