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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puti

[因果輪迴] 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雲鶴教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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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1-25 08:24 | 顯示全部樓層


(8)「行善最樂」與「得道多助」乃是一種明顯而難以否認的事實,過去傳說有一個王子,雖然住在金碧輝煌的皇宮中,每天過著錦衣玉食,僕從如雲的生活,享盡人間一切的榮華富貴,然而始終抑鬱寡歡、悶悶不樂。有一天便請教一位著名的哲學家,一個人究竟怎樣才能獲得真正的快樂。哲學家便告訴他:「這個很簡單,只要日行一善,每天做一件慈善的事就可以了。」王子聽後雖然半信半疑,可是仍然依然照他的話去做,沒想到不久便發現,凡是被他幫助和關懷過的人,都無不對他表示發自內心最為真誠的謝意,與過去表面虛偽的奉承全然大異其趣,因此也就感到十分的愉快。一年之後,王子便向這位哲學家說:「你的話一點都不錯,唯有誠心助人才能贏得一個人真正的尊敬和感激,也唯有如此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和快樂。」

許多經常布施的人,有時雖然並不企求獲得什麼回報,然而卻大都毫不例外的覺得,每次行善之後心情總是顯得比較愉快,這種精神上的輕鬆愉快,事實上便可說是一種極好的回報。一個人如果能夠經常保持這種愉快的心情,身體自然容易變得更健康,病痛與苦惱的機會也就相對的大為減少。反之,一個為非作歹,有愧良心的人,由於經常感到緊張恐懼、焦慮不安,結果自然也就容易導致各種疾病和意外的產生。最近有些科學實驗也證明這種現象的真實性,美國「國民星期雜誌」曾經發表了一篇研究報告,題目是「不快的心情造成了毒素」。內容主要如下:「在華盛頓心理實驗室近來所作的實驗中,顯示了我們人類的惡念,能引起生理上產生化學的變化,而使一種毒素注入血液之中。一個人在心理正常的狀態下如果向一個冰杯內部吐氣,則其所凝集的乃是一種無色透明的物體,然而一旦處在怨恨、暴怒、驚怖和妒忌的心情下,則所凝集的物體便顯出不同的顏色,倘若加以化學的分析,則大都可以證明這些物質含有致命的毒素。由妒忌所生的凝集物,往往可在數分鐘內毒斃一頭豚鼠,如果發自內心深刻的怨恨達一小時之久者,則可毒斃數十人。因此,一個母親在生氣時如給嬰兒餵乳,則嬰兒往往會下痢,這時呼出之氣如讓嬰兒吸入則嬰兒便容易發高燒。此外,科學還指示我們憂慮有害人類的健康,反之,快樂的情感,卻能產生有益人體的化學物質,藉以刺激細胞,生長精力。」此外,美國食物檢驗局的威力博士也曾經表示:「驚嚇和恐怖,能使身上某種液質變成毒素,滲入器官,以致身體組織崩解,而發生疾病。反之,人逢喜事精神爽,凡是愉快的心情,純潔的信念,卻能使這種液質澄清潔淨,使生理產生變化,而得到健康快樂。如果要問為什麼會有如此的作用,則屬於明日的科學,目前還是一個無法了解的神秘現象,但卻是鐵一般的事實」。「參閱人乘佛教出版社:素食與健康。頁卅六至卅七)。由此可見長期行善可以得到健康和快樂,乃是一件無可否認的事實。此外,筆者還進一步發現,一個喜歡行善的人,由於經常心存善念,因此在外貌上也大都顯得慈眉善眼,闓切慈祥,和藹可親,因此不啻是菩薩的化身。與其交談,往往有如春暉普照,感到無比的溫馨,不僅令人喜歡親近,而且也常常令人產生由衷的敬佩。由於他們平常廣結人緣,有口皆碑,因此一旦有事,無疑的大都能夠左右逢源,甚至逢凶化吉,結果也就往往能夠成就更大或更多的事業,所謂「得道多助」,「吉人天相」,事實上也是有相當的根據。本書前面所列的一些實例,便可說是最好的證明。

(9)由於一切作為皆有報應,因此欲得善報必須努力行善,然而「善事」是什麼呢?依一般說法可以包括下列幾方面:

1、從事財施,以財物救濟貧民,照顧別人的生活。

2、實行法施,從事教化工作,宣揚有益世道人心的道理,捐印善書,勸人為善,渡人迷津,不再痴迷為惡,此種救人心靈的功德可說最大,因此馬丁路德最推崇學校教師,因為這是「最佳、最偉大、及最有用處的職業。」(見林玉體博士著:西洋教育史,文景書局),不過教師如果誤入子弟,其罪過也最大。

3、行無畏施,以己力解除眾生之苦難,舖橋造路,醫治病患,救生放生,服務他人,與孤兒同樂。此外,在實行任何一種佈施時,如果能夠基於純粹救助別人的動機,而毫不存有沽名釣譽或其他任何自私的意念,這種完全奉獻利他的行為,才可說是真正的善行。

4、百善孝為先,要行善必先行孝,因為對於恩重如山,生我育我的至親,如果都未能給予應有的回報,則縱有其他的什麼善行,事實上也大都無法完全抵償由不孝所產生的罪過。我們知道,不論古今中外,任何一個成就偉大事業的人物,幾乎可說毫無例外的都是事親至孝,反之,一個對雙親忤逆不孝的人而能成就大事者,也可說絕無僅有。由此可見,孝是百善之先,為人之本,也是成功之鑰。

此外,在消極方面,還應該遵守五戒:

1、不殺害生靈,

2、不偷竊他人的財物,

3、不可邪淫(指夫婦以外的關係),

4、不說謊話去欺騙或傷害他人,

5、不要酗酒或賭博。

總之,一個人能夠不為非作歹,而且能夠積極作出有益社會人群的事,便是一種善行。行善的結果,不僅社會大眾蒙受其利,個人也必可獲得裨益,如有惡報也可獲得減輕。

許多人在行善佈施,捐印善書,服務人群後,往往身體變得更為健康,事事變得更為順利和如意,便是獲得善報的結果。明朝袁了凡的親身經驗便是一個極好的教訓。(他起先由於一個相士的預言十分靈驗,一一兌現,因此十分相信「萬般皆有命,半點不由人」的宿命論,後來一禪師曉以「命由己作,相由心生,禍福吾門,唯人自召」的道理後,發願實行三千功,結果竟使後來的命運產生極大的變化和改善,該相士的預言也就不再準確。詳見了凡四訓一書)。

事實上,許多研究面相的人士也大都相信,一個人如果能夠多存善念,多行善事,則此人的眼眶淚堂處往往會出現陰騭紋,可以使人化險為夷,趨吉避凶。此外手掌上的生命線也會產生變化,例如生命線原為斷裂的,結果會生出細線加以連接,或旁邊出現細線為之保護,或出現四方紋,象徵其只是有驚無險,這些都是為善的結果。(見飛雲山人著:「向命運挑戰」一書,頁五一及六二)。因此要想改變或扭轉自己的命運,諸惡莫作,勤種善因,可能就是最有效的一個途徑。同樣的道理,我們也可以由一個人平日的作為是好是壞,是善是惡,來正確的推論此人的未來,甚至其後代是好是壞或成敗優劣,因此佛家曾言:「欲知前世因,令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這句話實在具有相當的道理在。職是之故,輕信「宿命論」,任憑命運的擺佈是十分錯誤的,盲目聽從江湖術士的信口開河或「花錢改運」的伎倆更是一種愚昧的行為,因此邵康節曾言:「有人來問卜,如何是禍福,我虧人是禍,人虧我是福。」「算什麼命,問什麼卜,欺人是禍,饒人是福,天網恢恢,報應甚速。」同樣的道理,一個人如果不積極行善,對社會眾生作有益的貢獻,卻只是一味想使用其他的手段(例如殺害生靈,用大魚大肉來從事祭拜,或燃放大量的鞭炮,或焚燒大量的冥紙等等)來祈求福報,則更是一種不可思議的妄想,試問不種善因(而只想討好公正無私的上蒼或神明)則將來怎能獲得各種善報呢?事實上這類活動不僅浪費財物,而且可能無形中造下殺生的罪孽及其他的業障。此外,有人認為虔誠的,長時間的祈禱或念咒,有時也能產生某種的奇蹟,或實現某一種願望。事實上,這些祈求如東不以實際的行善或功德來配合,或事先許下一個有益社會人群或眾生的願望,承諾要改過行善,則結果也大都未能收到顯著的效果,而且一旦祈求的願望得到實現,事後如不信守諾言,則將來也往往都要遭受種種的惡報。由此可知,歸根究底,還是行善事積善因,才是求得善報的根本有效之道。因此筆者認為,相信合理的因果現象,以培養「人定可以勝天」「行善足以改變命運」「行善愈多福報愈多」的觀念,結果不僅可以建立正確的人生觀,改進許多「積非成是」的習俗,而且足以鼓舞人們產生無窮的希望,也足以激起努力奮發開拓未來的勇氣和信心,這不是迷信,更不是林君所稱的「弱者消極的自我安慰而已。」

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曾經表示:「如果真有一個上帝,而我們不知道或不承認,則將來死後不知道要吃多大的虧。」同樣的,筆者認為:如果有人堅持不承認因果現象的經驗性、合理性、道德性和必要性,那麼不僅自己將來要吃虧,自己的家庭、事業和後代會吃虧,而且我們的社會和秩序也不知道要繼續吃多大的虧。

 樓主| 發表於 2011-11-25 08:25 | 顯示全部樓層

廿二、後言

末了,筆者想起幾則趣事,有人問大科學家愛因斯坦:什麼是一個人成功的要素?他回答說:「如果A是代表成功,那麼它的公式便是A=X十Y十Z,其中X代表努力工作,Y代表娛樂,」「那麼Z呢?」「就是緊閉你的嘴巴。」筆者認為Z最好能夠改為「多做善事」,因為多做善事的結果不僅可以獲得真正的快樂,而且更可以幫助一個人獲得成功。

另一則趣事乃是唐朝大詩人白居易,有一次請問鳥巢禪師做人的方法,禪師答稱:「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白居易說:「這兩句話雖三歲小兒也曉得。」因此對此回答深感失望。這時禪師又告誡他:「三歲小兒雖曉得,八十老翁行不得!」白居易聽後深受感動,再也不敢輕視禪師的話。因為知識再好,道理再寶貴,如果只是「坐而言」,便永遠無法發揮它的作用;反之,如果能夠「起而行」,努力加以實踐,則日積月累,將來必有相當的收穫。最後,筆者想引用幾句名言來與讀者共相勉勵。

⊙「我深信現今時尚以科學理論來解釋人類生命的所謂公理,則不單只是完全的錯誤,而且這種看法應該受到指謫。」(愛因斯坦)

⊙「玉露雖甘,難救無根之草;佛法雖大,難渡無緣之人。」

⊙「為行善而行善的人,雖不求取歌頌,也不求取報償,但兩者終將來臨。」(羅威爾)

(附錄一)多行善事多得善果—黃明德

世上不可思議的事很多,只是你沒有察覺,也沒發現而已,我因為讀了雲鶴教授著作的「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一書,而學著佈施行善,竟意外地發覺世間事物確有不可思議的因果關係。因而想藉貴刊的一角,把我親身經驗到的實際情形寫出,也希望讀者共同來行善,所謂「多行善事多得善果」。

我是一個工人,今年初,不知何因時常生病,為此特至台中榮總醫院(勞保)醫治,無意中在候診室書架上,看到封面印刷精美的×××雜誌,吸引了我前去取閱,約半小時的瀏覽翻閱中發現,不但封面彩色且內容豐富精彩,為其他同類善書所不能及。回家後經函該社索閱,至後每期均接到該刊,無形中心靈得到不少寄託。

上月再至台中榮總看病,又看到了一本封面一隻貓放出一隻老鼠「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一書,再次吸引了我去取閱,此書不但提醒了我,更改變了我的人生觀。過去一直不信「因果報應」,最近因一連串的無明怪病困擾著我,使我覺得是否需要行善?一直耿耿於懷。為求消除病痛,抱著半信半疑試試看的心理,特別至台中××堂拜拜,祈求保佑身體健康,並且就近至×××雜誌社,以隱名氏名義捐了五百元助印善書。不知是巧合或是冥冥中神明在助我——給我一個信心?我這無明病痛竟漸漸好了。

最奇怪的是,有一天老板叫我開車到台中郵局寄貨,當時因車子太多,無處可停,又急著要下貨,便隨便把車子停下,當我把貨搬至櫃檯正準備辦手續的時候,忽然好像耳邊有人跟我說話——叫我趕快把車子開走,另找地方停好再返回郵局,沒想到當我辦好手續出來,正有一輛吊車在拖吊停在我剛開走地方的車子,看到此景,讓我感到驚訝萬分,要是剛才沒把車子開走,這下吊車吊的是我老板的車子,當無疑問。這樣一來可非破財不可了。難道說這也是神明在暗中保佑我,避開了此次的受罰?真是不可思議。

十月初因事路過×××雜誌社,再以隱名氏捐助該社善心會壹千元,當時並沒想祈求什麼,只希望閤家平安。但說也奇怪,半年前,內人因為貼補家用,每晚至夜市場做小生意,可能是社會不景氣影響,生意並不很順利,有時甚至無利潤可言。可是這幾天生意竟漸漸較好,內人正為此笑逐顏開,我心裏在想,這可能是行善佈施所得的因果吧!

本文原載「靈仙宗」第十六期

(附錄二)兩件值得深思的奇事—陳侃

看了雲鶴教授所著「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之後,我想我家所遇到的兩件奇事,也應該把它寫出來。因為這樣或許能夠加強人們行善濟世的信念,對社會發生一點點良性的影響。

第一件奇事發生於民國四十一年的三、四月,那時候我在高雄某機關任職。有一天晚上,一位曾任新聞記者的失業朋友,和他的太太到我的宿舍來,言談間說起目前的生活極為窘困,已至無米下鍋的地步。我聽了很難過,說了些安慰的話以後,便把平日節存的五十斤米條送給他們領用。不久,我轉到台南某機關任職。過了兩個月左右,為了某事心情不好,把職務辭掉,到潮州鎮投靠我父親,一面另找新的工作。那時候我在南部熟人很多,原以為找事不難,想不到竟找了很久找不到,也成了個失業者!而我父親的薪俸本來就微薄,祇夠維持他那裏幾口人的生活,這回增加我和妻兒四個人消費後,很快就弄到山窮水盡的境地。有一天早晨,最後一點米也吃完了,沒有錢可再買,一家八口頓然陷入困境!過了中午,全家空著肚子苦思焦慮,還是想不出甚麼辦法。因為可借的人都借過了,沒有臉再借;能當、能賣的衣物也都當了賣了,再也找不出可變賣或典當的東西!大約到了傍晚,正當一家人坐困愁城的時候,某米店的人送來一袋白米。我問是誰送的,他不說,祇說有人買來送給我們。由於來路不明,心裏有點疑懼,又怕米店送錯,吃了賠不起,所以我父親不敢收,我也不敢收。後來他一再表示沒送錯,硬要我們收,祇好收下,解決了燃眉之急。這一來,全家人像枯木逢春,都得救了!可是,這袋米究竟是誰送的呢?高雄那位失業的朋友依舊失業,而且不知道我此刻的地址,當然不是他送的。那麼這「為善不欲人知」的好心人到底是誰呢?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各位朋友,你想想,這會不會是往日所種的善因得來的善果?如果是,那麼幫助別人不就等於幫助自己嗎?人人幫助別人,豈不是人人都可能得到別人的幫助?

第二件奇事發生於民國四十七年,那年花蓮發生一次大颱風,很多房屋被吹倒。那時候我父親在省立花蓮中學教書,住在一棟日式木造舊宿舍。當颱風來襲那天,我父親、繼母、三個弟弟、兩個妹妹、以及我的大女兒,總共八個人,都躲在屋裏。入夜時,風力大增,不多久,我父親見牆上一塊白灰掉落,知道房子快倒,情勢危急,立即帶著一家大小往外衝,想到外面避難。不料人還沒走出大門,忽然轟的一聲巨響,房子倒了,屋頂塌了下來!照常理說,這一倒,八個人至少要損傷幾個。可是不然,我父親剛好走到一堵短牆邊,一根樑柱由頭頂上掉下來,卻被水泥牆擋住,且折成兩截,他正好在折斷處下面的三角空間,得以安然無恙。我三弟被一陣猛風吹倒,一根木柱壓在他腰背上,待強風稍弱幾個學生趕來救人,把木柱扶起,也平安無事。至於其他六個人,恰好在屋瓦下大小木條交錯的空隙處,全都無所損傷!當房屋倒塌前後這段時間,屋外狂風怒吼,瓦石鐵片紛飛,一家人躲在破屋下,儼如藏身防空洞中,反而更為安全。

朋友們,你想想,這是偶然的巧事,還是一種善果?倘若是善果,那麼善因是甚麼呢?我曾想過,我父親平日教學生「日行一善」,一般小善事必做了不少。我幼承庭訓,自然也見機行善。不過這類事,別人做得比我們多、比我們好,我們財力和能力微薄,貢獻不大,應不至於有那麼大的福報,比較可以一提的,該是幾件救人的事吧?我父親在台北縣文山中學任教時,曾幾次帶著學生在新店碧潭救起幾個翻船溺水的遊客。(民國五十三年,又曾帶領花蓮中學學生,在鯉魚潭營救兩個翻船遊客);民國卅六年我在鳳山任職時,也曾在柴頭埤救起一個自殺的人。此外,曾協助他人在深潭營救一個溺水的小孩,雖然沒有救活,屍體卻尋找上來。這些事,本來不應該提出來說,為了尋究善因不得不說,請勿見笑。

如果上述風災全家人得保平安,是曾經救過別人所得的善果,那麼家父年愈八十還安健如中年人,也必是「天報以福」吧!

看來這世上真的存在著因果的「自然法」,活在世上的人,都應該好好守「法」,自求多福才對。

本文原載「靈仙宗」第十八期 七四年一月一日出版

http://book.bfnn.org/books2/13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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