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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護於眾生,菩薩修忍度: 忍辱波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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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31 15: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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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護於眾生,菩薩修忍度: 忍辱波羅蜜


    參、忍辱波羅蜜



一、(p.295) 攝護於眾生,菩薩修忍度。

1、布施:攝受眾生。

2、持戒:護念眾生。

3、忍辱:攝化眾生,護念眾生;護持布施與持戒的功德。





二、(p.296)舍利弗捨眼球(《大智度論》卷12,大正25,145a18-29)

「舍利弗。於六十劫中行菩薩道。欲渡布施河。時有乞人來乞其眼。舍利弗言。眼無所任。何以索之。若須我身及財物者當以相與。答言。不須汝身及以財物。唯欲得眼。若汝實行檀者以眼見與。爾時舍利弗。出一眼與之。乞者得眼。於舍利弗前嗅之。嫌臭唾而棄地。又以腳蹋。舍利弗思惟言。如此弊人等難可度也。眼實無用而強索之。既得而棄又以腳蹋。何弊之甚。如此人輩不可度也。不如自調早脫生死。思惟是已。於菩薩道退迴向小乘。」





三、(p.296)忍的種類

1、耐怨害忍

2、安受苦忍:(1)外界 — (Ⅰ)無情物→風、雨、寒、熱等。

  (Ⅱ)有情物→蛇、蚊等。

 (2)自身 — 出家乞身、遊化、修行。

3、諦察法忍:正確地思擇而悟入佛法。



※參閱『瑜伽師地論』卷42:1、耐他怨害忍,2、安受眾苦忍,3、法思勝解忍。



「云何菩薩一切忍。當知此忍略有二種。一依在家品忍。二依出家品忍。當知依此二種品忍各有三種。一耐他怨害忍。二安受眾苦忍。三法思勝解忍。

云何菩薩耐他怨害忍。謂諸菩薩猛利無間種種長時。從他怨害所生眾苦現在前時。應如是學。如此是我自業過耳。由我先世自造種種不淨業故。今受如是種種苦果。我今於此無義利苦若不忍者。復為當來大苦因處。我若於此大苦因法隨順轉者。便為於己自作非愛。便為於己自生結縛。便為於己自興怨害。非是於他。又自他身所有諸行。一切皆用性苦為體。彼無知故。於我身中性苦體上更增其苦。我既有知何宜於彼性苦體上重加其苦。多諸聲聞多分唯修自義利行。尚不應起能生自他眾苦不忍。何況我今正為勤修他義利行而生不忍。菩薩如是正思擇已勤修五想。於怨親中劣等勝品有樂有苦具德具失諸有情所。能忍一切怨害之苦。

云何五想。一宿生親善想。二隨順唯法想。三無常想。四苦想。五攝受想。

云何菩薩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習宿生親善之想。謂諸菩薩應如是學。非易可得少分有情經歷長世。昔餘生中未曾為我若父若母兄弟姊妹親教軌範尊似尊等。如是如理正思惟故。於有怨害諸有情所。捨怨憎想住親善想。依親善想於諸怨害悉能堪忍。

云何菩薩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習隨順唯法之想。謂諸菩薩應如是學。依託眾緣唯行唯法。此中都無我及有情命者生者。是其能罵能瞋能打能弄能訶。或是所罵所瞋所打所弄所訶。如是如理正思惟故。於有怨害諸有情所。捨有情想住唯法想。依唯法想於諸怨害悉能堪忍。

云何菩薩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無常想。謂諸菩薩應如是學。諸有有情若生若長。一切無常皆是死法。極報怨者謂斷彼命。是諸有情命念念斷。智者何緣復欲更斷如是生死性無常法。諸有情上其有智者。尚不應起有染濁心。況當以手塊杖加害。何況一切永斷其命。如是如理正思惟故。捨常堅想安住無常不堅固想。依無常想於諸怨害悉能堪忍。

云何菩薩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習苦想。謂諸菩薩應如是觀。若諸有情大興盛者。尚為三苦常所隨逐。所謂行苦壞苦苦苦。況諸有情住衰損者。如是觀已應如是學。我今於此苦常隨逐諸有情所。應勤方便令離眾苦。不應於彼重加其苦。如是如理正思惟故。斷滅樂想生起苦想。依此苦想於諸怨害悉能堪忍。

云何菩薩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攝受想。謂諸菩薩應如是學。我為一切有情之類發菩提心。攝受一切有情之類皆為親眷。我應為彼作諸義利。我今不應本於有情欲作義利而當於彼不忍怨害作非義利。如是如理正思惟故。於有怨害諸有情所。滅除他想住攝受想。依攝受想於諸怨害悉能堪忍。云何名忍。自無憤勃不報他怨。亦不隨眠流注恒續故名為忍。是名菩薩耐他怨害忍。

云何菩薩安受眾苦忍。謂諸菩薩應如是學。我從昔來依欲行轉。常求諸欲故。意思擇為諸苦因。追求種種苦性諸欲。於追求時忍受無量猛利大苦。所謂種種殉利務農勤王等事。如是追求無義苦時。令我具受種種大苦。皆由無智思擇過失。我今為求能引安樂最勝善品。尚應思擇忍受百千俱胝大苦。況少小苦而不忍受。如是如理正思惟故。為求菩提悉能忍受一切事苦。

云何名為一切事苦。當知此苦略有八種。一依止處苦。二世法處苦。三威儀處苦。四攝法處苦。五乞行處苦。六勤劬處苦。七利他處苦。八所作處苦。

依止處苦者。依謂四依。由依此故於善說法毘奈耶中。出家受具成苾芻分。所謂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菩薩於此若得麤弊尟少稽留輕蔑不敬。不生憂悒。不由此緣精進懈廢。如是名為菩薩忍受依止處苦。

世法處苦者。當知世法略有九種。一衰。二毀。三譏。四苦。五壞法壞。六盡法盡。七老法老。八病法病。九死法死。如是世法若總若別。會遇現前能生眾苦。此即名為世法處苦。菩薩觸對如是眾苦思擇忍受。不由此緣精進懈廢。如是名為菩薩忍受世法處苦。

威儀處苦者。當知即是行住坐臥四種威儀。菩薩於中若行若坐。晝夜恒時從諸障法淨修其心。終不非時脅著床座草敷葉敷。菩薩於此疲所生苦悉能忍受。不由此緣精進懈廢。如是名為菩薩忍受威儀處苦。

攝法處苦者。當知攝法略有七種。一供事三寶。二供事尊長。三諮受正法。四既諮受已廣為他說。五以大音聲吟詠讚誦。六獨處空閑無倒思惟稱量觀察。七修習瑜伽作意所攝若止若觀。菩薩於此七種攝法。勇猛劬勞所生眾苦。悉能忍受。不由此緣精進懈廢。如是名為菩薩忍受攝法處苦。

乞行處苦者。當知此苦略有七種。一者自誓毀形剃鬚髮等。棄捨世俗諸相好故。二者自誓毀色。受持改變壞色衣故。三者進止云為皆不縱任遊涉世間。一切行住自兢攝故。四者依他活命捨商農等世間事業。從他所得而存濟故。五者盡壽從他求衣服等。於所獲得非法珍財久所貯積。不受用故。六者盡壽遮止人間諸欲。離非梵行婬欲法故。七者盡壽遮止人間嬉戲。捨離觀聽歌舞笑戲倡伎等故。及離與己親友同齡笑戲歡娛携從等故。如是等類。因乞求行所有艱辛所生眾苦。菩薩一切皆能忍受。不由此緣精進懈廢。如是名為菩薩忍受乞行處苦。

勤劬處苦者。謂諸菩薩勤修善品劬勞因緣。發生種種身心疲惱。悉能忍受。不由此緣精進懈廢。如是名為菩薩忍受勤劬處苦。

利他處苦者。謂諸菩薩修十一種利有情業。如前應知。由彼所生種種憂苦。菩薩一切皆能忍受。不由此緣精進懈廢。如是名為菩薩忍受利他處苦。

所作處苦者。謂諸菩薩或是出家。便有營為衣鉢等業。或是在家便有無倒商估營農仕王等業。由此發生種種勤苦。菩薩一切皆能忍受。不由此緣精進懈廢。如是名為菩薩忍受所作處苦。又諸菩薩雖觸眾苦。而於無上正等菩提。未正勤修能正勤修。已正勤修。能無退轉常勤修習。無變異意無雜染心。是名菩薩安受眾苦忍。
云何菩薩法思勝解忍。謂諸菩薩於一切法。能正思擇。由善觀察勝覺慧故。能於八種生勝解處善安勝解。云何八種生勝解處。一三寶功德處。二真實義處。三諸佛菩薩大神力處。四因處。五果處。六應得義處。七自於彼義得方便處。八一切所知所應行處。又此勝解由二因緣。於彼諸處能善安立。一長時串習故。二證善淨智故。是名菩薩法思勝解忍。如是菩薩依此二品一切忍故。當知廣開難行忍等諸相差別。
」(大正30,523a28-524c15)





四、(p.297)瞋恚之五過失與修忍之五德

                   ┌ 1、壞色     ←→   1、相貌端嚴     ┐

                   ├ 2、失辯     ←→   2、辯才明晰     ┤

         瞋恚五失─┼ 3、善士遠離 ←→   3、善友共聚     ┼─ 修忍五德

                   ├ 4、毀戒     ←→   4、不犯禁戒     ┤

                   └ 5、墮落     ←→   5、升人天向佛道 ┘



五、(p.299)施戒及安忍,多為在家說。廣聚福資糧,是佛色身因。

※成佛的資糧:

1、福德資糧: 布施、持戒、忍辱 — 佛之色身因緣(多為在家人說)。

2、智慧資糧:(精進)、禪定、般若 — 佛之法身因緣(多為出家人說)。





六、(p.300)佛身(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五),〈佛身〉,p.4452b-4454a;

淨影慧遠《大乘義章》卷19,〈三身義〉,大正44,837c-844c)



(一)、二身: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五),p.4029a-4030a

1、肉身、法身:《增一阿含》卷44,〈十不善品第四十八〉大正2,787b。

「我釋迦文佛壽命極長。所以然者。肉身雖取滅度。法身存在。」





2、生身、法身:

(1)、《大毘婆沙論》卷44,大正27,229a16-27:

「或有執佛生身是無漏。如 大 眾 部  彼 作是說。經言:『如來生在世間,長在世間。若行若住不為世法之所染污』。 由 此 故 知 如來生身亦是無漏。為遮彼     執顯佛生身定是有漏。 若 佛 生 身 是無漏者。   則 於  佛 身  無 比女人不應   起愛。指鬘不應起瞋傲士不應起慢。塢盧頻螺不應起癡。既緣起愛及瞋慢癡故,佛生身定非無漏。問:若爾彼部所引契經當云何釋。答:彼依法身故作是說。經言:『如來生在世間,長在世間』者,依生身說。『若行若住不為世法之所染污』者,依法身說,故不相違。」

(※有關「佛生身是有漏或無漏」,另參見《大毘婆沙論》卷76,大正27,            

                        391c27-392b17;卷173,大正27,871c2-872b2)



(2)、《大毘婆沙論》卷66,大正27,342c21-25:

「諸佛身略有二種。一者生身。二者法身。若捨家法趣於非家。剃除鬚髮被服袈裟。以正信心受持淨戒。當知即是學佛生身。若能展轉修習正行。於四聖諦起真淨覺。當知即是學佛法身。」





(3)、《大智度論》卷29,大正25,274a8-18:

「佛法有二種: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世諦故說三十二相,第一義諦

故說無相。有二種道:一者令眾生修福道,二者慧道。福道故說三十二相,慧道故說無相。為生身故說三十二相,為法身故說無相。佛身以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而自莊嚴。法身以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諸功德莊嚴。眾生有二種因緣:一者福德因緣,二者智慧因緣。欲引導福德因緣眾生故用三十二相身,欲以智慧因緣引導眾生故用法身。」





3、法性身、父母生身:《大智度論》卷9,大正25,121c-122a

「佛有二種身。一者法性身。二者父母生身。是法性身滿十方虛空無量無邊。色像端正相好莊嚴。無量光明無量音聲。 聽 法 眾 亦 滿 虛空。(此眾亦是法性身非生死人所得見也) 常出種種身種種名號種種生處種種方便度眾生。常度一切無須臾息時。如是法性身佛。能度十方世界眾生。受諸罪報者是生身佛。生身佛次第說法如人法。」



4、真身、化身:《大智度論》卷30,大正25,278a-b

「佛身有二種。一者真身,二者化身。眾生見佛真身。無願不滿。佛真身者。遍於虛空光明遍炤十方。說法音聲亦遍十方無量恒河沙等世界。滿中大眾皆共聽法說法不息。一時之頃各隨所聞而得解悟。如劫盡已。眾生行業因緣故。大雨澍下間無斷絕。三大所不能制。惟有劫盡十方風起。更互相對能持此水。如是法性身佛有所說法。除十住菩薩。三乘之人皆不能持。惟有十住菩薩 不可思議方便智力悉能聽受。眾生其有見法身佛。無有三毒及眾煩惱寒熱諸苦。一切皆滅無願不滿。如如意珠尚令眾生隨願皆得。」





(二)、三身: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二),p.1528a-1531b。

1、法身、報身、應身:《十地經論》卷3,大正26,138b

「一切佛者有三種佛。一應身佛。二報身佛。三法身佛。」

2、法身佛、報佛、化佛:《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卷上,大正25,784b

「佛有三種。一者法身佛。二者報佛。三者化佛。」



3、法身、應身、化身:《金光明經》卷1〈如來壽量品第二〉,大正16,408b-c

「一切如來有三種身。云何為三。一者化身。二者應身。三者法身。如是三身具足。攝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正了知。速出生死。云何菩薩了知化身。善男子。如來昔在修行地中。為一切眾生。修種種法。如是修習至修行滿。修行力故。得大自在。自在力故。隨眾生意。隨眾生行。隨眾生界。悉皆了別。不待時。不過時。處相應。時相應。行相應。說法相應。現種種身。是名化身。善男子。云何菩薩了知應身。謂諸如來。為諸菩薩得通達故。說於真諦。為令解了生死涅槃是一味故。為除身見眾生怖畏歡喜故。為無邊佛法而作本故。如實相應如如如如智。本願力故。是身得現。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項背圓光。是名應身。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了知法身。為除諸煩惱等障。為具諸善法故。唯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前二種身。是假名有。此第三身。是真實有。為前二身而作根本。」



4、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攝大乘論》卷3,大正31,129c

「由佛三身。應知智差別。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此中自性身者。是諸如來法身。於一切法自在依止故。受用身者。諸佛種種土。及大人集輪依止所顯現。此以法身為依止。諸佛土清淨。大乘法受樂受用因故。變化身者。以法身為依止。從住兜率陀天及退。受生受學受欲塵。出家往外道所修苦行。得無上菩提轉法輪。大般涅槃等事所顯現故。」



(三)       四身: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變化身

(參見《望月佛教大辭典》(二),p.1789a-1791a)



1、《佛地經論》卷7,大正26,325c-326a

「自性法者,即是如來初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力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受用即是次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變化即是後變化身,為欲利益安樂眾生,示現種種變化事故。體義、依義、眾德聚義,總名為身。………受用身略有二種:一自受用,三無數劫修所成故。二他受用,為諸菩薩受法樂故。」



2、《成唯識論》卷10,大正31,57c-58a

「法身有三相別:一自性身,謂諸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二受用身,此有二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恒自受用廣大法樂。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合此二種名受用身。三變化身。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忍辱波羅蜜〉補充資料

 

※問:「見對方不道德、沒道義、不精進,勸之有時還遭反彈,這時該怎麼辦?」

◎提示:從多方面來反省自己:

    (1)我的發心真的是「無為」的嗎?真的是「無所求」的嗎?還是美其名曰「為 對方好」,而其實是「別有目的」?

    (2)或許我的行為不是希望對方有什麼「物質」上的回報,但是否由於對方心存感激而感到一種「成就感」?是不是這種期待落空了而感到失望懊惱?

 (3)是不是我個人的「行為不夠好」,無法引發別人的信賴?或是我「勸告的方式、態度」不夠婉轉、得理不饒人,讓對方下不了台?

 (4)是不是我的「智慧」不夠、「慈悲、方便善巧」不足?「契理不契機」?或「契機不契理」?如果不足的話,當努力自我勉勵改善,自我充實,以待時節因緣,不應責怪對方「根機差」!

 (5)我會不會因「屢勸對方,而對方仍無改善」而起瞋念?如果有的話,當反省:「別人(佛)勸我們的話,我們是不是一次就通通改過來了?」如果我們沒有一次就完全改正過來,我們如何去要求別人速成呢?佛勸我們的話,我們都沒聽,如何去要求別人聽我們的勸?



※問:當別人批評我時,我怎麼藉著它來觀照自己,提昇自己的修行層次?

      甲、從所批評的內容來說:

1.對方所批評的內容,的確是自己的缺點。

2.對方所批評的內容,其實是個誤會。

乙、從對方批評的態度來說:

1.他私下和顏悅色勸我。

2.他私下以怒目金剛態度批評我。

3.他在眾人面前嚴詞厲色批評我。

◎提示:甲、就所批評的「內容」來說:

1.自己也承認是自己的缺點時,那麼這缺點一定很粗重,已經表現於身、         口外表上了,此時不改,更待何時?

2.若對方所批評的其實是個誤會,這時隨著觀照力的深淺,會有不同表現:

(1)有人憤憤不平,極力要還我清白。

(2)有人一笑置之,不想多加理會。

(3)觀照力敏銳的人會這麼想:他批評我好名、好利、陷害人……。

我自問在身、口上並沒有對不起人,但我應借著他的批評來觀照我內心深處的「根」,不要只停留在身口階段就感到滿足了。若內心的根未斷,他所說也是屬實,不單是個誤會而已!會用功的人,其實不在外表維護自己的名譽,更希望主動聽聽大家的批評,來反省自己的心,如「心」之毒根不斷是無法入聖道的。

乙、就對方批評我們的「態度」而言:

1.私下和言悅色勸我 —— 這較簡單,一般願接納真理的人就可做到。

2.私下以怒罵方式批評我 —— 這就要看修養了。

3.他在眾人面前挖苦我 —— 應當學習「聞過則喜,聞善言則拜。」

有些人會想:批評我的人,他自己也是惡名昭彰,他本身都做不好,拿什麼要求我?

如這樣想,就把問題弄複雜了 → 應當「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改正自己的缺失都來不及,那有時間論人是非?」



※「人之聰明才智,多不用以自責而用以責人,不用以集所長,而用以護所短。」



※「攻我之過者,未必皆無過之人也,若求無過之人責我,則終生不得聞過矣!」



※勸人的目的是要使之「去惡向善」,並不是要博得那一絲絲的「成就感」,更不是「我瞋、我慢」的發洩。



※「凡事行有不得,皆反求諸己。」是不是我的德行不夠,智慧(辨別眾生的根性,施與最恰當的法門)不足,方便善巧不夠,態度不佳……所致。若有不足,則努力補強以待時節因緣,否則瞋心纏身,不但不能幫人去惡向善,反而使得自己燒掉一片功德林,豈不冤枉可惜!http://www.mahabodhi.org/files/wayToBuddhism/fuyan/54.htm


 樓主| 發表於 2019-1-31 15:55 | 顯示全部樓層
美國菩提學會
http://www.mahabodhi.org/

學佛法以正見為先,有正見能起正信正行,內以淨化身心,外以利濟人群,尤須「知時知處」,適應時宜以弘法,正法乃能久住於人間。
─ 印順導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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