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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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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5 18: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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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略解《釋量論》是法稱論師為解釋陳那菩薩之《集量論》而造之義疏也。內容分為四品:第一、自義比量品,解釋立論者自身引生比量智必要條件(正因等)。第二、成量品,解釋《集量論》的歸敬頌義,成立如來為世間之定量。第三、現量品,現量乃比量所依止之基礎,本品廣釋現量之定義、差別及似現量等。第四,他義比量品,廣釋能立因等之得失,闡明使他人引生比量智之方便。本論總集因明理論之大成,為世間各國研習因明學之範本。在我國藏族佛教中已宏傳數百年,為學習教理必讀之書。,而漢地佛徒尚無所知。餘不揣駑鈍,茲將原文譯出,並依僧成大師之大疏,摘譯編成一部略解,其於漢族研究因明學者或略有所裨焉。
民國六十九年(一九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法尊記

◎   法尊法師譯序
◎   
◎   引言
◎   卷第一
◎   卷第二
◎   卷第三
◎   卷第四
◎   卷第五
◎   卷第六
◎   卷第七
◎   卷第八
◎   卷第九
https://theqi.com/theqiorg/buddhism/sutra/%E9%87%8B%E9%87%8F%E8%AB%96%E7%95%A5%E8%A7%A3/




 樓主| 發表於 2019-12-3 16:01 | 顯示全部樓層

《釋量論》
法稱論師造
法尊法師譯
2013校

  敬禮聖鬘殊室利童子
  敬禮於具足,除滅分別網,甚深廣大身,遍放普賢光。
  眾生多著庸俗論,由其無有般若力,非但不求諸善說,反由嫉妒起瞋恚。
  故我無意謂此論,真能利益於他人,然心長樂習善說,故於此論生歡喜。

  宗法、彼分遍,是因彼唯三。無不生定故。似因謂所餘。
  因法所有性,若無則不生,此果是正因。
  若與唯有性,繫屬體亦爾。
  若諸量不轉,於無而不轉,為果是正因。
  觀待於差別,知某無為果。
  相違與果成,因及體可見,體生不成就,是為無義者,不可得四種。
  以彼相違因,可得為量式,因由相違性,無則是錯亂。
  其相違果中,亦待處時等。餘則成錯亂,如灰成不冷。
  所有從因聚,比知能生果,不待餘義故,說彼是自性。
  因聚生果力,轉變相繫時,於果不決定,容有障碍故。
  同依一聚者,由味知色等,是比知因法,如煙知柴變。
  能未轉無味,此即是餘因。如是過去時,了知是一者,是從果因起。
  由因未和合,比知其果者,有餘、無能故,如由身比貪。
  唯異品未見,而見其總果,因智是似量,如語比貪等。
  唯異品不見,非即無錯誤,容有錯誤故,如比釜飯熟。
  若唯以不見,便說遮止者,此是疑因故,說彼名有餘。
  於因三相中,為對治不成、違義與錯亂,故說須決定。
  錯亂對治中,所說異品法,若不見為果,不說亦能知。
  說無之語言,非顯彼唯無,若說無應理,爾乃知為無。
  若不見能遮,豈是有餘誤?有遮亦成因,不成,合非說。
  差別成決斷,正因不見故。若餘量害者,非不見而無,
  如是於餘因,容有餘量害。不見故,所觸 見不具,無誤。
  由處等差別,物能力各異,見一而謂餘,定有則非理。
  我、地有知等,非能立為無,豈唯不可得,是因無能立?
  故由彼繫屬,自性遮自性,或由其因法,於果無誤故。
  不爾遮一法,云何餘亦遮?如說人無馬,豈亦非有牛?
  如是一近故,云何餘亦近?如言人有牛,豈是亦有馬?
  故定異法喻,不必許所依,由說彼等無,此無亦知故。
  喻彼性、因事,為不知者說,若對諸智者,但說因即足。
  故知繫屬者,說二相隨一,義了餘一相,能引生正念。
  故無「因、自性」,有遮亦是因。理應可得者,無所得亦是。
  如是無得因,此雖說三種,由於結構門,有多種差別,
  彼及彼違等,不通達、通達。
  由是因果事,或自性決定,若無定不生,非不見非見。
  否則餘與餘,如何有決定?若法有餘因,則如衣染色。
  若法有餘因,則應成他性。後生故非因,是果何能定?
  煙是火之果,果法隨轉故。若無彼有此,越出具因理。
  無因不待餘,應常有或無。諸法暫時生,是由觀待故。
  若帝釋頂上,是火性即火。若非火自性,如何彼生煙?
  煙因自性火,具彼能差別,若煙從非煙,因生,則無因。
  由隨轉隨遮,見某隨某轉,彼性彼為因,故異因不生。
    性亦無不生,與唯有繫屬。無彼則有體,應無無異故。
  諸法由自性,住各自體故,從同法餘法,遮回為所依。
  故從彼彼遮,此因緣類別,以彼差別故,即善能通達。
  是故某差別,由某法了知,其餘則無能。故別異而住。
  義自性是一,體性是現事,有何未見分,為餘量所觀?
  由見色法同,蚌殼誤為銀。若不由亂緣,而計餘功德,
  故由見於法,見一切功德。由錯不決定,故當善成立。
  比量亦緣法,決定一法時,應緣一切法,遮遣無此過。
  故如是說因,是遮遣有境。餘則有法成,餘有何不成?
  於所見若知,是總義分別,不增益餘分,除爾許行境。
  定與增益意,能所害性故,說此於遠離,增益轉應知。
  盡其增益分,為遣除彼故,其決定與聲,亦唯有爾許。彼等境有異。
  餘則於一法,一聲覺能遍,非是餘境故,應成為異門。
  或說覺能緣,各種別異義,於各種差別,饒益支功能。
  無差別體性,遍緣諸體性,則有何所益,差別不決定?
  彼等體屬故,知一則取二。益法能若異,彼等是彼何?
  彼無益彼等,如是則無窮。若取能益一,見彼於未見,饒益非餘故。
    取彼取一切。若遮錯亂故,取者亦許餘。彼成遮境者,其餘亦同彼。
    於無增益境,轉故,餘自性,諸定者不定,如何是彼境?
    若捨差別分,現量所取中,於差別若有,證緣亦當證。
  其言從他遮,及言從他返,聲與決定等,是隨名言作。
  二雖各詮一,由所詮他別,以異囀聲別,成立如異義。
  捨不捨餘別,彼二名差別,是隨通達者,欲樂之所依。
  遍說物與事,唯聲之差別。故彼等所詮,都無少差別。
  欲了知彼義,益彼或具作,設以餘詮說,都無餘差別。
  故於遣餘境,能除為具彼,宗派所說過。
  種類及具種,若異則犯過。
    若謂諸言句,由事力而說,不依樂說欲,彼等第六轉,分語等成過。
  不待於外義,諸語由說者,如能詮決定,即如是宣說。
  諸妃六城等,非異事安立,成名空自性,空性有何因?
  依於諸異事,現為一義覺,由其自體性,障蔽餘體性。
  由彼能障故,體性雖各異,蔽其各異性。有諸法體性,現似非別異。
  彼由意樂力,宣說為有總,由彼所遍計,於勝義中無。
  諸別不隨行,餘隨行不現。非離知各異,如何隨餘義?
  故執義一體,此分別顛倒。名義諸具者,互異即此種。
  達一、知義等,成其為一義。有雖是各異,由自性決定,猶如諸根等。
    如見藥雖異,或共或各別,能治疫病等,餘物則不爾。
    無別故非總,田等雖別異,彼等應無別,堅固無益故。
  緣性分別覺,無義似有義,從非彼果義,異究竟而生,
  彼體似外一,似從餘遮返,觀察支無故,非是彼自性。
  知所有諸義,謂遮返體性,故似非各異,現從彼餘返。
  其總與共依,為所行境者,由知與言說,廣作錯義名。
  諸法一切名,依於互無雜,故遣餘為境。
    若與事有屬,是得事之依,如比量所說。
    雖同是錯亂,然非從餘得,如燈光求珠。
  彼雖多一果,非彼果依餘,由言說及知,作一名言轉。
  如是一作多,彼普顯事故。從彼非果義,異故知多法。
  此聲義共依,雖然非實有,如共許而說,此於事非有。
  法有法建立,如異非異等,是不觀實性,如世間所許,
  唯依如是許,遍立能所立,為入勝義故,諸智者所作。
  諸勝義之義,非自雜無異,其體一及多,是由覺所染。
  言總言差別,此別於覺義。從此及餘遮,觀察法差別。
  能所立分別,失壞見事故。別總相雜中,自相非所取,
  其總別相等,都非是所取,諸眾多差別,於一不可故。
  彼體從眾返,彼如是通達,聲分別非有,於總性轉故。
  諸聲顯立名,彼為名言作,爾時無自相,故彼中非名。
  為使人了知,能作成其事,為辦彼故轉,於義說其名。
  其類非能作。若具彼能者,何故不直說?無邊故此同。
  作從非作返,相同何不作?具彼過同故,寧,不須餘類。
  從彼遮餘已,即轉,說其聲。由此從彼等,不斷,彼如何?
若此有決斷,諸聲之所為,豈非唯爾許?汝餘總何為?
  諸別雖各異,然見彼諸義,能作彼彼事,見餘亦離餘。
  為境之諸聲,結合能了知。
  如餘亦彼覺,非從唯總性。若常唯知彼,應不知別故。
  爾時終不取,具彼繫屬故。不決定具彼,如何立名言?
  若謂一事助,諸別為知因,豈一事能除,彼等差異性?
  異故亦不許,彼等一識因。若謂多待一,能生非異覺。
  彼等各各無,彼一亦生覺,彼等無能故。其覺無能緣。
  青等於眼識,功能各見故。合亦能、諸別,任何亦非爾。
  若待彼隨一,乃能,非唯總。彼等若益一,云何非一覺?
  此成彼等果。能益即能生。
  若現非異覺,不許從異者,覺所現各異,執彼等同故。
  若謂彼等同,云何覺取異?同一果。彼等,果覺亦各異。
  達為一因故,以覺無各異,以一覺因事,諸別亦不異。
  彼離非彼果,其餘隨行事,未見故,破故。名了彼為義。
  於彼非能作,現似能作體,以離事各異,唯事為種子,
  能生無義覺,永斷不能作,支分體性故,事異為依故,許義不欺誑。
    故遣餘有境,依能作體故。
  有作如是說:若由遮非樹,而執樹義者,以二者互依,
  若無一執時,二者俱不執。故立名非有。
  彼等立名時,遮不遮非樹?若遮如何知?尚未執樹義。
  若名不除彼,則諸立名者,應非斷彼已。而轉,如樹別。
  若遮餘不立,示前住一樹,說言此是樹,設立名言時,亦當了知彼。
    故此無過失。言此亦是樹,或言唯此者,過失不可免。
  了知一類識,住一續知者,彼非彼因義,本性能分辨。
  彼覺所有事,現為覺因性,及離非因性,雖似一體性,
  自能知為異,於異立言詞。由此了知覺,錯知似一事。
  覺從某義遮,向某義轉故。善安立其聲,定取其義故。
  餘立名無義,故所知等語,於名言安立,亦有所遮除。
  若法從彼異,遮彼從彼異,差別相同因,現相者安立。
  即由從餘遮,能達彼法分,是師所宣說。   
  此無少體性。從諸聲通達,即了知遮餘。其中無某別,通達某餘義。
    亦非作二聲,非互相有故。無事見具事,是由覺染壞。
    是故非勝義,餘則從事遮,即不成為事,說此異此故。
  若遮一雜義,以一聲或因。作事,彼全無,所遮事所遮。
  若從能詮中,無餘皆通達。由事功能故,多果一所依。
  若示一遮時,不斷餘而住,彼遍彼,現一。爾時就覺前,成為共所依。
    若聲能遮遣,當觸於事法,說彼於彼有。
    一事非能詮。覺不現、可現,無事決定故。
    故遣餘有境,諸聲及覺性,亦說為總境,事無彼等故。
    事唯一體故,覺何見體異?一法隨行還,一義非行境。
    若異,則無別,名言應無因。一切遮有故,無彼等過失。   
  為顯彼果故,異法同一果,老者說一聲。是對無彼果,遮除之因者。
    顯示諸異難,不能,無果故。非於事,諸事,各住自體故。
    所有雜色體,黃色則非有,從非彼果遮,則於二俱有。
    於義若無異,聲異則非理。故欲求彼果,亦異無彼果。
    譬如由眼等,生一色識果。何故?有宣說:彼果無差別,
    頓達某一切,彼體雖離總,已說其無異,然由名而說。
  若謂一住故,諸多亦聞一。
  住為依為顯?如是彼非理。
  於常無益故,非依如盤等,於墮性棗等,亦能生彼境。
  彼亦無是用。無彼亦住故。非住。復非理,若異若不異,觀察皆非理。
  於自堪生識,為此就餘作,所顯、堪能性。作者,亦是因。
  此若先已能,待彼則不可。無變異故彼,豈由具總顯?
  非如眼藥等,於根起作用,於彼有無時,通達無異故。
  諸種類能顯,若許具種者,燈等能顯者,應得具牛等。
  諸謂類從別,為餘、非餘有?彼先無諸別,總慧如何起?
  見一所有者,於餘不見故。非餘不隨行,餘亦非依故。
  不行,彼非有,非後有、具分。不捨前所依,嗚呼失敗因。
  安住餘法者,不動於自處。於生餘處上,安住,極其理。
  彼事於何住,於彼無繫屬,周遍彼等境,嗟乎太希有。
  若總類普有,一顯彼顯性,無異故普見。
    彼非特別顯,未通達能顯,必不達所顯。總與具總法,何故相反許?
  無異義雖無,如說煮者等。異故,業非因。非類,屬業故。
  是餘聽因故。業亦無有住。無繫故,聲因,是總則非理,
  太過故。無業,非諸知說因,得非有因故。由無隨行故,亦非是功能。
    若煮者等總,如初有性等,如是應明顯,不爾,無別故,後亦不應顯。
    待所作饒益,方是能顯者,無變故無待。若此有增盛,刹那故,何作?
    雖同是各異,種類隨相近,於某轉,非餘。此是聲知因。
  若無捨離遮,餘事物隨行,一果非除果,極其各異故。
  若由一體性,多能作一果。
  一體有彼故,俱有應無用。彼無異自性,離不行別定。
  離一無果故,從別彼等起。
    所有能作義,即是勝義有,彼亦無隨行,隨行不生果。
  故體性雖異,有是因,非餘。此是其本性。
  若無各異者,應頓時生滅。
    從彼有異故,無如是過者,一壞時體住,非彼性。是故,不起總別覺。
    遮無體性故,不觀住不住,總覺亦染壞,故亦無破難。
    彼之能生性,其餘如何生?異別性能生。若非異亦有,已說彼非生。
  現亦不依餘。作異,即勝義,彼是從餘返,說彼為因果,
  許彼是自相,彼有取捨果,故人皆趣彼。
  如無異無別,非一切皆成,如是異無別,非皆成一切。
  雖異由法性,成為某作者。
  無異唯一性,作不作相違。有異故無作,俱有應不作。
  若依次作者,為彼事性耶?
    為具彼諸事,應極異、不異,有同不同性,異門應互異。
    若謂彼異者,由何性說彼,名差別、名總?
    若彼等各異,成異性,如是,如瓶等互別。雖許為總別,不成總別者。
  由何性現前,欲求所辦果,此人即趣彼,觀其異不異。
  自體異遮同,彼等各異性,無事體隨行。應趣等過故。
  即此對無慚,無理隨便說,彼等亦破除。一向容有故。
  一切二體性,除彼差別故,教云飲酪時,何不奔向駝?
  若謂有殊勝,由此趣別者,彼即酪餘無,故非二,是餘。
  一切同體性,覺聲應不異。說異統攝者,彼無故非有。
  無事無體故,詮體非所觀,即彼等言聲,便成為遮詮。
  自性諸差別,待別或單純,成所立故說,如滅果及有。
  若因有性有,如何非所立?差別無隨行,失因及所立。
  若立唯有別,於有法總上,無少義可成,如此亦無遮,
  所別為所立,此因無隨行。若有是所立,則別成所立。
  不取彼差別,若成唯有事,彼能遍所立,隨行無失壞。
  不成,有法無,依二有錯亂,無法是相違,有豈成所立?
  自性成能了,彼能遍決定,性定是所了。
    此遮則彼遮,譬無常所作,非作則不滅。
  無因故若滅,自體即相屬。諸事有所待,則見無決定。
  彼因縱眾多,亦容有不遇。
    以無果住故,說滅待因者,一切能滅因,說皆成錯誤。
    彼因無能故。此由自性滅,所說由何減,餘亦由自性。
  故有事為境,比量為二種,果、自性。由彼,定屬所立故。
  覺為先轉故,彼性不可得,即說彼不轉,說不得為量。
  論時無關係,諸義超諸根,由無因,彼等,不得故,豈無?
  非定有無果,故不成為量。
  若有殊勝因,有者亦成量。能知性不知,此理是所說。
  不知因,能成,果即無所有。義自性有因,性不得亦是。
  若由某等因,通達彼為無,可見不見因,若全非有者,
  可見,不可得,當知為無事。
    若有相違事,能害彼有故,得彼相違者,決定彼為無。
  無始習氣生,分別所熏成,依有、無及俱,聲義法三種。
  成彼非事因,謂彼不可得,是因,彼非無,安立言說故。
  一向勝義轉,於見差各異,諸義、諸言聲,無因應不轉。
  過、未生亦爾,諸語亦應無,虛妄義者故。許覺義為境。
  撥聲義成立,遣法所依故,非和合所立,是成立單法,
  不撥聲義者,由有無品別,有事為所現,從此生果故。
  於不能作義,求者觀何為?中性人美醜,欲者觀何益?
  分別智境故,聲義是假立。事所依不成,言說正理者,說唯此是法。
  聲與事同時,無無不生故,非由彼成義,彼顯說者意。
  可信語不欺,由總而比度。
  繫屬順方便,說士夫義語。依觀察而說,非依諸餘語。
  於見及不見,有事諸義理,現量二比量,無害此不欺。
  可信語不欺,由總雖不現,無位故此覺,亦說為比量。
  所取所捨性,及方便決定,要義無欺故,可比度其餘。
  待殊勝士夫,餘知如實義。若對彼殊勝,能知,許彼義。
  言如此或非,他有過無過,諸量難得故。餘知難了達。
  減及依勝進,皆有逆品故,由習彼成性,有能盡諸漏。
  無害、真實義,顛倒極力阻,成性終不退,覺執彼品故。
  一切諸過失,薩迦耶見生,無明彼彼貪,從彼起瞋等。
  由此說眾過,其因為愚癡。餘說薩迦見,斷彼皆斷故。
  諸語顛倒因,諸失依人故,人不作諦義,有者作是說。
  諸語諦性因,功德依人故,餘說人不作,豈非顛倒義?
  能了解義因,名依士夫立,語縱非人作,故容有顛倒。
  若繫非人作,不了名,應知。若由名彼顯,計餘應無能。
  諸語定一義,不應達餘義。若連繫多義,應能顯相違。
  士夫縱未作,遍計應無義。連繫諸異事,立故應說因。
  士夫未善作,應畢竟無義。若計善作者,此真同象浴。
  繫者無常故,繫屬常非有。故義與聲繫,是人覺善作。
  若與義俱生,於諸聲自性,相反,不應理。假繫無此過。
  若所依雖滅,不滅,常如類。於常,依何能?由何許彼依?
  由能生於智,俱有因和合,彼智可生故,了智於瓶等,生起許為顯。
    諸不變、無別,能顯自何作?何許彼顯彼?
  連繫成實事,異故種種覺,不異,即彼性,離此無餘事。
  事性各異故,繫屬分別作。有實,依賴餘,如何成餘繫?
  諸字當無義,句遍計無事。此有事連繫,當如何而轉?
  不憶作者故,傳許人未作。有隨此宣說,故惡暗周遍。
  猶如此士夫,未從他聽聞,於字句安布,無有能說者,有說餘亦爾。
    編制諸餘論,離師教授外,曾見有誰讀,何不如是比?
    何類從何成,無別如火薪,餘未見因者,正知由彼成。
    見果相同故,未說諸差別。凡所宣說因,一切皆錯亂。
  雖皆無始成,然非依非士,故士夫未作,餘亦不依人。
  蔑戾車等言,說斷無等語,無始故亦爾。
    是先作因故,如此人未作,即成有何德?義於功用別,見故亦是疑。
  字餘無別故,成立有何果?
  語非異於字,以不可得故。
  是多支體性,彼等異無義,非事假名事,如云獅子等。
  若各各有義,多立是顛倒。由通達一支,當達諸語義。
  頓了達一切,應無時差別,一性亦無異,漸達非有故。
  無常,勤發故,何非士夫作?若常,應常得,以無障覆故。
  若謂俱有因。未具,不聞者,必待他。寧爾,決定則相違。
  若彼非能遍,非一切可得。若遍,則一切,應頓時可得。
  若作可得者,無變何能作?若根善淨者,彼無餘應聞。
  若由善淨別,異故一義定。聲聚多喧雜,如何而得聞?
  若聞彼散聲,非是能詮者,謂離聲有異,當極信於此。
  若餘聲靜住,能詮如何聞?又功能定故,如何達異聲?
  如由彼彼過,不許聲能詮,由諸聲所顯,能詮如何無?
  若謂字次序,字無異故非。彼亦無建立,餘次序違故。
  說遍及常故,無時方次第。無常非能遍,過失前已說。
  顯次亦非語,常則除顯故。由功用所作,成故即是果。
  善知已成義,許餘覺能顯。如燈,若餘者,作者有何別?
    由諸作和合,所作事決定,復得故是果。能顯非有故。
  若謂作體性,離障為顯者,於無事功作,和合有何能?
  與聲無別故,餘亦得為顯。若如是許者,諸因皆無用。
  認識、有合等,所計諸能立,無喻,諸有事。皆刹那壞故。
  亦破餘惡因。覺非依人者,自許、現、世共、比量頓違害。
  異字之次序,已明顯觀察。彼由分別增,何非依士夫?
  有即壞繫屬,故聲是無常。
  由火生餘義,其壞無實故,薪應猶可見。
    若彼由此壞,如何餘壞餘?寧,薪何不現?
    彼持故不現,非,彼不障故。生故壞有壞,如是薪應見。
    若如殺殺者,罪人不復生,於彼亦如是。能殺非即殺。
    若壞非餘性,薪應即壞性,彼無故非因,此外無餘相。
  壞雖是無因,常故有事壞,同時俱有者,無事由何常?
  於無,則不犯。事不壞過失,不許諸有事,由壞而壞故。
  為知有事壞,不觀待餘故,心增益彼異,說彼住無因。  
  若無從自有,此分別相同。無彼少許過,僅是成為無。
  有則此分別,成與事繫故。說言是無者,亦是非有事。
  若少有所作,則是觀待餘。若事無少作,何為有所待?  
  以此雖無因,未生而壞故,先有與壞過,太過亦除遣。
  如有具生者,則許有碍性,如是諸有者,有是可壞性,有非生則非。
    由因性決定,果性則決定,無諸異因故,無常性無異。
  故彼等繫屬,常性已遣除,聲能由前說,連繫過已遣。
  言士夫未作,非能立知實,無人過造失,火等見餘相。
  計彼為未作,不成為智因。於諸常住中,全不生事能。
  分別習氣生,增益行境覺,有從彼所生,非義為行境。
  若謂所作者,見為顛倒故,未作語義實,反則違遍故。
  無故,未說因,則疑彼容有,有事於相違,亦見能遍故。
  由不得,不成遍無,前已說。無性若不成,於遮生疑惑。
  若隨行及遮,於宗有法有,由決定果智,成者,是能立。
  若所立異品,說其遮遣性,即成此同法,故因皆隨行。
  有編制名言,諸咒能成果。
  若謂事功能,無別餘亦成。若謂是餘義,安布前已除。
  彼義應常成,有待應無能。
    若事能如此,彼應皆能成。非由善作故,不待作者別。
    若有事作為,亦事異成異。非由作者別,能定,由言成。
  差別無可作,作何成作者?若顯為加行,彼前已遣除。
  若彼覺是顯,彼合於果者,說者是顯因,聽者應繫果。
  若不顯微誦,聲功用加行,意誦應無義。聲是耳行境。
  間從彼生故,彼覺亦顯者,若有義不成,分別隨行故。
  自與共自性,欲一體而誦,由諸言誦故,不違非由事。
  若無次序者,聞說味與海,應無差異果。
  彼依士夫有。字從起智生,從智而生聲。有彼差別彼,是由耳決定。
    由彼智生智,聞彼非疾聞,由待憶彼故,能憶後體性。
    彼是因持心,諸字因與果。說是諸次序,彼由士夫作。
  故彼字體性,句與句他性,作者功用異,共作果差別。
  彼諸字次序,編制而詮轉,不違欲成序,常住相違故。
  士夫與諸字,因果性成故,字序皆從士,如火與薪理。
  諸智力士夫,能作咒次者,不共性成就,餘無彼能故。
  有了知續者,作某等密咒,彼是主者力,隨彼說理故。
  欲果作諸咒,應說士夫作。成立士無能,由此而除遣。
  所說覺、根、語,士夫等能立,似量有餘故,非能達實義。
  聲自體不說,此義,此非義,士設立此義,彼復具貪等。
  一了義非餘,誰作此差別?如是有人知,汝為何不許?
  若語量不欺,說彼了義者,諸極不現事,非有量能知。
  誰語量不欺,彼所作語言,得謂正教故,非士作,無義。
  若極不現義,無教有知者,則許超根義,有能了知者。
  或自具貪等,餘非了明義,吠陀非能了,誰達吠陀義?
  故欲生天者,聞說祭祀火,有謂食狗肉,非義,何量證?
  世語共計者,彼有種種義,誰辨此聲義?超根義誰見?
  見非世許義,天天女等聲,如是聲於餘,起如是分別,
  世許諸人語,不許彼為量。復由彼達義,此欲瞋何為?
  若違越世許,分別有何因?世許非量故,執彼有何因?
  世許於聲義,決定生猶豫,以見彼諸聲,種種義轉故。
  由未見決定,有各種功能,聲自引疑惑,餘無不可故。
  有說此是路,是此株杌說,餘謂是自說,當觀彼差別。
  可於一切轉,而說顯一義,是由何而定?除說欲決定,何知超根境?
    說欲是定因,言是彼能顯,彼非人則無,彼非唯一義。
  若由自性定,於餘彼不可,言亦成無義。名顯性差別,由何而決定?
    隨自何所欲,何謂定於彼?故言皆可立,非唯顯汝欲。
  吠陀一分故,餘亦應如是,如火禦寒實。餘作如是說。
  味同,體同故。一器餘亦熟。有餘錯亂故,知理如此破。
  士常為作者,諸事常,超根。
    根所取,諸事。因、住、壞不等,餘由二種量,遣除為行境,違依教比量。
    諸所有言說,未遣諸相違,論義亦未顯,計彼義諦實,娼婦以吵勝。
  若如是量成,則此何非量?士夫多說中,非無一實義。
  聲住於說者,非事性、非果,除此相反者,亦無不錯亂。
  諸能詮轉趣,見所詮而作,彼此相違義,如何通於一?
  故教與諸事,任何了達者,不成「無不生」,彼能定何義?
  故彼雖遮返,不成有事無。定無為果者,不得,不能成。
  計吠陀量、有作者,計浴為法、種姓傲,
    為滅罪故行苦惱,是愚惡慧五種相。

  量謂無欺智。
  安住能作義,不欺。聲亦爾,顯示所欲故。
    說者能作境,何義覺明顯,於彼聲是量。義性非有因。
    緣於已取故,不許彼世俗。
  覺是正量性,所取所捨事,轉趣彼主故。
    由有境各異,覺證各異故。彼有此有故。
  由自證自體,由名言是量,論是遮愚蒙。
  顯不知義爾。
    證知自體後,總相識應得,意謂於自相,不知所知故,觀察自相故。
  世尊具是量。
  為遮無生者,論說成為故。待立量應理。
  量非有常性,達有事量故。由所知無常,彼不堅性故。
  有依次生者,常生非理故,不可觀待故,非誰饒益故。無常亦非量。
  住行、形差別,及能作義等。
  極成或無喻,復是疑惑性。
  隨有無加持,形等如欲成,由彼所比度,彼是正理性。
  異事所成就,聲同無異故,比度則非理,如灰物比火。
  非爾,則陶師,製作陶瓶等,作泥團形故,蟻垤亦彼作。
  所立隨行故,果總亦能立,繫屬各異故,說異過果同。
  種類別所成,由見聲之總,成立,非正理,如說語言等,牛故是有角。
    依他說欲故,諸聲皆非無,有彼故義成,一切成一切。
  以此而觀察,劫毗羅等派,
    由無常等故,亦說無心等,及剝皮死故,而說具足心。
    若事體不成,此理若成就,別不成無害。如聲依虛空。
  聲雖不成立,事成即成立,如佛對鵂鶹,說身等能立。
  若彼性誤等,聲雖不錯誤,知能立有過,由事成事故。
  行故有手故,立有角及象,此聲之所詮,世許,非欲說。
  如彼事是因,即何時非因,由何計彼因,而不許非因?
  由械藥等繫,黑者傷及癒,無繫屬株杌,何不計為因?
  自性無差別,亦不可能作,常則無遮故,功能亦難知。
  有何成何性,計餘為彼因,則於一切果,諸因應無窮。
  能生苗地等,性轉變是因,若彼善修治,見彼差別故。
  若如根境合,無別,是覺因,此如是。非爾,彼亦有別故。
  諸別別無能,若性無差別,合亦應無能,故成有差別。
  故各別無能,合則有功德,是因。自在等,則非,無別故。
  量知不現義,無彼能立故,殷重修非有,有作如是說。
  於不知而說,諸恐錯誤者,為修彼說故,尋求具知者。
  故應善觀察,辦彼所修智,此能知蟲數,於我無所需。
  了知取捨性,及其諸方便,許彼為定量,非了知一切。
  隨能見遠否,要見所欲性,若見遠是量,當來依鷲鳥。
  能立由修悲。
  覺依於身故,由修無所成。
  非爾,破依故。
  最初受生時,呼吸、根、覺等,非不待自類,唯從於身生,
  太過故。現見,具有結續能,彼為有何事? 又由無何事,於後無結續?
    何處不產生,濕生等眾生?全無彼地等,故一切種性。
    故根等不待,自類是大種,如一轉變時,皆變無別故。
    諸根一一損,意覺非有損,此變則現見,彼等亦轉變。
    故覺住所依,有依於覺性,是諸根之因,故是根從覺。
    有如彼能引,後亦當如彼。由彼識益故,說意依於身。
    若無根非覺,彼亦非彼無。如是互為因,故互是有因。
    從無次第者,非生有次第,非別亦無待。從身次生覺。彼亦顯次第。
    其前前刹那,是一一刹那,先無者之因,是故一切時,可見其為因。
  後心與餘心,結續有何違?彼羅漢後心,由何許無續?
  豈隨此宗派,量不能義耶?若謂離彼因,此中何不說?
  如彼覺取故,意非從有根。生識能異故,亦非從一切。無心故非餘。
    一因故共住,如根如色味。由義門轉變。
  常隨彼轉故,由有能饒益,彼因故第七,及說言生故。
  有時於心續,亦容能饒益,如瓶等火等,唯爾非必遮。
  於身安住時,心應無遮滅。
  由彼有乃有,彼自在轉故,彼呼吸,非彼。
    若無勤功力,由何風呼吸?由彼等盛衰,應得為盛衰。彼等過亦同。
  心因則不同。餘安住能引,亦許是因故。
  若如株杌等,過違,身非因。由死過退時,則應能復活。
  若如火雖滅,薪變不復還,彼亦不退轉。不然,有醫故。
  有令生變化,有不復生者,有可還轉故,如火於薪金。
  初雖小不退,所作可還者,彼當能復生,如金堅硬性。
  說非少可醫,能治難得故,或壽已盡故,若僅是病患,則無不可醫。
    死毒等遮故,彼咬亦可截,由離變壞因,彼何不復活?
  親因無變異,則諸有因者,不能使變異,如泥無變者,則瓶等無異。
    若事無變異,彼事有變異,此彼因非理,如牛青牛等。心與身亦爾。
    彼從俱有因,生果則共住,如火與熔銅。
  有無無依故,非爾。有住因。是依,此無依。
    離住無餘故。是餘即彼因,彼於事何為?
    應成無所壞。若計由壞因,彼亦同上過。
    住因復何為?若謂遇壞因,之間彼使住。
  壞是事法性,有此無害故,住因何所為?
    若謂如水等。所依,此亦同。
    諸事刹那壞,是彼事相續,如是生因故,是為彼所依。
    不爾則非理。障碍流失故,是水等所依。
    無行者德、總、業等何用依?
  由此於和合,及有和合因,種類等住性,無依故皆遣。
  若事由餘壞,彼住因何為?彼無餘而壞,諸住因無能。
  有依皆具住,有生皆有依,故一切有事,有時應不壞。
  若是自壞性,彼餘何能住?若非自壞性,何用餘能住?
  身無所增滅,由覺用差別,慧等能增滅。燈光等諸依,則非有此事。
    由彼此能勝,非不益於心。
    有時貪欲等,以壯等增長,是從苦樂生。彼從調適等,內義近而生。
    由此說合等,使退失念等。由內義差別,生覺使變故。
    如有續差別,由聞猛虎性,及見流血等,便發昏迷等。
    故定由何性,作用,隨轉心,彼無則不生,故是依於心。
  如依止於心,聽聞等諸行,於心時明顯,如是無異無故,身應顯功德。
  由具足我愛,非他有情引,欲得樂捨苦,受生鄙劣處。
  於苦顛倒覺,愛縛為生因,若誰無彼因,彼即不復生。
  若不見去來,根不明不見。如因目不明,不見輕微煙。
  雖有身細故,或有無質碍,如水,如金汞,不見故非無。
  手等搖動時,一切應動故,相違之業用,於一不可故。餘則應成異。
    一覆一切覆,或不覆應見。一染變應變,或不變應知。故一聚非有。
  若多則如前,無別故微故,應不能了知。
    無差別不成,有別是根境,故非是微塵。由此亦遣除,謂無能障等。
  水銀與金雜,熱石如何見?根等別無能,如何而了知?由具,此過同。
    若謂金與汞,由具能見者,所依無可見。
    由何能了知,味色等具違?若許由假立,是則覺應異。如何名長鬘?
  異具彼自體,及諸言說外,具數、業等體,於覺無所現。
  聲智是緣於,隨異事而行,分別假立義,喻如功德等。
  已滅及未生,若許此是假,由何因許彼?彼於一切事,何不許彼因?
    若謂非皆假,異差別為主。由何?若無異,異則應無義。
    非因有餘義,白等具數等,其聲非異門。
  若彼亦餘義,德實應無別。雖非有餘義,由遮分為異。如業非實聲。
  由諸說事聲,具足彼數等,如異而說者,是簡別餘法。
  唯欲知彼許,餘皆無所引,有說指之具,如異法而說。
  雖只說一義,為引一切故,而言指具足,許是說有法。
  作如是言說。捨色等能別,遮非共果因,而作瓶聲轉。
  故非言瓶聲,作一所依聲。此是言種類,與言聚差別。
  彼總作為支,言瓶之色等,顯彼能差別。此於餘應說。
  無餘是因者,離一支亦非。
  各是功能性,應頓生眾多。
  多性相同故,呼吸非能定。一亦應顯多。彼因常住故。
  若非眾多因,非漸,無別故。
    即於一息頃,亦緣多義故,非由彼決定。
    若一覺知多,彼即成頓知。無所相違故。漸亦應不知,無有差別故。
    若計非自類,時息多刹那,是如是心因。
    無具次第因,彼如何具次?前自類為因,最初應不生,如是因非有。
    生息異境故,有亦定成多,故覺應頓生。
    雖多,一時者,是一心之因,息動微弱等,缺一應不生。
    倘隨有是因,識亦應有別。若此從彼異,不異,非彼果。
  識功能定故,一唯是一因。由貪著餘義,識則無功能,不緣他義故。
    若謂先從身,頓生起諸覺,後由自類定。其身之功能,何故而遮止?
  身滅非依故,心應單獨住。若心續住因,不為彼因轉,而作其支分。
    即此世五處,是生餘身因。
    為破彼支事,及因,不可得,說非能決定。根等是有餘。
    前根於自類,現見諸功能,見轉故餘餘,諸生亦成立。
    若彼從身生,犯如前過失。若從心,餘身,亦應從此生。
  非由離因故,諸最後心等,皆無想相結續,故彼立有餘。
  由修雖增勝,如跳與水暖,非能越自性。
  若所作復須,觀待勤功力,或所依不堅,殊勝不增長,非如是自性。
    益彼諸功能,於諸後殊勝,無辦功能故。依非常住故。雖增非性故。
    若時所修作,不復待勤力,餘力轉增勝。
    心中悲愍等,修生,自然轉。如火等於薪,水銀與金等。
    故從彼等生,是性生功德。故能使功力,後後轉增勝。
    是從前同類,種子增長者,悲等諸覺心,修習於何住?
  跳則非如是,從跳生於跳,彼因「力、勤勇」,功能決定故。跳是決定性。
    初跳非如後,彼身違逆故。功漸除違逆,安住自力性。
    悲從自種生,若自種為因,無逆品損害,心成彼體性。
    如是前前修,心法悲愍性,及離貪覺等,是餘顯根本。
    由修彼悲性,如離貪、貪、厭。
  具悲摧苦故,勤修諸方便。方便生彼因,不現彼難說。
  以教理觀察,由苦性差別,當了別苦因,彼無常等性。
  如是因安住,不見果遮故。
    為摧彼因故,當觀彼逆品。了達因性故,亦解彼逆品。
    由我我所執,有為為行境,貪愛是其因。彼之能害者,見無我,相違。
    眾相多方便,經長時修習,於其德失相,當能極明顯。
    心亦明顯故,因習氣永斷。
    能仁為利他,勝出麟喻等。
  義故修方便,許彼是大師。成就先起故,說此二為因。
  因斷具三德,是為善逝性。
    非苦所依故。是善,見無我,或從彼加行。
    生及過普起,說為復退轉,斷我見種故,是不退轉性。彼諦異體性。
    身語心粗重,無煩惱無病,餘說道不明。修故無餘斷。
  有說語等故,過失非永盡。此遮相猶豫,故是錯亂因。
  常故、無便故、或便無知故,為何遍計說,諸過失無盡?
  有因故,由修,因對治盡故,由了知因性,知彼亦成立。
  求護者宣說,親自所見道。無果,不妄語。
    具足悲心故,凡一切所作,為利他行故。以故是定量。
  復次救護者,宣說四對諦。
  苦流轉諸蘊。
  由修習現見,貪等明顯故。
    非是隨欲性,無因生違故。
  由有錯亂故,非風等之法。
    若謂性雜故,無過。則彼法,餘法何不見?
    一切貪應同,故非一切法。如色等無過。
  若非由特殊,諸業增上者,彼諍亦相同。
    若計貪等是,一切法性者,無能、無自性,果由何不同?
  諸患難有別,而無差別故。不成者,非爾。一切變以,變故,亦非一切生。
    若因增長時,果不可衰減,猶如煩熱等。
  貪等之轉變,是從苦樂生。
    不等分生苦,若不生貪者,當說由何生?
    從等分增液,從彼生貪者,不等見有貪,餘等分亦非。
    餘盡,滴血亦。一女液無定,於一不猛貪。
  若色等亦支。非,皆不公平故。無定,應不生。不執德,應生。
  執德亦是支。應一切皆成,執為功德者,因無差別故。
  若時許有貪,如是非有瞋,二體不同故。不見此決定。
  若誰說貪等,依賴於同類,習氣差別轉,彼無此過失。
  此破大種性,所依亦破故。
    白色等非是,依止於地等。
  依聲亦因義,或與自所依,無別而住故,是依餘非理。
  若如醉等能,有別,非離事,有餘義功能。
    能壞事應壞。所依若全住,能依應非壞。
    若相同,非爾,了達現相異,大種心異故。
    乃至身壞時,如色等,意體,應同。然分別,豈是義增上?
    若時無待身,有識為餘識,習氣醒覺因,故從識生識。
  非識則非識,親因故亦成。
    若許一切事,具識能故者,草等端百象,先不見言有,除如牛數論,
    餘有慚誰說?百次分析因,所應見體性,彼性先不見,如何彼當有?
  從先無而生,貪等應無定。
  未越大種故,若都具貪等,一切貪應同。
    若由大種別,諸種無生別,然此別所依,如其彼增減,此從有應無。
  若貪等雖異,因同體無遮,故非。因體同,一切貪應同。
  同體生牛識,或此中地等,非有有情等,諸差別次第。
  暖次雖有別,非有無暖火。如是此亦爾。
    非爾以離暖,餘火已破故。
    若有餘功德,具差別次第,彼等彼差別,可斷如白等。
  非定如色等,與種無別故。若彼同,曰非,貪等應俱故。
  遍計為境故,境亦非能定。
  離同類因故,貪等應無定。
    或因相近故,諸覺於一切,一切時應生。
  彼暫可得故,無常。過依故,因自在故,苦。非我。非加持。
  非因非能持。常如何能生?故非從一因,多果異時生。
  雖餘因和合,亦不生果故。若比知餘因,諸常非有彼。
  由是暫時性,成苦性有因。無因,不待他;應常有,或無。
  若如棘刺等,銳利等無因,如是皆無因,有作如是說。
  若此有彼生,若此變彼變,說此是彼因,此於彼亦有。
  觸是色因故,於見是因由。
  破常;亦非有,從自在等生,無能故。
  是故,有貪是為因。何故?謂諸人,遍執境差別,得彼意樂作,彼有貪。
    何故?有情於樂苦,欲得捨而轉,許彼等即是,欲愛及壞愛。
  由著我為因,於非樂樂想,於一切尋求,故愛是有依。
  離貪不見生,諸論師所說。無身不見貪,從身亦生貪。
  許彼因故許,是遣除親因。若隨許此理,自害自所計。
  若生見貪故,謂與生俱起,同類生,前成。
  「不知」是有因,未說,唯說愛,能引相續故,無間故。非業,有彼有無故。
  彼非堅固性,因有碍等故。
    轉故無解脫。非,許,不成故。
  若未壞我貪,彼當受逼惱。爾時增益苦,不能住自性。
  雖無解脫者,勤摧邪增益。
    離貪安住者,由悲或由業。引業無遮欲。
    已越有愛者,非餘所能引,俱有已盡故。
  知苦以無違,前行隨轉者,事法生悲愍,非連繫有情。
  彼於無我法,增餘我而貪,由了苦相續,而生起悲愍。
  癡是過根本,彼是執有情,無彼則不從,過因而生瞋,故許悲無過。
    非無有解脫,由宿行已盡,不續餘生故。行功能無盡,彼住無過失。
    由悲下劣故,無大功力住。若是大悲者,為他而安住。
    離薩迦耶見,初道應無有,未斷俱生故。若斷豈有有?
    若欲得安樂,及欲不受苦,所有念我覺,俱生有情見。
    若不見有我,則全非我貪。若無有我愛,非求樂奔馳。
  生苦因即縛,於常何有彼?不生苦因解,於常何有彼?
  不可說無常。彼非任何因。於不可說中,縛解皆非有。
  若自性無壞,智者說彼常,棄此可羞見,當說彼是常。
  修彼已說道,轉依。
    雖轉依,如道過復起。
    非爾,無能故。識是取境法,如有而取彼。彼所有體性,亦是此能生。
    是此性。從此,由餘緣歧誤。遮止見待緣。不堅如蛇覺。
    心自性光明,諸垢是客塵,故先無能者,成性後無能。
    有能,於能生,損害堅實事,亦不能久住,如濕地上火。
    無害,真實義,於自性。顛倒,盡力,不能遮,覺持彼品故。
  我執一因性,是因果事故,貪瞋雖互異,然非能違害。
  慈等愚無違,非極治罰過,眾過彼為本,彼是迦耶見。
  見明逆品故,心所所緣故,說邪緣無明,故餘不應理。
  相違此當說,空見違彼故,與彼性諸過,相違善成立。
  眾生法性故,非盡,如色等。非爾,不成故。若連對治品,現見可遮故。
    已滅諸過失,非如堅還生。彼體使無繫,如灰不定故。
  若彼見有我,當常著於我。由著,愛於樂。由愛,障眾過,見德而遍愛。
    我所彼成取,故貪著於我,爾時當流轉。
  有我則知他,我他分執瞋,由此等相繫,起一切過失。
  我愛則決定,不離我所愛。無過則我愛,離因亦非有。
  若謂貪有過,修此有何益?若謂能斷彼,未破除此境,非能斷彼貪。
    斷德失相連,貪及瞋恚等,由不見彼境,非由外道理。
    貪非同德貪,是見義功德。其因無所缺,何能遮其果?
    見貪有何過?若謂苦所依,雖爾非離貪,見我所如我。
    若謂無我所,我非苦因者。彼亦與此同。如是俱無過,故俱非離貪。
  若如蛇傷肢,修苦而斷者。
    要摧我所覺,捨此非能遮。
  由執著根等,為受用所依,自覺何能遮?如何能離貪?
  於離身髮等,雖起厭離心,於餘生貪著,是眾所現見。
  彼由和合繫,產生自所覺,繫如前住故,雖見苦不捨。
  雖無和合等,而有饒益性。
    生苦故如指,不起自所心。彼非一向苦,多如有毒食。
    由貪殊勝樂,於相違離貪,由愛殊勝樂,暫捨少分樂。
    無思由貪我,隨得食而趣。如未獲婦女,見於畜行欲。
    所欲為我者,云何欲彼滅?
  領受及名言,德所依息滅。如何是所著?所著性不爾。
  一切相執我,則堅固我貪。彼即是安住,我所執種位。
  雖勤,依德轉,障我所離貪,亦障彼過失。
    若於我離貪,則無離貪者,如彼亦許我,修苦則無義。
  雖修彼等苦,僅識為苦性,彼先已現見,雖爾無離貪。
  若由見彼過,刹那遮彼心,然彼非離貪,如欲於餘婦。
  有取捨差別,從一所生貪,隨彼生起時,即一切貪種。
  無過有境貪,能成亦無過,眾生亦唯爾,今於何離貪?
  於彼彼有過,彼於我亦同。彼過不離貪,更於何離貪?
  由見德起著,見過失則滅。如是根非爾,愚等亦見故。
  具過亦有故。雖具足功德,於他則無故。及於過去等,我所亦無故。
    是故我所覺,因非由見德,故見非功德,亦非能斷彼。
    又增不實德,由貪亦見彼,成彼因無害,如何能害彼?
  上求利他故,有生滅覺故,此眾生了知,我異於根等,
  故非見一貪,其貪著我者,是於緣內支,本性而貪者。
  若由現在苦,厭離是瞋彼,非離貪。爾時,有貪求餘故。
  瞋苦為因故,彼唯爾時住,彼滅則自已,仍依於自性。
  取捨俱斷故,於刀割香塗,觀一切平等,說名為離貪。
  經說修苦者,意依於行苦。我彼從緣生,是無我見依。
  空見得解脫,餘修即為此。故說無常苦,由苦故無我。
  非離貪,有愛,依止諸發趣,非解脫惑業,彼名生死者。
  不許我所性,則無彼受者,造作受用相,彼我亦應無。
  故欲解脫者,當根除無始,同類因種生,諸薩迦耶見。
  教說如是事,諸未見因者,說教能解脫,不能使歡喜。
  咒種等儀軌,非使人不生。塗油火燒等,我亦應解脫。
  先重後輕故,非能消滅罪,使此重性無,無體罪非重。
  邪智及彼生,愛思增上力,生趣下賤處。故斷彼不趣。
  唯從彼生故,即彼等能生。彼思即業故,能生因無失。
  趣與達所依,彼從不見生,不見滅,無趣。故是行,非思。
  隨有無轉故。能生作根者,見覺有功能,非是由餘力。
  彼等既有彼,云何而不趣?
  若彼等無能,灌頂等無間,彼等由思力,取、轉與散亂,及滅皆應無。
    若謂於彼時,無覺故不生。諸垢覺相續,彼等能若無,活亦應無能。
    對治與自品,增則減增故。罪流有自種,灌頂不能遮。
    常,無觀待故,次第生相違,作不作同性,造作成相違。因果亦應一。
    彼等若異彼,作受者失壞。功能亦能成。
    他憶受等過,都無所妨難,全無念者故。是從受生念。
  於四諦增益,堅、樂、我、我所,此等十六相,非真而愛著。
  於彼相違義,真性相了達,善修之正見,能破愛隨行。
  業身雖安住,三因缺一故,其生則非有,如無種無芽。
  非斷業及身,無能對治故。無能故。有愛,仍能生起故。
  為盡二雖勤,盡業勞無義。
  見種種果故,比知業功能,有多種差異。
    故一苦惱事,不能使都盡。
    有行使彼生,果報有減少,非一切異類,所應受果報。
    若由苦行力,使功能合盡,為染分能斷,應無染遍斷。
    若苦行異染,或即是煩惱,彼即業果故,則此不能使,功能合雜等。
  摧欲生過故,能滅諸過者,能害彼生業,已作如何失?
  非從業起過,有患乃能作,已遮則不作。
    若無邪分別,樂亦不起貪。
  由救成證知:真、固、無餘別。善逝證義故,較外道、有學、無學增上故。
  為利他勤修,智加行大師。
  由彼須悲心,義成為利他,不捨所作故。
  由悲故善說,由智而諦說,說彼並能立,成就其加行,故是定量性。
  彼事讚大師,為即由彼教,成立為定量。
    不遮比量故,說凡生性者,皆是壞滅法,見由多種相,顯此加行故。
  無不生相因,是比量所依,明所立遍因,亦顯了說彼。

  所量有二故,能量唯二種。
  能否作義故,髮影等非義,勝解義無故。同不同性故。
  聲境非境故,若有餘因由,有無覺心故。
  勝義能作義,是此勝義有。餘為世俗有。說為自共相。
  若一切無能,種等於芽等,現見有功能。若計彼世俗,云何能如是?
    若謂皆有彼,非爾不見覺,隨共相進退。
  如眼色等覺,此說名、力等,隨內支轉故,瓶及擧與總,並數等之覺。
    髮影等非共,不著為義故。執為所知故,無事,不犯過。
    彼等之後起,如是事,無遮。
    明了所現性,是識體義故,謂髮等諸覺,以共為行境,現髮是無義。
  若謂總應是,識體性義者,許故,過非有。義體性之總,一切性同故。
    彼依於遮故。
  所詮故非事,根等俱果故。
  若詮說名等,為說者聽者,所詮相連繫,為名等無繫?
  應於義不轉,若義由理同,錯誤而轉者。應非一切時,非於境錯誤。
    於識則不同,生彼相覺故。餘則無彼義,以不許有覺,現外義相故。
    即許亦離識,各異非有量。遮遣不成故。
    若識皆有義,非理,如夢等,見為餘相故。亦非從行生,現青等相故。
    無碍,非青等,住近處不知,自知故,是識。
    以此說名等。所許眼等覺,由何許具義?
  若見義能故,餘應得無義。無繫亦不轉。
    若具義連繫,去來非所詮,義與彼盡故。
  若聲詮總故,不許犯過者,非爾。單獨總,無說故。即說,
  彼非同、非顯,故應常可緣,以是常性故。
    若由顯現顯,能生緣我識,彼是功能性。若有時無能,彼應皆無能。
  彼能或無能,由本性安住。常故無可治,彼盡故何能?
  彼總識相連,青等行相分,所已決定者,於彼何所變?
  若現知義故,根非無義者,一事故,聲等,覺由何現異?
  有類非類故,不依餘顯性。若謂成異者,待故,說為果。
  從自因成故,雖不依仗果,由分別相連,非果如何繫?
  是餘彼無繫。故成無自性。不成為無類,彼無所待故。
  故依於自體,計無體種類,於彼差別轉,諸聲所宣說。
  於彼現實體,於義執彼性。彼誤,無始時,見習之所變。
  諸義所有總,以遣餘為相,此諸聲所說,彼無少體性。
  於無體總覺,見為總性故。於義成錯誤,或計無為總,彼亦染汙故。
    彼中無實義,故非有體性。無性,非所詮。
  若由有所詮,許為有事者,則諸事如何,非是非所詮?
  近因各異故,非可說為他,是假施設故。
    過去未來義,亦以總為因,諸聽聞轉者,有何為無法?
    若許彼假立,假於衣等無,而與現在瓶,無事何所親?
    覺無誤轉者,常時為真名,於婆羅門子,增益名獅子,世有如是說。
  無義由眾生,何共稱立聲?彼是彼真名,彼理相同故。
  錯亂分別者,餘是俗假名。如無事功能,名無。如分別,有能亦名勝。
    此等之名聞,是眾生所作。
  如已滅由聲,於覺如何現,於未滅亦爾。而於耳等識,有義者,無彼。
    能取唯總故,二心皆相同。單獨能取彼,於前已遮訖。
  諸互差別者,何成無別性?縱有二體性,彼何成一事?
  若彼共同事,而異於彼等,說為彼等總,則成無繫屬。
  於遣則無破。故此相同總,是無事為相。
  若彼是果者,應成多與壞。然亦不許彼。
    壞唯事相連,故非是常性。種類非果故,應無繫,無事。
  事力所生識,非待於名言,而於總覺前,無如是現相。
  見二事有覺,雖無有名言,亦無異隨轉,是義近相連。
  如無有種類,而有識果者,則許為眼等。由何而區別,種類亦隨轉。
  任何相於識,無現為事故。有色故,諸根,若有能見者,彼身應顯現。
    諸種類不爾,單獨非見故。即取別法時,離彼聲及體,無餘法顯現。
  故彼唯生識,亦不能作義,不能故無性,彼是無事相。
  如所說相反,許彼為自相。
  依有事無事,及依二具故,其總亦三種。
  若謂依有事,有事相繫故,應知有事者。
    非爾,已答故,及於過去等,見為餘相故。
    若失有事法,以緣事為先,知彼故無過。
  自相一所量,觀有無求義,由彼成辦故。
    彼由自他性,之所通達故,許所量為二。非如所著故,許第二為誤。
  若由他性知,錯誤應非量。意樂無欺故,雖誤亦是量。
  見由餘相知,此品已答訖。
    如於珠燈光,以珠覺而趣,錯知雖無別,於作義有別。
    如是雖無義,比量於現彼,由作義相繫,故安立為量。
  若由義功能,有隨轉還覺,取彼自在者。
    其餘事超根,其不見體性,了達依餘義。若彼依繫屬,時即能了性。
  時能了隨行,通達總體性。故不知不現,義一切差別。
  由有繫屬法,於有法生解,不現之能立,彼比量定一。
  除現不現外,餘所量非有。故由二所量,許能量為二。
  見二所量故,除遣三一數。
  無非所量故,言一。
  吾亦許。
  雖無,決定故,不定非所量。彼定第二量。
    於無非根覺,由義力生故。不待義功能。於有障隔等,根覺亦應生。
  若由遮現事,定解無事者,相違。或彼是,有遮行隨因。
  了知他心故。成立有二量。言說等轉故,定成彼體性。無欺故是量。
  若謂某等處,誤故不可靠。見邪因故同。
    某時於某事,由某成知彼,彼定從彼生,或定彼體性。
    無自因或體,則彼義非有。所見彼自性,於餘亦是相。
    若可見自體,或可見自因,有餘能見因,而無彼顯現,如何有具彼?
  總覺若非量,應無,如他世。若謂由諸根,餘時能知者。
  非爾,根、能等,根覺非有故。若知為無者,覺生應無因。
  由無分別性,於自相為現。非無別,緣總。故彼是比量。
  若所量決定,不知色無常。彼覺成餘量,無因而有故。
  見差別,不知。與因繫屬故,彼亦是餘量。所量眾多故。
  諸量亦眾多,於一多轉故,一三數不遣。喻如見差別。
  境無決定故,有餘所量故。
  不犯此過失,配於色總故。
  非無事體性,彼由如是成,是則成立故。
    由餘不成餘,非爾、成彼故。
  若事如何成?如是因心因,由彼如是事,彼生有因覺。
  此因與因覺,間接繫事故,似彼現而空,然非欺誑性。
  彼性空,彼等,著為彼性故,彼事雖不欺,然立為錯誤。
  故於所達事,能遍體或因,是所遍心因,彼復是覺因。
  能破性一切,由不可得成。諸說量成者,由義相反成。
  遮彼或彼因,見說相違事,彼亦能引出,無有彼能量,
    餘說一事有,何知餘為無?若謂相違故,彼復由何成?
  若不共處故,彼復由何許?若現無見故,彼應非能量。
  故以自聲說,彼亦無能立。說彼非量者,破遍非所詮。
  故說彼相違。義果,即引說。皆是結構異,於義無別異。
  相違及方便,若無立與破,說破是量者,非正理隨行。
  如以言說等,成立無遍智,及無他世等。與超根諸義,相違無成故。
    若說者是明,何能所害體?如是不得故。說彼為能立。
    已說不可得,非如是能定。故於極不現,非能定有無。
  相違彼法異,或不異結構,如火立無雪,於生有違害。
  如成立事性,許諸事能立。如是遮事性,即能遮諸事。
  由此即除遣,分別所計法,宗及同品中,任隨何法等,隨一可有故。
    彼復能遍法,能了遮所遍。若有自遮者,則於決斷時,
    若於無彼事,無彼量為因,是為最愚者,牧女共知故。
    不可得唯爾,決定無為果,此復許可現,其因或自性,皆無可現見。
  比緣無常等,此理中所許。
  餘取已取故,不許為量性。離於有事外,無有餘無常。
  彼由根先成。多事非所詮,分別所生法,乃是其所詮。
  總所依若成,彼總即成立。
  若不成如是,為成故比量。
    有餘相同故,有時不能知,誤故,如卵異。不見其異故。
    如是即無因,乃至愚夫類,見無後生起,燈等則熄滅,亦能自決斷。
    能雖事自性,然非無間生,不見其果故。
    愚,無明定故。為遮彼愚蒙,而宣說比量。大慧由見性,能定一切相。
    由從一切遮,無異於彼義,遮為因相覺,及如假名聲,如異所依轉。
  若無錯亂因,由彼性能生,與自隨順覺。
  又此不得因,成立為壞滅,先有事變無,說名為無常。
  有說斷二邊,有或相繫法,是無常聲者。
  說何為彼邊?若謂前後無,彼何非無常?六等不可故。
  於邊彼如何?有性與相繫,以是常住故,非邊所簡別,
  若因果是邊,能別應成無,無繫故。由彼,不許事先無。
  於彼彼差別,彼說亦不成。有性與自因,相繫故名因。
  有性與彼繫,若常,此果何?
    若彼無能作,先無事非具,不許相繫故。故此整應常。
  無義由增益,所詮各異覺,許無異義者,亦以遮為依。
  刹那各異故,了知差別非,執與見同故,亦非別有境。
  若彼是喻故,而非總執者。是喻故已成,餘量何所作?
  若忘故無過,是故則非喻。
    若謂所見事,以量成立者,於餘事增益,為此成顛倒,彼成非有量。
    現與餘一故,一成二俱成。著餘相結合,智者知為念。
    待因故非念。非爾錯亂故。
  現量離分別。即由現量成。眾分別依名,是各別自證。
  從一切攝心,內體不動住,眼見諸色時,彼覺是根生。
  仍少起分別,了我此分別。於前說分位,根知則無彼。
  一所見差別,於餘則不見,非離於彼別,有異體餘總,各異覺無故。
    故從根生覺,皆差別有境。於諸差別事,非有諸聲轉。
    無隨差別轉。由無名轉故。所有諸聲境,即彼等相合。
    言彼名為此,連繫所現義,若彼是連繫,彼非根行境。
    爾時明了現,義相非有故。由識現別異。為諸義差別。
    眼雖現彼義,然他示謂此,彼由聲相合,非是根行境。
    於無根用者,他語不現故。非未作連繫,應自能知故。
  有無分別意,由其頓轉故,或由速轉故,愚執彼為一。
  若謂分別隔,所見應間斷,餘亦諸異類,分別時何非?
  若如見火輪,事品具力者。彼於餘亦同。字亦應頓聞。
  此若有眾義,頓集諸根者,五識雖間斷,現如不斷覺,
  諸名究竟智,刹那合雜故,現間斷希有。故覺應頓轉。
  所現無差別,云何間無間?即唯意分別,應不次第緣。
  於某有愛心,近義亦不取,由貪令生餘,功能失壞故。二俱有此諍。
    火炭等速轉,隨逐損壞目,有誤輪相生,非由結合見。
  有說根生故,如兒覺,無別。兒無分別因,是失壞名言。
  彼等無別故,兒應成現量。離名言因故,後亦應不知。
  若未習名言,有意,故許彼。根生亦應爾,如此是有餘。
  成立兒童者,亦此中所說。根覺相同故。此說領受等。
  差別、所別事、連繫,世間論,受已而總合。如是知,非餘。
  如有杖。類等,未知差別故,非有具彼合。故此無分別。
  彼有隨行識,聲及明了現,顯形字相空,宣說為牛性。
  彼性雖相同,於眼境不見,無二現相故。異覺亦難得。
  根不緣和合,不見連繫住。
  言此縷為衣,此聲乃自作。世言牛有角,不言角有牛。
  謂牛餘支分,不見間隔故。言彼縷之衣,謂縷織作已,說後起為果。
    任何非一時。有於因增益,或示聲所依。簡去一股縷,言縷於果轉。
    或能益所益,或現無間隔,無錯誤而知,最初立名言,行境是實名。
  異於有事者,類等無比量。有杖等一切,世俗立名言。
  有事、殿鬘等,聲亦非待他。若房是具者,彼鬘復是何?
  若是種類者,一房猶如樹,亦應說為鬘。於眾多殿鬘,彼聲如何轉?
    種類無類故。於鬘等大等,所許假立者,與實無差別,識取故非假。
    即許實轉者,非餘因相同。六等、句義聲,見待何餘因?
    如共稱所成,真名。彼同故,如是說俗名。事立無事故。
    共稱隨名行,彼隨樂說行。名言義所作。如韵名、聲分。
  雖異由事法,如是識因義,彼識於彼等,即如是了知。
  異了知無異,其知亦如是。故離無彼果,隨行。無一事。
  於諸事有故,事聞有彼邊。
  外功能遮斷,雖無觸,彼聲,其分別影像,彼究竟相屬。
  遣餘究竟故,說聞能遣餘。
  如遮,由諸聲,於識現餘影,彼亦非義體,彼從亂習起。
  彼若由聞說,能知義何分?不知。為彼義,作名則無義。
  聲詮義何分?當詮彼遣餘。彼相於義無,說彼豈義依?
  隨行聲隨行,義果。由見習,所變無隨行。由覺無異故。
  以知彼事益,了知遮餘故。何為其聲義?說即彼無違。
  識由聲所變,彼等所現遮,此隨義分行。如是聞遣餘。
  故於立名時,亦見自為果,與說義屬故,遣餘與聲屬。
  待不見於餘,待有見彼故。遣餘與聲屬,彼於事不可。
  故無類等具,於義及彼等,非聞相繫屬,遮餘合聲故。
  以念名為因,所見合雜性,執前後所空,眼識彼如何?
  心向餘轉者,眼見眾色時,不明執彼名,無彼生分別。
  於何定立聲,於彼生分別,根生隨欲轉,應不見外境。
  於色謂見色,彼覺如何見?亦有彼領受,如何無分別?
  若彼自領受,無頓二分別。彼即說同時,由他識領受。
  於過去成念,無受彼如何?覺自覺他覺,決斷體應一。
  於了過去義,離喻,因非有,由何成?於彼,非現、非有因。
  若謂現彼體,由彼無間覺,如色等緣者,不緣彼前覺。
  如有自境識,領受無分別,不能名。如是,餘亦無分別。
  詮總為性聲,分別亦一義。若無無分別,差別由何知?
  若有無分別,與彼同因者,一切皆如是,果異由因異。
  不觀待外義,由念名結合,如是不待名,由事能眼覺。
  若色待念名,於根覺有能,非無所待者。如因,於念性,彼彼繫生故。
    念,根識、或非;餘時亦應生;有時散亂故。
  若漸為二因,無異故,即前。若根覺餘因,於彼念無義。
  如為成假名,許憶念名者,緣別無假名,彼念有何義?
  若緣唯總者,不可待差別。故依眼及色,而生於眼識。
  若生起現識,如根、境是能,何故依二生,而不以彼說?
  由見能了知,決定立名言,根名言有彼,所立是彼法。
  故此立名言,是自性正因。反能遍自性,故彼亦應遮。
  諸集合是聚,彼總彼根覺,總覺定無疑,與分別相連。
  餘義相連故,餘何塵當生?說彼等集合,是生識原因。
  若無餘微塵,亦無彼別塵。識定非於一,故說總行境。
  若雖是一處,非能頓緣多。
  於胡麻等異,如何現頓緣?此中速,已說。於次第降落,何不非次緣?
    諸覺皆同時,如何彼等中,有現非次第,餘現有次第?
    故緣眾義時,此應非次第。
  如花蝶等色,眾多如何現?
  若種種是一,此尤為希有。種種非一性,喻如摩尼色。
  青等諸區別,花布等亦同。
    若唯支分色,乃見如是者,若捨青等外,見餘花甚奇。
    時與義行相,同了知諸覺,一次第多義,一非次一義。
    覺種種體故,諸義種種體。若彼非因者,建異由何成?
    異類無造故,畫覺非種種。由無有色故,相應非種種。
    亦非依假設。各各非種種。非漸次取已,覺合為種種,一不緣多故。
    故一有多義。由知一義時,亦見餘義故。亦成無分別。
  現種種諸義,若一性非理,且彼獨一覺,如何現種種?
  如如思惟義,如是如是離,諸智者所說,是由事力來。
  一種種何過?彼覺亦不成。若諸義體爾,於彼我何為?
  故於義與識,現粗色非有。破彼體一故,體多亦非有。
  決斷是內心,似安住於外,此是所餘分。
    無異者諸識,現異是染性。彼中由一無,二者俱失壞。
    是故彼二空,亦是彼實性。
  此諸事異住,是依於彼異。彼既是染性,彼等亦當染。
  離能所取相,其餘相非有。由其相空故,說為無自性。
  由蘊等差別,一切能相者,彼亦非實性。彼等皆離相。
  無明所染體,觀待如自緣,生識非真如,如有眩翳等。
  未見彼岸者,皆不了實性。無能所取染,彼皆非有故。
  彼捨真實義,以象王顧視,唯順世間心,趣向觀外義。
  識青等種種,識別不依餘,非能見。爾時,分辨趣外義。
  識如其所現,即如是領受。如是心行相,種種成一體。
  布等色若一,如於無區別。除去差異者,不見餘無異。
  若如諸根等,差別生眾多,頓為一覺因,亦有何相違?
  除為因事外,全無餘所取。彼中覺所現,說為彼所取。
  如何能頓取,具自支有支?未見垂胡等,不見知是牛。
  若許頓了知,功德最勝等。非頓取眾支,亦非德等具。
  差別、有差別,樂說他力故,先取為支分,由此而緣彼。
  自事離餘者,無異故;未取,德等能異故;雖見餘餘法,其覺當成一。
    若取德等別,故了知多者。雖而,縱如是,其繫屬錯亂。
  聲等多性故,頓緣多已成。未取能建者,不取所建故。
  有法遮一切,從彼彼返異,假立有異者,彼眾多體性,
  假立自性異,現種種彼等,非無分別心,現為種種事,非暫生行境。
    設有白等性,如根所行境,非聲能詮說,識自性異故。
    諸覺雖一義,由種種所依,故成彼異者。則彼耳等心,由何有異義?
    心雖然是從,彼彼所依生,然於彼一事,現種種自性,彼是由何成?
    無所見了知,言分別轉故。是遮由所見,而認識牛等。
    於所見牛等,隨言說分別,比度種類等,由此亦破彼。
    所見雖各異,分別認謂一,是由自性造,如前已說訖。
  若緣前領受,意則非是量,若緣未見者,盲等應見義?
  是刹那性故,非見過去義。若非刹那性,應說相差別。
  所作已辦業,不作少差別,有根或餘者,如何許能立?
  彼事所生覺,一切應頓起。若餘無別作,待彼相違故。
  是故諸根識,無間緣所生,意能緣餘境,故盲者不見。
  待隨自義者,根生覺是因,故此雖緣餘,許緣境決定。
  與彼無同時,自識時諸義,如何為根識,而作俱生緣?
  無前無能故,後亦不合故,一切因先有,非義俱自覺。
  彼如何緣異?由理智了知,能立識行相,因性為所取。
  因雖有眾多,能隨生果者,彼立彼體性,說彼是所取。
  樂等不依餘,不能設立名,故彼等自證,非繫屬言說。
  餘非證,彼等,自體如何證?有說依一義,是識所證知。
  彼非彼自性,彼非彼因生,識因生非餘,樂等何非識?
  俱義根堪能,有如自體心,見能生樂等,意亦與彼同。
  彼等若有無,有樂等及覺,見生不生故,從彼生,非餘。
  由彼等差別,苦樂等各異,喻如即由覺,明、不明,及疑。
  由近於何義,覺及樂等生,捨彼則樂等,彼如何能知?
  故漸次緣者。領受彼不能,無間斷顯現。速故者,同故,何非無領受?
    非由一知二,根心決定故,即無有樂等,從諸義生故,彼能無成故。
    若謂二別別,是能,如青等。應唯緣樂等。
    未取彼因義,領受彼非理。若與義同緣,樂等有何能?
    不許彼生覺。若無義,眼等,領受樂等者,眼終不能緣,色等婦等別。
    有內支能義,應不見外境。緣義,從彼生,則不受樂等。
    由有彼彼境,諸覺頓生者,則頓有諸義,苦樂應頓了。
    若有內因識,則生起苦等,許彼識唯一,非相連因者。
    何緣計彼識,為無知親因?若是增上者,於相違亦見。
    喻如一光明,對夜行及餘,諸根觀色相,頓作逆順緣。
  故樂等自身,所投義相現,領受故。世設。非親受外義。
  此等了自體,唯從義生耳。彼等義體相,成自體,彼受。
  故說領受義,即所緣,彼現。
  有者說樂等,住外及無心,是所取。
  彼亦,頓緣二,非理。
    青等性樂等,一故頓緣者,現異相之心,所取何非異?
    外境無差別,由修習差別,則不應於覺,生歡戚差別。
    若覺是樂等,體性無違者,如何知外境,是樂等體性?
    若謂種類異,非能所取者,則士夫應非。一切能取者,則受者失壞。
    此亦除因果。應非是因果,無能所取故。若有,餘亦爾。
  故彼是內性;所受故是心。領受何自性?彼非彼領受。
  若非自性受,謂了住覺者。除現念行相,領受,何用覺?
  依於彼彼義,領受樂苦等,見有一受起,中間不見餘。
  如火與鐵丸,合雜無分者。如是一切事,異不異失壞。
  受無異是一,非爾則成異。若此非能立,異能立不成。
  苦白等現異。非異,而覺受。現無異異者,異無異何依?
  一時為明障,然於心相續,見其有異故,異建立得成。
  瑜伽智前說,彼等修所成。
  由除分別網,是明了顯現。
    欲、怖、憂所惱,夢賊等所壞,如現前安住,見非真實事。
    分別相隨屬,義不明了現。夢中所憶念,念非如是事。
    不淨、地遍等,雖非真實事,由修力所化,無分別明顯。
    故真非真實,彼彼善修習,修習圓滿時,其果當生覺,明了無分別。
    彼如上說事。許彼不欺誑,修所成現量。餘者有染壞。
  若識緣聲義,彼即是分別。自體非聲義,故彼皆是現。
  似現量四種:三種分別識;從壞所依起,無分別一種。
  為成非根生,說二,見誤故。說比等已成,為成前二故。
  有依止名言,於餘義增益,是等諸分別,近現量轉故。
  時為錯亂因。如緣不現義,憶念等分別,待名言為性,不緣現前義。
    不念所領受,不如是瓶等。故彼知亦從,現量中失壞。
  此第四例外,彼說從患生。彼唯說眩翳,是表有患者。
  有說彼屬意,青、二月等覺,謂根亦是因。此論與彼違。
  若是輾轉因,今此是觀察,根識所行境,如何成意時?
  如何為依根?若隨根有無,彼同。若有變,則何故破此?
  此如誤蛇等,根雖變而退,根患雖除癒,然而不退轉。
  如是於他身,由說,時安立。應待憶所見,應不明了現。
  睡眠或醒時,所有明顯覺,彼即無分別。隨於二時中,非爾即分別。
  故彼無分別,亦破是正量。欺故。為彼亦,說二似現量。
  言能立所作,非是說一切,諸業之能立。從何是何果,彼是彼能立。
  於彼唯領受,相同體之識,由何辨別業,彼是其體性。
  非體性諸因。雖異,於異業,此無所異者,非能決定異。
  故此體性異,由何定作業?謂此了知此,成為彼能立。
  雖有相能使,識自性各異,此能與義屬,除義性,非餘。
  能立知所量,即所量自性。若餘能立者,彼彼繫不成。
  彼是彼體性,故果非餘義。緣彼體性者,是知義體性。
  於自所作業,現似有作用。自雖非作者,由此立彼故。
  如果似諸因,體性而生故。雖非具所作,世說持因色。
  故見及根繫,並差別覺等,所作隔斷故,不許為量性。
  能作於所作,一切皆和合。最後能異者,許彼正能立。
  一切等因故,如此非根有。彼雖異無異,由何言此此?此即說餘者。
  彼若無事者,則諸差別覺,亦應無差異。餘覺亦如是。
  所作與能立,不許二境異。若是一義者,則第二無義。
  應無次第起。若覺頓生者,無能立所立。依於彼建立,建分能所立。
  體性皆相繫,則了知某法,不應有決定,相繫無別故。
  彼雖無差別,然由何立異,彼即此量性。非由所為立。
  若無彼事者,彼亦無立故。
  若謂能所作,一相違。不實,許為異法故。許無真實異。
  能所作名言,皆如是安住。許為異諸事,皆增益轉故。
  何為了知義?若謂別別了,此所有現量。彼由何知義?
  由彼相同者,應當成錯亂。由何領受此?此是觀察彼。   
  諸微塵由何,令現此粗相?故彼非實義。
    縱是,由錯亂,故非能成立,彼領受體性。
    若彼同、彼生,是領受相者。則應等義識,領受等無間。
    言見此聞此,由何決定覺,彼是領受者?
    由何而許彼,是彼之能立?現與見彼等,相近是所觀。
    依彼等繫屬,是見者決定。
  彼領彼體性,彼非餘誰領。現量別別了,彼是彼體性,無餘所領受。
    彼復無餘領,彼所諍同故。彼自性是明。
  彼事青等故,亦領受自性,彼雖領自體,現為領青等。
  如彼體性故,能明,明義時,許能明自體。如是覺自了。
  彼所了餘義,能所受難成。無能所了相。
  如髮等識異。若時能所取,分離相有害。
    如錯亂所見,如是建立此。爾時能所取,於相非所諍。
    以無了他故,許自證是果。
  若領受外境,有何過?雖無,領受外義者,此當說何因?
  若覺有彼相,雖有隨相轉,彼由外或餘?此理應觀察。   
  離所見差別,則不能取彼,取彼則取故。青現是所見,非有單外義。
    此中謂有某,醒發某習氣,故覺成決定,非觀待外義。
  故一有二相,由如是領受,及念。此二相,領受即是果。
  若時識因境,餘欲或不欲,彼事不成就,彼如是領受。
  若時將識分,安立為義故,說為識俱境。爾時受自體,決定彼為義。
    若領受此體,欲相及餘相,則彼欲不欲,亦當了知義。
  縱然有外義,如領受定體,非是由自性,有多體過故。
  若許,則二者,應不感有異。不見障故非。非由義了達。
  於彼多體事,見為一體性,彼不見,如何,能成為見義?
  若現欲不欲,分別,非義覺。彼亦死相等,見不相續心。
  即於外所量,受自果應理。如其此自性,如是決定義。
  爾時此現義,是量。能取體,縱有,非餘義,故非觀待外。
  何故?如義體,彼安住於識,如是能決定,謂此如是住。
  是了自體性。故許彼了義。非現義體性。
    彼能立於覺,住義彼所作,如彼義安住,如是彼極顯。
    立義彼體故,自了許了義。
    故境亦非異。觀察自體性,說自證是果。了義彼體故。
  同彼或同餘,識是如是現,其因亦是義,許義為所量。
  如某之行相,無義事而現,如何緣義?實,如是我不知。
  覺體雖無別,諸見顛倒者,能所取領受,了達如有異。
  如根被咒等,染壞,泥塊等,雖離彼色相,而現餘行相。
  未染壞眼者,無見如是故。如遠曠野中,小者現為大。
  能所取了知,雖非有,而住,能所量及果。如隨現而作。
  非爾於一事,現為種種性,行相如何實?失彼一性故。
  於餘餘壞故。不見性,非一。覺見無異事,乃決定無異。
  由何觀察事,真性中無事。何故?於彼等,一多性皆無。
  由見同法故,於非彼體性,執為彼體性,世人生錯亂。
  於此則無彼,此行中彼體,一亦不見故。
    由內染所生,彼從過失起,本性顛倒現,此亦是有者。
    不待見同法,如有眩翳等。
  彼決斷為覺,許為能取相,彼體故,了我,故是彼能立。
  如領受貪等。自體立為境,住能所量果。此當配一切。
  彼領受體故,可領受自體,如是「可」即量,體性是所量,自證是為果。
    於體能取相,是決斷體性。言可性是量,是說為自證。
  從諸境所生,一切諸識等,其餘雖是因,然有境行相。
  如食與時等,皆是子生因,持父母一形,非是餘人者。
  其餘及諸境,雖同是因性,許彼分是境。無彼,彼不成。
  於具義心中,恐無義行相,緣過去義者,二相自證成。
  青等現異故,不具類,非義。彼無常不成;常如何能生;名等,前已破。
    此理非具義,唯欲相屬故,非義功能成。
  如此行相識,是念,從受生。彼亦義相空,彼如何具彼?
  彼時無有故,非是從義生。如是受亦爾。彼相非由義,明相遠離故。
    彼相若異者,餘應如是知。若常屬我者,說亦不應知。
    若屬各各者,則不應相續。著一義體者,講聽者諸心。
    若謂由相同,彼有一名言,而非現為彼。異體如何取?時覺應無義。
  即彼領受識,亦依止二分,由一相區別,彼識之所緣。
  餘若非有相,如何住於識?謂後後之識,各增加一相。
  義自體二相,及我行相中,彼第二由彼,第三識了知。
  由是義果性,憶識憶義故。
    若由於錯誤,而相合雜者,現相與作意,亦皆應如是。
    如是一切果,皆與因同緣。故無陶師等,應不憶念瓶。
    識由何差別,依止義相同,除同餘何為?見雙生等故。
    初性若非二,第二性住一,決定能緣心,應不能分辨。
    故青等自性,現前安住覺。與義相合繫,由第二覺緣。
    餘則唯初一,義生故繫屬。不見前義屬,後後識則非。
  定與覺俱時,所頓領受境,除彼而為餘,由何相成立?
  如亂識二月,雖無而見異。青黃等異法,非有決定受。  
  無受或有義,或無義之受,未見有領受,故彼等非異。
  故識時現義,非離識為餘,此極難遮止。
  雖有諸餘因,諸根識無故,比知有異因。若不說決定,從等無間緣。
    從種子生芽,由煙成立火,如此依外義。
  作者住證知,若現彼體性,如是定繫屬,若計依彼覺,此有何相違?
    煙應非火生,非由果知因。彼縱然是因,由何知決定?
    彼亦現煙覺,明醒習氣者,現為火覺性,了知非火性。
    心續彼堪能,習氣為心要,現煙覺明顯,故從火生煙。
    智者有此說。依止於外義,說二相,彼復,由定俱受成。
  由根別明顯、不明、間雜等,現異能緣識,緣慮於一義。
  若彼義非現,義自性一故,彼義一切意,自性應成一。
  依義而生起,隨彼體性作,彼亦由餘某,以某分成異。
  如子依於父,雖是彼父色,由某、以某分,而可得差異。
  如燈等焰輪,有孔雀翎眼,青紅色鮮明,目不明所見。
  彼若是外事,明根何無能?若見真,見彼。如何是根壞?
  翳淨明利眼,所見超根境,餘人所見義,如何非明顯?
    除現、根、作意,知餘一功能,故餘非是因,非因何為境?
  若彼是覺因,如何觀待燈?唯由燈有故,亦非二俱因。
  遠近等差別,明不明不可。
  若現別故爾。彼間隔無隔,見不見應等。
    若由現不明,不見某細分,故而各異者。
    外義一,何由,見不見各異?微塵多各異,何見不見異?
    若現明不明,差別覺異者。由餘異無異,何由而現異?
    彼現何不明?障故。此何非?薄故。現亦爾。餘非薄有性。
    最近現極明,彼亦應顯現。若彼依無見,有餘色生者。
    彼等應互障,則現是能障,彼應唯現一。不障,應頓見,明不明自性。
    由無見障一,由無義非義,無見彼何為?
  故依義所生,領受如其因,能緣行相異。餘惡慧惡宗。
  識、聲與燈等,是現量及餘,能生其以前,諸刹那滅故,
  由何而於識,已無而明顯?若顯餘非益,應顯一切義。
  若從因決定,識此計亦無。彼作識無彼,然現為義故,而說彼明顯。
    其餘俱生義。非益,不作相。識非以自相,而辨其行相,如何能明顯?
  金剛、石等義,堅,不待他故,一切眾生識,應自然頓生。
  俱有饒益故,此彼漸生者,說餘別刹那,此過如前說。
  彼由自領受,都無可辯諍。彼義性不成,由正念成立。
  自行境無別,無各異領受,謂此是如此,或非是如此,應無此別異。
    唯由領受許,非能辨各異。無明顯各異,無辨覺,如孿。
  由成立二相,亦多成自證。以現自體相,即成領受故。
  由彼事之覺,識滅如何受?彼不受自體,無餘遮領受。
  具現義之識,彼向外顯現。能緣覺之覺,常內向我故。
  所有現境者,彼得非受彼。
  若謂由相同,何有餘領受?一切相同者,應得互領受。
  若覺同領受,彼非同領受。彼自領受彼,彼非有同因。
  所作業建立,此世間為因。自體性領受,由增益錯亂,說領受青等。
    非領受餘體。覺是青等事,為何外義量?覺非青等事,如何領受義?
    若時領受體,非有相同因,此由自成立,何用以義成?
    若一切體同,識即應非識。若一分相同,一切受一切。
    如青等體故,許領受青等。如是受體故,彼亦應領受。
    言領受領受,非如義決定,故無過失者,義亦常無彼。
    若有有性因,領受何故無?  
  復見白等時,白等明顯性,此了別明顯,所有生起現,
  為離白等顯,餘事或彼體?
  餘事。明非明,如何明顯白?識明,彼非明,眾生盡非明。
  明由餘明明,應成無窮故。無見繫屬識,如何彼簡別?
  二中知一時,非由見第二。若見二繫屬,乃決定謂見。
  由何見相同,由餘心而見,說言見彼者?是則自證成。
  若不了自事,何能了他體?若由同領受,如前已除遣。
  若緣諸見同,義非先有見。如何彼決定,彼與所見同?
  諸不許相同,彼則無見二。爾時義與識,豈能說彼等?
  若是自事者,彼應能自顯。若彼不顯者,應不能顯義。
  諸非自了宗,不見一切義,說覺非現者,此於彼亦答。
  由依、緣、修別,而別異轉者,苦樂欲等別,現成彼即覺。
  彼知除彼外,不知餘少異。   
  若由餘了者,彼亦餘所行。若彼生彼現,覺所了,非餘。
  於餘能緣者,亦定有此二。若非從彼生,亦非彼現者,彼覺應無境。
    若不取彼者,亦不緣諸總,彼非少許事,此於前已說。
    故彼現義者,離彼覺非餘,現及自了成。
  若謂雖緣彼,而非現量者,義同,由何異?
    若由具不見,及一義等故,領受決定者,餘畢竟不緣。領受別已除。
  諸瑜伽現量,領受他樂等,由領受相同,彼如彼逼惱。
  若時自現為,苦自體,則惱。非是緣彼識,爾時無彼過。
  以是一切識,緣、領受各異。同義是為緣,自顯是領受。
  復由無現量,覺應由因知。彼亦根義覺,或是前作意?
  除此因果聚,餘繫屬非有。不見功能故。
  彼誤故非根,其義亦如是,覺、作意是識。彼亦不成立,不成則非因。
  若顯義是因,彼豈非是識?此除所顯義。若顯非領受,所顯不定故。
  若許顯即是,義之差別者。其無生滅義,全無少差別。
  許彼,識別別,應刹那壞減。彼為知未知?
    若已知為因,尚未決斷知,由何言彼知?未決斷所知,如何知能了?
  所見非已見,則他應已見,全無有所見,於他所見中,
  有彼差別故,應了達自覺。故不待自法,從單獨義法,非能比度覺。
  覺因是現量,自法離自覺,更有何餘事?
    彼從同因生,由何與覺異?餘生,彼錯亂。
  色等五種境,諸根及能緣,除此非能表,彼之所餘果。
  其中二超根,五義見色生,離於有餘生,一亦無可知。
  如是若無知,言因乃亂說。
    縱有因不見,與彼共繫屬,如何能了達?故諸因非是,不見之能顯。
    若說較彼因,先已成立者,彼復須餘喻,所立,故無窮。
    故由覺成義,非由義成彼。 彼未成,則義,無自成立故。
    現覺及從彼,見言及動等,不能比他心,不見屬我故。
  義因於意覺,非有成立故。
  汝覺由餘覺,如何能明顯?非明,體同故,由何能所顯?
  境如何是顯?於明,體轉故。彼明彼體性,是自極明顯。
  如是覺許覺,即成覺自證。非爾,境與覺,亦俱法相同。
  故我覺自己,由明體極顯。餘於彼體轉,明顯而極顯。
  雖相同,不許,由彼顯餘覺,以自極顯故。
    彼義體極顯,喻如二燈燭。如燈與瓶等,依彼而廣作,能所顯名言。
  念亦成證我。
  若由餘識證。
  緣長等不成,以無久住故。
  若住無次第,於覺頓現故。字無次不長。
    無互相雜亂,字分具次第,如何生無次?若先住至後,後聲應增廣。
  緣無次第故,後無具次覺。後境無住故,覺非自安住。
  自住,後亦彼,不滅無別故。字無次頓生,亦有此過失。
  一次功生故,功後後無義。諸字後顯者,此過亦隨住。
  若多緣彼者,後覺領受彼,彼亦非緣長。故不念長覺。
  諸覺各異受,彼聞聲不應,現為無間隔。結合亦遣除。
  若謂見間隔,誤彼無隔者,則誦二短音,應誤為無隔。
  若根見間斷,根不增無斷,一切諸根覺,應皆顛倒故。
  一切字體邊,亦住一瞬頃。彼亦漸連屬,多微塵乃滿。
  一塵轉動時,最短時刹那。覺亦刹那故,漸次了解字。
  故字及色等,雖餘覺間隔,現無間隔者,一切具倒義。
    若由根迷亂,餘結合諸事,無表異錯亂,是念。有分別,
  與言說繫屬,豈是明現者?已說根所取,非有聲合者。
  若根見間隔,由分別合者。
    義與彼領受,現無間斷者,若無正理害,由何言彼斷?
  若覺能定故,彼由何許爾?不見頓覺故。彼應如是現。
  彼等同類者,則功能決定。謂諸分別心,正解次第起。
  諸於所見義,起認識分別,明顯計為現。此亦遣除彼。
  聲、卵及燈等,了知各異者,明現故,彼覺,如何是現量?
  故由於認識,不定字等一。
    若無憶先領,增益為彼法,則亦無了知,謂彼即是此。彼豈是根生?
  義與識領受,不許其頓生。義與識現相,不了達各別。
  諸現義之識,與單獨外義,非一覺所取,應無別異故。
  無善知差別,領受善了解。諸義及義識,後如何別憶?
  諸義及義意,領受漸次生。則種種現相,諍過難拔出。
  謂了知青等,一相或一受,領受青現相,非有餘領受。
  由餘識隨領,彼亦見有念,彼由何領受?
    彼亦由餘者,識了鬉連屬,生此彼為何?若即前覺者,應不轉餘境。
  成為所取相,能生因諸覺,後識何不緣,而緣取餘境?
  能生緣我識,性決定內支,由何餘外支,而能障碍彼?
  外義縱接近,亦非能障彼。餘則境接近,全無領覺者。
  義非近分位,全無。以無本,覺念亦無故。此計噫妙哉!
  過去等分別,非有義接近,移轉因無故,應無行於義。
  若緣我生識,功能漸消盡,轉向餘境者。彼義覺何從?
  前覺功能盡,應不轉於義。無前覺,非覺。著餘義失能,未知生識故。
    異類雖頓生,由一極明心,使失功能故。
  非從阿賴耶,而生起餘識。非爾,則意轉,等,不待餘意。
  意識如次生,亦成立相待。
  若意是一故,著餘餘不轉,不生餘識者。否,有頓生故。
  轉同,一切時,同故,不解餘。唯我意合生,亦應頓時生。
  從一,一所作,如何多見燈?漸次亦無能,後亦無別故。
  此說身、士夫。若從行決定,彼後從何生?若即從覺者,實爾是所許。
  所取由所取,是能生非餘。能生即彼相。現,無非所取。無分無細等。
  失所取功能,非餘能生體。有所取相者,除取,無餘生。
  色等非如是,於覺無饒益。此除所取相,有何餘定事?
  覺亦有彼故,彼亦住彼性。能取因、領受,是心所取相。
  色等及心法,觀察所取相,是覺未淨者。瑜伽證叵思。
  彼由微等體,取成非所取,色覺何先無?有何為後生?
  若緣自覺者,即應緣彼自,無間因之心,故不解餘義。
  無一多功能,然說事本性,能作一多果。
    若非一生多,非有一生一,果從諸聚生。一亦成二聚,故說能作多。
  若謂由餘覺,緣義及前識。有現前後故,觀察於一義,
  常漸見誦說,應成非漸次。一亦二二現,現了我彼故。
  若轉向餘境,非領受後者,如他所領受,應一切無受。
  若我受是現,他受非爾者,由何如是說?我受由何成?
  明因不成者,非許明所明,若不成明明,眾生應皆明。

  為開示他故,有說非自見,他見亦能立。為斷彼執故,而說自見言。
  觀察而取故,於所比度境,非許言為量。
彼比量不轉,為違害教故,說成立餘故,爾時彼非量。
以彼所成立,非成立無餘。若具彼教成,是誰人之教?
正量所妨害,彼教如何成?若受彼相違,如何以彼成?
除彼若受餘,彼捨支,非量。
  自解由何生,何不說能立?何理持彼教,此亦何不持?
  先,由何能立,凡常能了解,生根諸能立?知能修彼義,如知復能行。
若斷絕繫屬,總亦非行境,彼義無少許,觀能立所立。
  士意樂增上,立真非真者,應無因、似因,彼非依事故。
  有義觀待知,無知非能立。
  縱有,不繫事,解無解相同。自性及果法,或現無見因。
  彼繫若事成,何故自不成?餘人由餘解,亦不應道理。
  以他所妄計,成立其過失,二者繫屬故,一無破餘故。
  言義彼諸聲,分別增益體,為成其非因,由義成義故。
    分別及諸教,唯屬作者欲,除事,有他故,假立是錯亂。
  由義解義故,說宗及說因,於義無功能。故彼等自己,非住於能立。
    宗言若能示,說者之意樂,是量彼生疑,故非親能立。
    由宣說所立,傳亦無功能。說因自無能,而能示功能。
    即由因義境,而說彼無能。
  若彼亦有能,因言轉故者。彼由疑,欲知,依止彼分位。
  受許異品者,同故,應無窮。內支分功能,正住於三相。
  於彼生憶念,正住於彼言。
    若謂未示境,因無轉趨故,由顯示境故,許功能成者。
    先遍雖無彼,然說聲所作,如此皆無常,義生彼壞覺。
    雖未顯示宗,成立無障故。三中隨一相,未說即不全。
  說所立為宗,彼說亦非過。由為說能立,似因非過故。
  雖無簡別說,一類則生疑,餘凡說所立,皆應成為宗。
  說成,能立故,餘亦無過者。彼顯示所立,豈是能立支?
  列擧及似等,餘無繫堪笑。謂彼非正理,此如前已說。
  雖由說能立,是所了解義,然為無愚故,顯示所立相。
  體、介、自、樂言,說彼相有四。未成,非能立,義說立者許。
  雖未說樂遍,所立,如我用。雖他欲皆遮,疏解說自我,為遮所疑處。
    此為彼義作。此觀待而說,法、有法差別。雖未說所樂,由時而了解。
    喻無隨行過。如說我是他,彼於喻不成。彼妨害所樂。
  若為諍何事,列擧其能立,彼若非所立,所立為何等?
  若是其他者,不樂,或無果。
  此於有二式,顯示無隨行,及有諸相違。
    假若說以總,許為所立者。彼無餘義故,身不成,不成。
    諸說所詮空,是無知所惑。
  計聲瓶差別,壞滅亦同者。非,由成壞滅,聲如是成故。
  如是有餘義,瓶亦具足彼。若由聲差別,無常不隨行。
  遮不繫故,非。不具及具餘,其遮有二種,僅遮不具故,非無隨他轉。
    彼總是所立,故非立已成。彼有法差別,無不隨行過。
  此顯諸破除,有法差別法,法差別有法,是除遣。有法,不如是立故。
    於有法除遣,諸聚,非相違。非樂如是立,唯法是所立。
  雖於一有法,論立多種法,自樂謂所立,故說隨自聲。
  若謂許論故,則受許一切,若妨害一義,因宗皆有過。
  成立聲無常,遮香地德故,應成相違因。非時故,非者。
  彼餘亦相同。此有法是時。彼亦害論義。
    若說由能立,有法之法等,立者欲樂者。有時成所樂,由彼亦了解。
  強謂汝樂此,顯是自在行。說非有果因,由錯亂妨害。
  非是無不生,雖妨害彼義,於餘何妨害?
  比量自行境,說不待於教。彼成彼善成,爾時不待論。
  爾時捨所諍。無受故非捨。此是受方便,雖有亦非支。
  如是二境淨,彼是持論時。爾時論能害。
    彼成義與彼,不可思違故。轉於第三處,受論則應理。
    彼與所立法,違害無不生,應捨。非捨餘,犯無窮過故。
    謂一切觀察,須取諸論者,此派由何作?諸無宗派者,由煙不解火。
  其人單獨生,未見諸德失,此宗派惡鬼,嗚呼誰所差?
  若謂於同喻,一切論顯示,遍一能立性,是為能立者。
  此規超世間。無繫法不成,如何不成立?彼成,說能立,如何因有過?
    有法無餘法,喻唯無全取。由語及煙等,比有心、火等。
    不錯亂,能立,自性及因義,由害有所說,非遮於自性。
    彼樂所立義,了解無不生,餘人由彼因,如何非能解?
  隨說不說因,若相違,立者,於此何所作?
    非由彼說過,彼生妨害論。說害故過失。
    豈若不宣說,彼便無害耶?非作不應理,云何有過失?
    似因於餘人,能立自樂故,說無義成過。成彼故,此非。
  若謂由有論,某事非理故,破餘說理者,是刹帝利規。
  諸義皆同己,非能說能立,故諸能所立,建立皆失壞。
  於一有法上,相違不可故。於相違決定,妨害,此非有,如是相違過。
    若謂彼雖非,能害與所害,由害論義故,無繫亦害者。
    一切害一切。若謂有繫屬,故當害彼者。
  不爾,一切因,皆於自所立,觀察德失故。無所立不生。
  彼繫,此不解。此唯妨害論,是過。餘亦同。
  若謂許論故,論見盡所立。
  說因喻不成,亦應成為宗。說能立故非,說所樂故者。
  所立以理得,非由言而遮。不樂非所立。
    立者所不樂,餘法非所立。爾時非所立,妨害何相違?
  是宗相外義,自聲亦無義。
  為欲趣論者,此疑由何超?彼,量無破者,受持何能遮?
  若量能破者,由言何能入?
    彼等先於宗,由自樂而持,彼後何不得,隨意而持餘?
    樂無害,非立,顯示無窮故。除邪分別故,此作隨自聲。
  餘說為捨棄,教所作差別,所共許有法,故說隨自聲。
  由觀察時故,共許依已成。自欲立差別,諸事無諍故。
  若由說己成,有法非所立。由說自體性,此了解彼義。
  說已成,能立。若是有疑者,說顯所立性,此則具果利。
  由說正比量,是以總為境。此中縱不說,宗無少相違。
  有法為所立,彼有何過失?彼無能。何故?因無隨行故。
  豈非彼等過?觀待於後支,不許為宗過。
    若爾,因等失,亦應成宗過。皆妨害宗故。
    故唯彼繫屬,許宗過。非餘。如違現量等。
  不觀待遣除,因等相所遣。斷不遍及返,故宣說宗相。
  隨自、唯、性聲,及不被遣等,能除其相返。樂成除不遍。
  許所立宗相。彼等無宗相,遣則有妨害,餘相不轉故。
  說隨自、所樂,雖解指定義,作邊相屬故,遮餘時故說。
  樂緣此非支,成所樂言等,是支。即由彼,破不成因等。
  非詮故非理,故「隨自」自樂,不待一切論,彼樂即所立。
  故不樂相屬,所樂亦能害。如立無害故,宗因皆無過。
  彼所許亦是,無諸量能破。因對疑說故,遣非因所依。
  由比量差別,說四種能害。所許是果因,眾稱是性因。
  欲說正決定,自他信同故,將自語與論,合說為一種。
  如自若非量,言語則不轉。如是不依論,彼稱義觀察,亦說相同故。
    彼論時所依,則有所妨害,為顯此義故,此自語同說。
    故於此諸喻,亦顯示相同。若無有諸量,論語不可故。
    自語違明喻,於教示方隅。彼說法未來,不感樂是喻。
  不依彼說事,縱違論、非害。二者諸功能,相等故,能碍。
  喻如自語違。彼亦自語性。彼中何有量,彼於餘能害?
  非爾,離理宗,功能相等宗,如何能妨害,如實義比量?
  諸教為量者,如前已廣遮。
  是故受許已,觀察許此過。妨害故。受許,非離比量外,
  顯境差別故,而作為別異。非爾,應太過,或別說無義。
  自語亦別異,唯語即能碍。若由彼受許,論是定量故,應害一切事。
    若不許彼者,豈是能害耶?若自語違者。
  則自語及論,相違應無異。若士夫欲作,此即圓滿量。
  故於共許義,捨論無過失。不現不許論,觀察則不轉。
  於此善觀察,多說相違義。貪等非法本,浴能淨非法。
  於見不見事,理成及自語,無害所有論,應取,觀察轉。
  士夫欲相繫,欲聲所詮義,無破故無害,眾許所信解。
  名言所生法,名聲之所詮。現量等所量,增能量聲說。
  依彼所出生,欲轉故,無遮。已作未作等,種種性皆可。
  唯義相繫屬,已生或當生,聲可。即由彼,能害諸異品。
  雖無名,於事,可性。由彼力,彼繫一切聲,故於彼彼成。
  餘則於此中,害因,非不共。
  破彼應比量,聲義根不轉。若有不隨行,諸因名不共。
  如是說因喻,許具足果利。聲依止於名,彼復唯依欲。
  聲成,非不成,如是說聲名。顯比量所成,相違,無不謬。
  如是者即是,共稱比量故。
  又世間所說,說無有比量。以是離比量,名稱異有境。
  故諸事有無,隨轉比量異,彼不自在轉,顯彼從欲生。
  有兔不許月,彼稱何所許?故彼無同喻,許彼是不共。
  非唯由此喻,故作如是說。如是說答帝,非樹,亦害故。
  此龍腦汞等,世間亦見故。由名所轉者,豈亦是不共?
  若有彼成者,彼應事力成。若許由名成,則於非有兔,亦無能遮故。
    若於事成彼,有兔亦無遮。若無彼事者,於有兔雖遮,然非有過失。
    故事無決定,有名從聲生,諸法可說義,於欲無碍故。
    若有彼成者,彼應事力成。若許由名成,有兔無遮故。
    破彼可說性,從無破名生,謂名稱比量,可有境能害。
    此說隨名轉,諸聲義無定。彼等若於彼,破則成相違。
  故有因聲義,或是諸聲義,破勝義性者,顯示無妨害。
  顯境差別故,名稱雖非是,離比量之外,然作異,如前。
  成就說異,所為故。此二,及原因廣說,非現比妨害。
  此現量妨害,聲亦共稱為,多事之自性。由其不生起,現種種覺故。
    於聞無二現。為彼故說義。若捨棄此性,現量能妨害。
    彼自性是義,餘是遮為相,總是無事性。彼非根行境。
  以是總諸法,成立非現故,雖捨無違害,言所聞顯示。
  都非詮事故,成就依彼故,由彼力害故,說聞根行境。
  一切立者自,樂為所立法,具彼法能害。非餘法有法。
  餘於餘有法,雖害,此何破?
    此雖由相知,言自有法者,為成害有法,亦即成違害。
    由所依相違,依彼亦違故。
  餘如是相法,說是所立故,思唯妨害彼,故言自有法。
  此豈非義成?實爾。然有者,唯破於有法,許成就過失。
  如說虛空等,非由諸餘緣,不生先無性,非頓聲等因。
  於此說,破云:如是虛空等,有法性無事。如是樂所立,全無有妨害。
    由此即顯示,二俱是所立,若妨害有法,即破所立法,故於彼妨害。
    如是性有法,亦所立,非獨。
  若如是有害,非頓聲等因,樂等非由餘,能生非,如前。
  若此因決定,即成相違者。漸作與無常,無所相違故。
  異品返有疑,許此有餘別。
  由自所樂法,是為所立故。彼所依是害。顯非唯有法,或於餘所依。
    由自聲顯示,害餘法,非害。如是自有法,亦說餘有法。
  一切能立過,皆妨害於宗。雖爾唯與宗,相屬是宗法。
  待後支諸過,說唯彼繫屬。是故所依等,不成,非宗過。
  此顯所立支,有法法差別,及有法自性,諸有妨害者。
  為顯彼義故,略說喻方隅。相應義實相,依見有餘,非。
  不見非有別,立宗則無為。不見,見無果。欲成立有支。
  立餘無差別,是立已極成。
  若此重、下墮,天平應低下。故無德作用,故非和合因。
  故果、自性等,無見故,非見。故無則不生,餘差別有害。
  從微起實鬘,稱故餘實重,他說不可知,如漸添棉絮。
  彼若頓具足,與別具塵聚,若別俱稱時,故重應各異。
  磨沙等漸次,數等不應理。若從芥子起,漸增成大聚。
  其果如鬘等,重不可知者。芥子間重量,微小極難知。
  不知果重故,彼因是可稱。義無見,如棉,彼果亦無知。
  如重不可知,彼德皆無知。磨沙等無增。
    無低所表示,色等增,如增,自根無見故。
  受許自語等,由有諸妨害,由所說一分,餘喻亦應知。
  三世有境故,非如是體性,對他立,爾時,不樂亦所立。
  能知時不成,一切皆能知。是故所立聲,非依樂差別。
  故喻因不成,作為所例喻。餘則兔角等,不成皆所立。
  皆有不成故,故擧作業等,差別而解答,不能辨差別。
  先未成性故,非可所立支。由誰受許相,彼同所立性。
  聚雖是所立,言二互差別,是所立。爾時,因喻相不成。
  無故,所立聲,許於有法轉。論何為?非理,如應隨自轉。
  由顯能立勢,知彼義所立。因等相遍故,於能立無疑。
  前定辭,則彼,說宗相無義。故勢於彼說,了知有遍果。
  相違樂無繫,無益、不共處。如是因過失,皆應成宗過。
  宗過非待他,此如前已說。無樂是不成。
  由具無常因,聲如是說者,如是彼應遮。此中唯顯喻,見有何餘義?
    差別說餘已,由總隨轉者,非遍,總隨轉,此復有何果?
    故說住於聲,無常性即遣。
  於餘境違說,故說聲為餘。
  總不捨別故,彼亦不應理。喻如有時說,樺樹性非樹。
  一切可聞言,唯破於一轉,故非非一切。於一切差別,無彼,彼無故。
  能所知異故,有法為因事,能知不成故。其有法為自,能立不極成。
  一切事無「法、有法」差別故,一切過相同。否,遮有別故。
  若觀察勝義,如是不成故。於諸世俗事,破自性他性。
  此安住所比、能比義名言,於識成各異,是依此施設。
  如本性各異,於彼究竟識,現法有法異。是名言所依。
  此名言所立,異覺無繫屬,有法作能立,故顯示不成。
  別總法異故,因與有因性。喻如勤發故,勤發聲無常。
  雖是宗支分,無害故有法,非不成各異。喻此有角體,有角故非馬。
    又知已退故,所立時非支。法異故,差別,為宗義非理。
  諸因差別義,為成易持故,以宗法差別,而總略宣說。
  以法介詞異,遮不具、餘具,及極其非有。與能別、所別、所作同時說。
    雖未加,樂說,即當知彼義。語果遮止故。
  如說黑善射,或有猛善射,或說青蓮花。彼復遮相對,而了知諸義。
    如是稱及能,聲,樂說轉故。故由遮不具,以法別有法。
    以彼所別法,非無隨過依。
  為成性果義,說二因、二返。諍故說別、共。餘,返是能立。
  除自性,由餘,非有遍所了。因有錯亂故。故果二種轉。
  先有之諸識,非定勤無間。於能障、根、聲,皆非近行故。
  無待而有時,無果,相違故。成為暫時果,如此識是因。
  由此成自性,別說所作者,若與果俱說,不誤皆如是。
  比量中已說,說因為了知,略說其差別。其相無別異。
  此即以果因,說性依一分。故由勤所顯、所生,同說喻。
  有生,無不生,或自體無別,彼與彼無誤,為彼說此別。
  相應等諸因,非有如是繫,彼有錯誤故,說非是正因。
  若是有繫屬,是知彼能立。決定,無不生,無定非能立。
  返性決定性,說是無不生。彼復無繫無,是故隨行住。
  自體或因事,若成,返當成,故差別無返,隨行亦非有。
  唯依於不見,說為單有返。是故為不定。餘則應能了。
  若謂由我返,則命等應返,由無命等故,遍無我。非爾。
  不可由餘返,而使餘返故。彼性、彼生者。
    若我有可得,彼得。若無知,無知,此當成。
    於極不現事,見不見無成。餘無見為性,由何瓶等無?
    其返無能知,返遍如何成?命等由有見。
    若如是見我,有無當了知。由無何等因,瓶等無所見。
    若身亦無彼,身亦無應理。若少同法故,雖異亦計彼。
    所量故,瓶等,何不比有我?若不許量性,是一切許因。
    無彼則何能,建立事無事?命及開目等,從念欲力生。
    彼從境根覺,彼復互待緣,從自種類生。
  此性事是依,唯隨彼進返。計餘則無窮。
  由錯亂,所聞、此命等相同。非,雖是有返,此是錯亂故。
  如何?彼非唯,從非所立返。若爾,義說彼,非隨所立轉。彼於餘亦同。
    遮唯非所立,是說住所立。故說由義了,以一即顯二。
    故由無隨行,不成此不亂。若能破於破,除立,餘何為?
  所立無,無返,唯非所立無。
  言無,彼所返,何許從無返?無返即是立。
    有事無亦有,無事亦非有,看愚夫觀察。
    若從彼無返,豈許因轉耶?若非,即破返,是此如何破?
  除能立能破,無餘聲名言,彼於無無故,此得無言說。
  諸有則無破,彼於無非有。此理於眾生,應無所破者。
  若待處時破,如其彼是有,如是不能破。如其彼是無,如是無可破。
  故依事無事,非依於外事,依聲義此中,許一切立破。
  無如彼,有法、彼等速繫現。彼由聲轉故,許有名言依。
  不爾,則諸義,一法立或破,一切體立破。其體無異故。
  若異,則如餘。與餘破及立。是則立與破,不會一有法。
  種種法所依,依一有法說,一立如依彼,諸餘如捨置,
  若破如彼離,其餘如觀待。
    無義者名言,如覺所顯示,真性不觀察,許為依異義。
    無始習氣生,世間義無害。彼有果無果,彼彼異一義,
    猶如新增減,由彼彼迷亂,有所連繫故,雖非具彼義,能見異依者。
    以是故彼等,亦不知迷亂。
  有,能立轉故,彼非無,猶豫。由許非定量,說無亦非理。
  從無雖無返,同品返懷疑。於彼猶豫故,異品返亦爾。
  由於二蘊中,隨一成決定,於餘即成返。雖然是不見,於無見懷疑。
    雖非遍差別,有義是彼類。不見有不定。如刀不斷堅。
  有不見相違,由何能遮疑?此或定彼果、彼性,餘何有?
  故從無我性,此返亦懷疑。縱然從彼返,然由無我無,不能成有我。
    由何彼返無,不許定有事?如命於同品,無返亦非有。
    若因,從同品,無返,由此因,即應有隨行。
  非隨行、非返,非有我無我。
  轉由何自體,何無不生成,故彼是能返,轉亦是能轉。
  彼無則不生,亦待別能立。由見不見果,彼等因果性。
  彼有,有無定,故非知餘義。常有或若無,彼無非有故。
  諸果性各異,從諸因生故。無彼從餘生,豈是彼生性?
  聚功能異故,諸事種種性。若非作異者,此行性應一。
  此異非異作,一性則失壞。若一有多性,火非火二性。
  故餘能生彼,為性,即彼性。若非能生彼,彼豈從彼生?
  如是因果等,互自性決定。如所見自性,見果亦知彼。
  如水乳變腐,如何多生一?從濕功能腐,二者是一性。
  豈此異一體,或異何濕必?各住自體故,有彼自性覺,無異故說一。
    如是火雖異,然由於何分,是知火所依?
  由彼能生為煙,故如是了知。待知火餘支,從彼而生故。
  煙於彼無誤,餘果如是成。煙及柴變支,所依,立火故。
  彼非火,非煙;彼煙此即火。
  如觀待自因,無性知不生。滅與所作性,如前已廣說。
  顯有返相同,故說所聞性,了知非因性,此理比一切。
  由因能遍返,宣說義返中。不可得喻成,故不別宣說。
  此復士無見,命等無返故,說因有猶豫,可見義說彼。
  此即於有事,亦不許事分,能立唯遮性。由於前二因,亦能立非故。
  其諸可得有,由可得,非餘。無知使知故,許一不得喻。
  無境故於彼,則能遮有境,知說及猶豫。如非能燒故,說名非是火。
    其可得無者,由不得,非餘。故由於彼有,成彼因聲知。
    可見若無見,無名言即成。彼雖是果法,然由彼能成,無覺聲猶豫。
    雖然已有境,而餘者於此,愚故不隨說。與已成同法,唯使憶其名。
    如由見不見,成立為因果。彼二果等聲,為名言而列。
  由因成立果,此自性中攝。故說因別時,不別說例喻。
  由緣一領受,或說已緣此,或言無所緣,分別則生覺。
  由差別領受,了知差別義。
  如是體領受,此是異覺因。覺別由自成,彼等成彼義。
  不爾,無窮故。都不能成異。由領受差別,遣餘者非餘。
  故彼不可得,即緣彼差別。故此不可得,由自現量知。
  唯自是能了,無彼轉建立。
  餘則義無性,由不得而知,其無所得性,由餘故無窮。
  不現,不定故,能破餘安立。如他情無因,不成分別等。
  此無定果者,非能成返相。能成決定故,因是依初說。
  自式等,或彼,自體性為式,或義能害體。若有,有無故。
  成為互異故。如堅事與滅,亦餘量害故。如定與有待。
  若從餘因生,何有決定滅?若從事因生,何用輾轉勞?
  若因生餘滅,故使彼滅者。彼事即生於,滅中,有何過?
  彼體性成者,於我何能益?於我非能益,何為彼所待?
  無待事,終於,如何非如是?如彼臨滅時,不欲依於住。
  無待則刹那,應不成有事。如是即事性。無事何能爾?
  諸有不待餘,彼有則決定。如於感果業,無障碍緣聚。
  彼諸慧能無劣弱,亦無通達甚深性。
    彼諸增上精進者,亦無能見最勝性。
    諸眾生中我相等,繼持善說不可得,
  如眾河流歸大海,吾論隱沒於自身。
  善辨理非理,焚燒惡見林,聖者親攝受,開示正理路。
  論日具百德,惡慧捨畏離。雖爾慧目淨,能敷智者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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