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為什麼把親人之愛叫餓鬼愛?
問:佛陀為什麼把親人之間的愛,叫“餓鬼愛”,有沒有說得太誇大?
答:在《未曾有說因緣經》中,佛說:“母子恩愛,歡樂須臾,死墮地獄,母之與子,各不相知,窈窈冥冥,永相離別,受苦萬端,後悔無及”。
《楞嚴經》中也說,父母子女夫妻的關係,本質上就是“汝負我命,我還汝債”,是生生世世的糾纏,沒完沒了。尤其是自以為有恩於親人時的那種索求,真是一付討債鬼的模樣。
討債鬼的模樣,就是餓鬼相,餓鬼永遠要吃、要喝,卻永遠吃不飽,永遠在飢渴之中。那種永遠滿足不了的貪欲,就叫“餓鬼愛”。
攀緣不捨餓鬼愛,使我們百劫千生輪迴六道。譬如今世互為母女,來世不一定還是母女,下輩子或互為主僕、互為人畜,彼此奴役驅使,彼此都不相知。就如同現在,一點也想不起我們與親人前世的關係。
但有一事可以確定,那就是——若前世不造惡業,今世不會糾纏得這麼悲慘;今世不造惡業,彼此也不會有這麼多的惡性互動;而今世所造,有的還要轉到來世才報,這是最基本的“六道輪迴”造業受報的觀念。
餓鬼愛的另一個大麻煩和過患,就是它會把好事變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