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達吉堪布:愛一個人,就要給他自由
愛一個人,就要給他自由。如果以「愛」的名義,把他盯得死死的,根本不給他自由的空間,只會讓他的心離你越來越遠。不僅是戀人之間如此,父母與子女之間也如此。任何一種愛,若建立在控制別人的基礎上,自己一味地付出,卻完全不顧對方的感受,那你越愛他,他越累。
有些人的嫉妒心特別熾盛,認為自己所愛的人只為自己獨有。別人無意中看一眼,或者稍微與其接觸、談話,自己就會妒火中燒,生起極大的嗔恨心,甚至不惜一切想毀了對方。
我的家鄉有個人,他曾對妻子說:「其他什麼事你都可以做,唯獨有件事我不許,你要注意啊!」現在他已七八十歲了,但年輕時的這句話,一直被大家傳誦着,「流傳百世」。可見,有些人對愛人有着強烈的占有欲。
《百業經》中有一個殘忍的故事:
從前,有個國王叫醜陋者,嫉妒心極強,性情十分殘暴。他為王妃制定了極其嚴格的禁令,尤其是禁止別人仰望王妃的姿色。所以,他每次帶王妃出遊時,街道兩旁不能打開門窗,若有人打開後無意一瞥王妃,他會立即剜掉此人的眼睛。
一日,他與王妃們去森林遊玩。當時有位獨覺在那裏禪修,幾個王妃見他身相莊嚴,生起無比歡喜心,於是紛紛取下面紗,在其面前恭敬頂禮。國王聞知此事後,當下嗔心大起,命人立即剜去獨覺的雙目。
因前世惡業感召,獨覺被害時沒能顯現神變。之後,他飛入虛空示現種種神變。見此情景,國王非常害怕,頓時跪在地上懺悔,乞求清淨罪業。
然而,因果是不虛的。由於在嫉妒心的推動下,國王曾剜掉過成千上萬人的眼睛,一旦業力成熟,他仍無法避免果報--多生累劫成為沒有眼睛的眾生,直至佛陀在世時,他還是一個盲人。
佛經中說過:「增上貪欲者,不知理非理。」有些人在嫉妒心或貪心生起時,做事情根本不講理,好像發瘋了一樣,過段時間冷靜下來,才知道自己特別過分。
其實,嫉妒只是分別心在作怪。假如你真的貪著愛人,那他去世之後的遺體,別人再怎麼看、怎麼焚燒,這時候為什麼你無動於衷,不像以前那樣妒火中燒了呢?仔細想一想,你到底愛的是什麼?
青春可以回憶,不能迷戀
當你擁有令人羨慕的青春時,請不要忘了,這一切遲早會變成雞皮鶴發……
不少年輕人總覺得自己青春無敵,整天花大量心思忙於打扮、美容,希望以此討得戀人歡心,而從不願想自己有一天滿面皺紋、白發蒼蒼的樣子。這無異於自欺欺人。
實際上,我們如果了解身體的本質,便不會迷戀自己的身體,更不會貪執別人的。
《法句經》中有這樣一個公案:
往昔佛陀在世時,有位王後長得嬌豔動人。國王要帶她到寺院禮拜佛陀,但她非常珍愛自己的容顏,不喜歡聽佛陀「不執著美色」的論調,所以經常找借口不去寺院。
一天,國王為了讓她到寺院去,下令詩人為寺院寫讚歌,主要歌頌寺院的寧靜、安詳和偉大。王後對此很感興趣,便和國王一起去了。
當王後來到寺院,佛陀觀察到了她的根基,於是變化出一位絕色美女,站在她身後並替她扇風。王後一看,頓時覺得自己遜色多了,但她還是忍不住,一直望着那美女。沒多久,美女的容貌竟在漸漸改變:先是變得衰老;然後死去;慢慢化為白骨……
至此,王後覺悟到美色並非永恒,執著這些毫無價值。
佛陀覺察她的根基已成熟,便對她說:「對美貌極為貪戀的人,是相當愚癡的。因為所執著的東西,只不過如此而已。」接受了佛陀的開示,王後當下證得聖果。
所以,不管是什麼人,哪怕長得再驚為天人,也阻止不了無常的侵蝕。若認為自己的愛情建立在一張臉上,而從來不懂得從心上着手,那實在愚蠢之至。這樣的愛情,也絕對擋不住歲月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